第185节

  慎地走了一阵,那股强烈的精神波动终于慢慢减弱了下来,恢复了听觉的陈睿忽然听到一个奇异的声音传来,嘶叫的声音。
  这绝非是邪眼的声音,听上去有些像人声,很可能就是那个得罪了伊莎贝拉的人。
  想不到这个人居然还生存着,陈睿赶紧加快了脚步,那声音越来越近,果然是人声,带着一种西斯底里的沙哑。
  陈睿只觉这声音隐隐有种熟悉的感觉,忽然面色大变:是洛门!
  得罪了伊莎贝拉,被骗到这个可怕的邪眼巢穴来的,竟然是一直没有返回暗月的洛门!!。
  第三百三十二章邪王之眼
  陈睿再也顾不得什么谨慎小心,疾走虫出现在脚底,全速朝声源处冲去,就看到一个隐约的身影在捂着脑袋嘶叫。
  奇怪的是,他的嘶叫声并没有引来邪眼,周围也并没有那些可怕的生物。[]
  陈睿已经接近了过去,果然是几个月前出发前往帝都的洛蒙,此时远处邪眼的精神波动已经完全消失,洛蒙依然在嘶叫着,喉咙已经沙哑无比,但没有停下来,似乎要将最后的生命力都吼尽一般。
  “洛蒙!”陈睿喊了几声,可洛蒙没有丝毫反应。
  陈睿拍了一下他的肩膀,这个几乎没有什么力量的动作使得洛蒙的身体顿时倒了下去,喘息了一阵,喉中依然在嘶喊不休。
  陈睿感觉到洛蒙的身体已经到达了一个相当羸弱的程度,更可怕的是精神似乎处于某种崩溃的状态,连他都不认识了,当下一咬牙,将洛蒙击昏了过去。
  这是一个较为宽敞的洞窟,陈睿拿出魔法帐篷,将洛蒙扶了进去,喂下一瓶安神药剂,替他盖上了一层薄毯。
  安神药剂是兑换中心出品的宗师级药剂,但只能起到稳定情绪和平抚精神力的作用,如果洛蒙真的已经神经错乱,安神药剂也无能为力。
  尽管这个家伙平日尽会添乱搞怪,陈睿却很清楚,洛蒙是一个可以放心背对的伙伴,甚至会毫不犹豫地为同伴牺牲性命。看着洛蒙生死未卜的惨状,陈睿捏紧了拳头,几乎要将掌心掐出血来,将伊莎贝拉放进了自己的必杀名单里。
  这个恶毒的女人,一定要死!
  大约三个小时候,洛蒙才悠悠醒转,然而依然没有恢复神智,喉间发出“荷荷”的声音,仿佛兽类的咆哮,看来安神药剂无法奏效。
  洛蒙之所以这样,应该是在这个遍布着邪眼的地下巢穴中,受到眼魔们可怕的精神力量所致。陈睿心中着急,临时想了一个办法,运出法境的力量,将声音凝聚成一线,不断呼喊着迪莉娅的名字朝洛蒙耳中钻去。
  虽然依然没有完全掌握法境,但这种力量已经隐隐带着一丝领域的意味,那声音直钻入洛蒙的意识,洛蒙的咆哮声音渐渐变低,变成了剧烈的喘息,时而又开始发作,显然是精神世界在做剧烈的争斗。
  良久,这种糟糕的状况终于平息了下来。
  “是队长么……”洛蒙沙哑的声音带着前所未有的虚弱。
  “你总算醒了!”陈睿松了一口气,放开了手,连续这样控制着精神力量也让他感觉到了疲惫。
  “我快要饿死了……弄点酒来喝……”
  “现在这个时候还喝酒,你干脆真的死了算了!”陈睿骂了一句,拿出了一些干粮放在水中,用火煮成糊状,喂洛蒙喝了下去。
  洛蒙吃了点东西,精神终于恢复了少许,有气无力地躺在地上:“居然又欠了你一条命,本大爷虽然不喜欢男人,但必要的时候可以考虑以身相许。”
  “许你个大头!”陈睿狠狠地在他的脑袋上敲了一记,“恶心的家伙!”
  不过,能这样恶心人,好歹也算恢复正常了。
  洛蒙现在没力气躲开,只好嘿嘿一笑:“反正一条命是欠,几条命也是欠,你自己不是说过,欠债的是大爷,讨债的才是孙子吗……”
  “留着力气快点恢复,然后逃命吧,”陈睿懒得和他抬杠,“这个邪眼的巢穴可没有什么美女,刚才来的时候,我被几只邪眼围住,差点脱不了身。”
  “你怎么会来这里的……”
  “我的计划已经成功了一半,这次帝都派来了特使到赤幽,正是伊莎贝拉,我和她一起去帝都。在路上,她提出条件,让我来这里找个人,想不到那个人竟然是你。”陈睿咬牙道:“那个毒妇把你害成这样,等我的计划成功后,第一个要杀的就是她!”
