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三章 命中注定

  最终朱凌光还是什么都没有做,在他看来,此时的地球,早已经到了强弩之末,不再是当初那个让他眼前一亮的世外桃源了。
  又是几百年过去,地球再也支撑不住,一部分的人类乘坐航空载人飞船,离开了地球,在冷冻舱沉眠,漫无目的的在太空之外飘荡。
  随着一声无奈的叹息响起,整个地球开始龟裂,无数火山喷发开来,海洋被蒸发,陆地破碎,一片末日的景象。
  秦风就像是一缕空气,目睹了整个过程,回过神来的他,发现自己还是坐在河边的石头上。
  漂浮在面前的圆球此时也仿佛耗尽了所有,嘭的一声碎成了粉末。
  在圆球内看到的景象,就是上一世地球的归宿,成也人类,败也人类。
  坐在石头上,秦风陷入了沉思,这一切,是很有可能发生的,因为自己离开了地球,七宝葫芦最终还是会落到朱凌光的手里,而因为地球已经产生了意识,因此防护屏障阻隔了风雷子以及张凌云数百年,但是随着地心之源的流失,地球沦落如此,也是意料之中。
  这一世,秦风重生归来,是最大的意外,灭了龙虎山,阻止了风雷子以及张凌云,后面又拦下了朱凌光,最终又剿灭了地球上隐藏的外星生物。
  这一切,无疑都是很好的避免了地球的过早灭亡,就是不知道地球的人类,在后面的日子里,是否有做过弥补的措施,否则即使没有外敌入侵,在他们无节制的破坏下,地球还是避免不了要灭亡的。
  从石头上站起身来,秦风忽然福至心灵,纵身一跃,从岸边往河里跳了进去。
  只是轻微的掀起了一点涟漪,他整个人就消失在了光阴长河之中。
  不知道过了多久,三个头戴斗笠老头出现在了秦风刚才做过的石头旁边,其中一个看着河里,自言自语道:“你们可曾想到有此结果?”
  另外两个老头都是纷纷摇头,随即三人都是扬天大笑了起来。
  无数景象不断的往秦风的脑袋里钻,他所过之处,那些圆球纷纷破碎,然后爆发开来的粉末将秦风包裹其中。
  这就像是一整个世界所有的生灵的记忆,汇总在一起被秦风吸收了,即使他是仙人境,此时也早已经坚持不住了,信息量太过庞大,将秦风整个人完全挤爆开来。
  在光阴长河爆成一捧血水,然后随着河流继续往前漂去。
  迷迷糊糊之中,秦风清醒过来,发现自己此时正漂浮在一栋茅草屋的上方,他环顾四周,才发现,自己此时又成了那种意识形态的模样,没有实体,虽然拥有独立思维,但就是接触不到任何实体。
  此时,从茅草屋里走出来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女子,她身穿一身粗布衣裳,头上挽着发髻,看样子是已经嫁为人妇了。
  秦风看到这年轻女子的时候,就是吃了一惊,因为他发现,自己是认识这个人的,“这不就是秦长云的老婆,赖小云么?”
  赖小云跑出屋子外,动作醇熟的收起挂在屋檐下的鱼干和腊肉,因为天在下雨了。
  不一会儿,从外头回来了几个身强力壮的年轻男人,其中一个和周围的人打过招呼之后,肩膀上扛着一个布袋,然后径直往那间茅草屋走去。
  赖小云早已经等在门口了,见得男人回来,她脸上露出笑容,也不说话,只是使劲的招手。
  人还没有到,男人已经高兴的大笑道:“娘子,今天赶集比较顺利,野味已经全部卖出去了,如今我们手头有钱,正好改善一下伙食!”
  说着,男人将肩上的布袋取了下来,一边往屋里搬,一边叹气道:“话是这么说,但是这么一袋子粗面粉,就花了老子三贯大钱,他娘的!”
  赖小云这时候拦住了男人,然后凑到他的耳边轻声说了几句话,男人一怔,接着满脸通红的看着自己的娘子,眼里还带着一丝不确定,问道:“你刚才说什么,你再说一次?”
  赖小云白了他一眼,脸色微红,然后轻声道:“我怀上了!”