  洛蒙摇了摇头:“其实,这件事不怪她。”
  “你该不是被那个女人迷昏头了吧。”这个回答大出陈睿的意料之外。
  “你说的那个女人……”洛蒙苦笑道:“真的是我父亲的妹妹。”
  陈睿皱眉道:“竟然是这样,为什么她还骗你来到这种可怕的地方?
  “这个地方……是我自己愿意来的。”洛蒙慢慢坐了起来,“这里,是获得力量的一个捷径。”
  “捷径?”陈睿眉头皱得更紧了,“利用那些邪眼来磨练意志?知道我看到你的时候,你是个什么样子吗?如果刚才你无法清醒,只怕迪莉娅就真的变成寡妇了!”
  “我有心理准备的,在贝利尔王族的历史上,利用这种方法修行的人,有大半失去了性命,有小半变成了疯子,只有万分之一的人才能成功。”洛蒙坐起身,目光变得坚定起来:“就算是只有万分之一的希望,我也不会放过!”
  “到底是怎么回事?”
  “这是贝利尔王族的一个秘密,不过,现在懒惰王族已经没落,说出来也无所谓。”洛蒙吃力地举起手,指了指自己的左眼。
  邪王之眼……邪眼?陈睿忽然想到了什么,这两个名词难道有什么关系不成?
  “队长可能已经想到了点什么,”洛蒙叹道:“邪王之眼被誉为魔神的左眼,绝不仅仅是‘窥破’这么简单,至于邪蛊,只是不入流的小手段而已。如果是这样,又怎么会与制造精神领域的梦魇之瞳齐名?我现在觉醒的只是邪王之眼的初级力量‘入邪’而已,部分变异血脉的同族能直接拥有更高阶段的‘破邪’之力。可惜,我的天赋不行,并不是那种变异血脉的王族,所以,要想的拥有破邪之力,必须利用邪眼的力量来突破。”
  邪王之眼的力量气息,与邪眼有一种神秘的联系,能产生辅助和增益邪眼的精神力量,让这些可怕的魔兽产生一种十分舒适的感觉。除非主动攻击,否则拥有邪王之眼的贝利尔王族并不会被邪眼视为敌人。而邪眼的精神力量,也能够锤炼邪王之眼甚至是激发其进化成下一形态。
  这种关系就好像牙签鸟和鳄鱼一样,相互裨益。
  只不过,相对于贝利尔王族对邪眼的增益来说,邪眼的精神力对贝利尔王族的危险程度要大得多。这种精神的“锤炼”有点类似于陈睿经历过的炼心,是在一种极其危险的状况下,利用高压激发身体的潜力和意志,突破自身瓶颈的修行。一个不慎,就可能精神力衰竭而亡,就算侥幸活下来,大部分也因为精神崩溃而神经失常,只有极少一部分人能真正在这种地狱般的磨练中获得成功。
  伊莎贝拉答应告诉洛蒙风影靴的下落,条件就是洛蒙拥有破邪之力。洛蒙从伊莎贝拉的的口中得知了崔凡特的地下废墟有邪眼的巢穴,于是来到了这里。
  “修行方面,来日方长。而且这种方法太危险了,我们先离开这里吧,刚才你就差点疯掉。”
  如果不是陈睿阴差阳错地赶到了这个地方,等待洛蒙的,只怕会是精神彻底崩溃。
  “我不走。”洛蒙坚定地摇了摇头,“我没有变异的血脉,而且也没有你那样的神奇传承,这已经是一种最有效的捷径了。况且在陷入混乱之前,我隐隐已经领悟到了一丝突破的感觉,只要挺过去,就能获得破邪之力!哪怕是死,我绝不会放弃这一次机会!”
  “你的命只有一次!”陈睿怒道:“你想让迪莉娅伤心吗?”
  “你不明白!”洛蒙忽然激动了起来,一拳捶在了地上:“多少次,迪莉娅从噩梦中惊醒,在我的怀里簌簌发抖,多少次她几乎难以忍受心灵枷锁的折磨,生不如死。不仅是这样,我还曾亲眼见到我的父亲受尽心灵枷锁折磨,最终死在我的面前!我一定要杀了白洛,我一定要解除迪莉娅的心灵枷锁,我一定要为我的父亲报仇!”
  看着洛蒙罕见的暴怒,陈睿一阵沉默,对于迪莉娅和洛蒙的痛苦,他并不是很清楚,甚至连阿西娜都不清楚。洛蒙一天到晚就是个无赖的模样,迪莉娅看上去也过得很开心,事实上,与之前的那些梦魇相比,她和他确实要快乐不少,但是深藏在快乐后的痛或许更为锥心。
  陈睿深吸了一口气:“如果你坚持,那么我在这里陪你吧,最少,也有个为迪莉娅带回尸体或是疯子的人。”
  “队长大人不是有很重要的计划吗?”
  “哼!别把自己看得太重了,凭你这个无关紧要的家伙就能影响到我的策划?”
  洛蒙看了陈睿一阵,忽然咧嘴一笑:“队长,我要不要深情的注视着你的眼睛?”
  “滚!”陈睿露出嫌恶的表情,“把那个破邪之力说详细点,别以为我不知道你这家伙,肯定还隐瞒了什么,你不说真话,到时候会连累我的!”
  “人家在队长的面前还真是如同*呢……”洛蒙一副娇羞的模样,差点在黑暗中亮瞎了队长大人的一双钛合金狗眼,“其实也没什么了,就是获得破邪之力后,再去捕获一只至少是同层次的邪眼,融合它的力量就行了……”
  在这个邪眼的老窝里去活捉一只大魔王级的成员?陈睿恨不得将那副做作的脸揍成一个蜂窝煤。
  事实上,这个步骤确实很重要,被捕获的邪眼等级越高越好,如果能够融合成功,继进一步产生某种变异的话,就能达成获得的最顶级的天赋力量,并驱使大批邪眼作为仆从进行战斗。
  想象一下,一群邪眼齐齐释放精神力量或射线时的壮观景象……
  这,才是真正的魔神左眼——邪王之眼!
  第三百三十三章破邪和暴君
  第五次了。
  也不知道洛蒙具体是用了什么法子诱发的邪眼巢穴的精神力量,从某种意义上讲,这种精神力量比陈睿先前遭遇到的还要庞大,只不过对洛蒙以外的人并没有什么危险,他的左眼里面如同有一个漩涡,将那些精神力量尽数吸了进去。
  对于洛蒙来说,这就是噩梦的开始,每次都会带来难以想象的痛苦,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这是与自己的战斗,只有一次次战胜自我,超越自我,才能真正破茧而出。
  陈睿非常能理解这种痛苦。类似的经历他在炼心中曾多次遇到,尤其是那次沉睡两个月,也不知道有多少次徘徊在崩溃和死亡的边缘。
  如果不是有陈睿在一旁利用力量和药剂辅助,只怕洛蒙在第三次就会彻底崩溃,但那一次能救回来也是侥幸。在这种磨练中,外力能起到的作用微乎其微,最关键的是靠自己。
  否则就算有复活药剂,救回来的也不过是一具精神崩溃的行尸走
  洛蒙连翻滚或惨叫的力气都没有了,浑身冷汗的身躯只是在不由自主地抽搐着,左眼干涸的血痕又开始溢出鲜红的液体,牙关紧咬着,喉间不时咬牙出一两个名字,这是他支撑意志的自我暗示,也是最大、最后的支柱。
  迪莉娅的名字最多,还有洛蒙父亲和几个不知道的人名,陈睿和阿西娜的名字也赫然在其中。
  陈睿握紧了拳头,这就是伙伴,可惜他现在能做的,只有眼睁睁地看着。
  当初他在昏迷两月的时候·这个家伙,多少也这种心情吧。
  地面的血渍渐渐扩大了,很难相信这么多鲜血都是从一只闭着的眼睛中渗透出来的,如果是普通的人类,只怕早已经失血过多而死了,洛蒙的皮肤再次出现了可怕的扭曲,似乎有什么东西在里面蠕动一般,有些鼓胀的部分竟然出现清晰的血管和裂纹,仿佛随时可能爆裂开来,陈睿知道已经到了紧要关头·先前洛蒙就在这一步差点爆体身亡,连忙凝神以待,准备网就到‘网’)
  洛蒙的身体颤抖愈发激烈了,“嘭!嘭!嘭!”发出阵阵沉闷的爆裂,顿时变成了一个血人,之前还没有出现这么糟糕的情况,陈睿大吃一惊,正要设法施救,那血液忽然化作一团血雾·将洛蒙笼罩了起来
  血雾中渐渐形成了一个奇异的影像,应该是一只魔兽的形态,只是形象非常模糊,看不清具体的样子。随着时间的推移·影像开始渐渐清晰。
  原本这种前所未有的变化应该是成功的征兆,然而洛蒙的身体似乎支撑不住影像的完成,开始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干瘪下去,仿佛干尸一般。
  陈睿感受到洛蒙生命气息的迅速削弱,转眼间就已经微弱到了极点,魔兽原本逐渐清晰的影像也开始溃散,分明是死亡的前兆。陈睿当机立断,兑换出一瓶复活药剂·直接洒在洛蒙干瘪的身体上,那“干尸”溃散的生命力顿时变得强大起来,身体和生机也在一步步恢复,看来这次的举动歪打正着,将洛蒙从死亡线上又拉了回来。
  那血雾凝聚成的魔兽形象已经相当清晰了,这是一只类似螳螂的魔兽,前爪仿佛两把锋利的大刀。
  “螳螂”星座的“魔斗士”?