  年轻男人欢呼一声,扔下面粉,然后一把抱起赖小云,在院子里转起了圈圈来。
  悬浮在空中的秦风,脸色极其复杂,因为他也同样认识那个年轻男人,不就是自己的弟弟,秦长云么,虽然说话的腔调不一样,穿着也不同,但是这夫妻两人,他是不可能认错的。
  时间过得很快,赖小云的肚子也开始愈发大了,某一天,随着村里的接生婆进了屋子,不久后,屋里就传来了婴儿的哭声,苦苦等在外面的秦长云长笑一声,推开门就走了进去。
  是个男孩,被秦长云取名为钟大楚。
  钟大楚三岁的时候,一家三口还在吃着晚饭,屋外忽然就闯入了一群官兵,二话不说,就将秦长云带走了,和他一起的,还有村里的所有青壮。
  打仗了,官府来抓壮丁了。
  赖小云抱着儿子追到了村口,被一个官兵举着盾牌敲晕在了地上,儿子摔在地上,脑袋砸到了一块尖锐的石头,流血不止。
  村里的妇孺连忙将母子俩救了回去,等到赖小云清醒过来之后,发现儿子已经变得痴呆了。村里的老神棍说,他这是失了魂,必须要将魂儿招回来,不然这一辈就成痴呆了。
  没有了男人,赖小云变得六神无主,只好听从了老神棍的话,一顿大神跳下来,儿子不光没有好转,反而还发起了高烧来。
  村里的老郎中也没有办法,三天时间过去,钟大楚死了。
  万念俱灰的赖小云,变得精神恍惚,草草安葬了儿子,她就收拾了细软,踏上了寻找夫君的路途。村里的人再三劝阻,说去打仗的男人,是回不来的了,让她不要做傻事。
  眼看着儿子死在自己的怀里,这世上,除了夫君,已经没有任何值得赖小云留恋的了。她已经发誓,自己一定要找到夫君,如果他死了,那么她也不活了。
  兵荒马乱的年代,到处都是土匪和起义的所谓义军,稍有不慎,轻则被劫财,重则被那些没有道德底线的恶人乱刀砍死。
  赖小云磕磕碰碰的,走了几千里路程,期间虽然都有遇到过不少土匪,却又奇迹般的躲了过去。
  一路打听,知道了夫君部队的去向,她跟随在逃难的人群后面,义无反顾的去了。
  在一处横尸遍野的山谷之中,赖小云终于找到了死去的秦长云,被砍马刀拦腰斩断了身躯,他死不瞑目。
  趴在秦长云的尸体上,赖小云哭瞎了眼睛,捡起地上则断的长剑,她沉声说道:“下辈子,我们一起投胎到太平盛世去,你一定要找到我,我还做你的新娘!”
  看着到死都在抱着丈夫尸体不放的赖小云,秦风心中五味陈杂。
  眼前的画面像玻璃镜一样破碎,秦风眼前一阵恍惚,发现自己已经出现在了一座高山之上。
  一个腰间悬着一串七彩葫芦的中年人行走在山间,而跟在他身后的,则是四个形态各不相同的动物,看着那四个和自己关系匪浅的动物,秦风一下子就认出了中年人的身份。
  七宝道人!
  秦风越看,就越觉得这个中年人,和在光阴长河旁边遇到的那三个老头,长得相似。特别是他们彼此,腰间都同样悬挂着一串不同颜色的葫芦。
  画面一转,七宝道人已经来到了一处山洞之中,身后已经不再跟着四个神兽,但是山洞里,此时却多了另外一个人。
  他双目紧闭,躺在洞壁下,双脚位置,缠满了藤蔓。
  秦风认出了这个人的身份,正是之前河边老头让自己看到的那个入世救人的年轻人。
  但是此时的年轻人,早已经气息全无,看样子已经死掉了。
  七宝道人来到年轻人的尸体旁,伸出手凌空一抓,年轻人的胸口顿时破开了一个大口,一颗依旧在跳动着的心脏就被他拿在了手里。
  “死去了无数年,心脏居然还是活的,不愧是至人境!”
  七宝道人收起年轻人的心脏,然后又取出了一个玉瓶,将年轻人依旧活跃的血液装满瓶子,这才在山洞里挖了一个坑,将他的尸体埋了。
  画面再一次破碎,七宝道人已经坐在了一个火炉前,他先是将一颗心脏以及一瓶血液放入火炉内,然后又从怀里取出了四样东西,一根冒着火焰的羽毛、一块巴掌大泛着绿光的鳞片、一撮白色的毛发,以及一块手指大的类似石头一样的黑色物质。
  所有东西都被七宝道人放入了炉中,他双手掐诀,口中念念有词,像是在祈告,又像是在自言自语。
  时光流逝,秦风也不知道过去了多长时间,火炉内终于发出了响声,一阵滚烫的蒸汽喷薄出来,接着从炉子内,爬出了一个头生双角的年轻人来。
  浑身赤裸的年轻人,面容俊秀,只是神色木讷,懵懵懂懂的,像个三岁小孩。
  七宝道人一把将年轻人拉到面前,伸出手一探,原本期待又兴奋的表情,顿时就冷了下来。
  他长叹一声,“为什么还不是完美圣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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