  陈睿正愕然间,那影像成型后只维持了片刻就消散在血雾中·血雾开始迅速回收入洛蒙左眼之獬。
  良久·紧闭的双眼慢慢睁开来,左眼的瞳孔中射出奇异的红色光芒·就算是陈睿,在对视的一瞬间也有种灵魂动摇的感觉。
  陈睿正收敛心神运出力量防备时,洛蒙的瞳孔已经恢复了正常,虽然神色疲惫不堪,但眼神却闪烁着狂喜和振奋。
  陈睿大喜:“你成功了?”
  “嘿嘿,当然,不看本大爷是谁?现在的邪王之眼已经拥有了破邪之力,不过还需要时间来逐渐熟练这种新的力量,”洛蒙目光落在他手中的空瓶子上,微微一震:“刚才……难道是复活药剂?”
  陈睿露出惋惜之色:“是啊,就算有那个大宗师传承,也很难搞到手的,白白浪费在你这个二货身上了。”
  虽然不明白二货是什么意思,但洛蒙听得出绝不是一个褒义词,当即也露出惋惜之色:“一生只能使用一次的复活药剂,你居然就这样把拿走了我宝贵的第一次,要是迪莉娅知道,会伤心的······”
  陈睿脑门青筋直冒:“你要再恶心下去,我就把你灌一肚子春药,然后扔到一堆喜好男风的变态群里。”
  洛蒙打了个寒战:“队长……这一招太狠了吧,你才是真正的恶魔。”
  “别耍嘴皮子了,喝下恢复药剂,吃点东西,好好休息一阵,然后我们去捕获邪眼。伊莎贝拉给我的时限是三天,速度快的话,或者还能赶得及。”
  洛蒙没有再开口,立刻开始回复力量来,这次死里逃生地突破成功,还耗费了一瓶足以震动魔界的最珍贵药剂,但他并没有对陈睿说一句感谢的话,这些事情放在心里就可以了,尽管这个家伙看起来是个外向得近乎无耻,其实并不善于表达自己的真正情感,况且伙伴之间,有些话是多余的。
  原本洛蒙这次突破几乎耗尽了所有的力量,但身为最高等级的复活药剂的效力不凡,加上突破新获得的破邪之力,目前的状态相当不错,只是之前的精神太过疲惫,在休整了几个小时候,终于恢复了大部
  接下来,需要捕获并降伏一只不低于自身等级的邪眼了,不出意外的话,这只邪眼将化为灵体的模式,成为邪王之眼的伴生兽陪伴洛蒙一生,二者互为契约对象·分享力量,可共同进化。当邪王之眼领悟下一步邪王之力时,还可与伴生兽合一,并操纵低于伴生兽实力的邪眼,操纵数量和实力成正比关系。
  洛蒙虽然领悟了破邪之力,但整体实力还是停留在大魔王初段,不过获得了破邪之力后,突破到小境界的速度应该会很快,至于魔皇,关键在于领域之力·还早得很。
  要在邪眼的巢穴捕获一只大魔王级的家伙,可不是容易的事,因为这种群居的魔兽一惹就是一窝,据洛蒙说,这里还有魔皇级的邪眼暴
  邪王之眼虽然能产生增益邪眼的气息而与之和平共处,但这是在没有敌意的情况下,一旦敌意被敏感的邪眼们感觉,那么就算是邪王之眼也不可能避免攻击。
  举个例子,如果牙签鸟想杀死鳄鱼·那么鳄鱼还会放任它在嘴里觅食?早就连毛带骨头嚼成粉碎了。
  在这种情况下,陈睿和洛蒙只能以最快的速度捕获猎物,然后迅速撤离,否则要是被邪眼暴君察觉·只怕连脱身都成问题。
  洛蒙的优势是在敌意暴露以前不会遭受邪眼的攻击,所以,两人定下的计划是,已经被打上“入侵者”烙印的陈睿作为诱饵吸引火力,洛蒙在一旁伺机下手,抓捕一只大魔王级的邪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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