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1节

  卢卡斯对外面说:“请大家让一让,魔能车速度非常快,为了避免可能的危险,请大家让出一条足够宽敞的路来。”
  外面卫兵疏导下,从直营店往外清理出一条三尺宽的通道。
  这时候,俾斯麦魔能车的龙蛋发动机嗡嗡声陡然增高,车子一下子从商店里窜了出来。由于加速太快,让很多人都猝不及防,脑子里知道要躲避,但实际上身体跟不上速度,只能微微后撤。
  只见一道黑色闪光从面前疾驰而过,带来一阵强风。
  魔能车在前方主道前一个甩尾漂移,迅速朝城墙区域驶去。
  “这是危险动作,请大家不要模仿……”卢卡斯口中解释。
  他看得是一头冷汗。
  这位伯爵大人真是不省心……明明说好的,让罗伊斯来驾车,载着他在外面兜几圈风,做一个俾斯麦魔能车的展示。谁想到他临时起意,偏偏要自己去亲自驾车。
  虽说此前塞浦路伯爵已经在野外练车好几天,在罗伊斯和珍妮弗专人指导下,上手程度也还算不错,车技也通过了初步的考核。
  可在城里开车和荒野驾驶是完全不同的,车速太快容易来不及反应转向,还容易压碎路面。
  卢卡斯不得不佩服,马修大人真是早有先见之明,很早就强制要求,俾斯麦魔能车必须至少有两个速度档位,一个低速挡,速度等同于军马最高速度,约为30节,一个高速挡,能够达到极限的60节。
  哪怕如此,魔能车本身带来的视觉冲击,压出的车辙痕,以及那低低轰鸣所造成的综合感官,是再壮硕的军马都无法做到的。
  不少人被魔能车吸引走,纷纷跑到城墙下去看塞浦路伯爵绕着城内兜圈。
  被分流了几乎都是本城的居民,留下的大多是远道而来的异乡人。
  他们最初也被俾斯麦魔能车所震慑,可很快就恢复清醒,依旧牢牢盯着这家四面墙完全由玻璃打造的奇特商店。
  卢卡斯看差不多了,这才点头说:“俾斯麦庄园直营店正式开业,欢迎大家进店选购,不过如果要购买商品,请到里面的吧台,有序排队,不得插队,插队则失去购买资格。”
  人群顿时鱼贯而入。
  他对着奔流的人群补充说:“今日开业,为了感谢诸位的捧场,全场商品打9折,消费满10金币即送纪念版麻布手袋,售完即止。”
  里面的两名店员很快就被人群团团围住。
  倒不是说摆放的货品有什么迷惑问题,相反,是这些商品都明码标价,写清楚品类和价格,以及使用的条件和环境。
  店内货架是以玻璃制作而成的柜子,每一件商品都摆放在橱柜里,隔着都能看的很清楚。
  问题在于,很多东西是大多人从未见过的。
  对陌生的东西,人要掏钱买,肯定会先问清楚。
  “这个豆腐,到底是怎么回事?”一名头戴礼帽的贵族打扮男子提问。
  克雷顿示意他看向玻璃橱窗里的实物。
  里面是一副小银碟,碟子上摆放着被切成小方块状的嫩豆腐,看起来柔软而水润,圣洁的白色让人心生好感。碟子一旁还有两片用淡黄和粉红酱汁涂抹的蘸酱区。
  “这是俾斯麦庄园里特制豆子研磨后,通过古法工艺制作出的豆类精华,做成爽口滑嫩的冻状,营养极高,是非常优质美味的食物。”
  “每一份豆腐都是从庄园农场里的豆子榨取,现磨后当天制作,再由飞船运送到埃里克城,绝不隔夜,保持食物处在最好的状态吗,只有二十份,卖完就得等第二天……”
  克雷顿对这些话都已经倒背如流。
  他原本就是植物学家,了解其中基本步骤和原理,解释起来就轻松很多。
  其实这些介绍在下面都有用文字描述,不过考虑到相当一部分卡尔马人不识字,不少贵族也文化程度不高,店员的讲解和咨询就不可或缺。
  “那这个豆干呢,有什么区别?”
  “还有这个蓝色日出,为什么这么贵,900金币一瓶,五大王国的陈酿也没有这么贵的……”
  克雷顿只能耐心解释说:“这原本是地精商队特供,庄园直营店也会出售一部分,不过数量并不多。原本就是非常特殊的美酒,不仅口感清冽,本身还能让人精神饱满,不论是从事什么劳累,都能快速回复精力。”
  旁边已经有人挤了过来,笑呵呵说:“蓝色日出我全要了。”
  周围人顿时齐刷刷看过来。
  一瓶900金币的奢侈美酒,居然有人要打包买下。
  这位口气很大的男子穿着一件普通的棉布外套,腰系牛皮袋,裤腿上宽下窄,末端被塞进靴子里,看起来经常走南闯北的模样。
  巴斯商人往往都是这幅形象,看起来风尘仆仆,打扮平平,但大多眼光毒辣,资产丰厚。
  克雷顿点点头:“总共12瓶,先生是确定全都要吗?”
  “确定。”巴斯商人说:“总计10800金币,今天打9折,那么就是9720金币,对吗?”
  克雷顿说:“是的,请去前台结账,我会帮您打包。还有,如果您消费满10000金币,就能成为鄙店的白银级顾客,以后会有一些只对高级顾客展开的业务,包括炼狱军团送货上门,以及部分特殊商品出售等等。”
  对方一喜:“炼狱军团,就是那群能在天上飞行的石像对吗?”
  “是的。”
  “好,那我再……”他左右看去,看到一旁另一个店员正在手忙脚乱地给顾客们盛薯条和炸鸡:“那我就来点那个薯条炸鸡套餐,来个20份,好像一份是10金币,再来点这个豆腐干,这个能保存吧?凑够1万金币。”
  “好的。”
  巴斯商人去吧台杰佛里处用金券付了账,回头看见克雷顿已经用木箱将酒打包装好,里面还铺满干麦秆避免碰撞。
  炸鸡薯条则是由两个手提式麻布袋装好,外面印有俾斯麦直营店专属logo:一碗插了勺子的饭。
  下边还有一个编号00002。
  也就是说,自己是除了塞浦路伯爵之后第二个购买的人,这件事以后也足以充当谈资了。
  他很满意,招呼外面的自己人搬箱子,放上马车,然后朝着南方扬长而去。
  有了巴斯商人的开头,其他地方的商人、掮客、二道贩子纷纷忙碌起来,找准里面的一些便于储存,能够经得住时间的商品。
  下一个风头变成了豆酱。
  这种独特的调味料用玻璃罐密封保存,看起来橙黄粘稠,有些像是蜂蜜,口感浓郁,不论是炖菜还是腌渍肉类、做汤、烤肉都是非常不错的香料。
  豆酱被两个商人瓜分一空。
  然后是豆干。
  与此同时,炸鸡薯条已经悄无声息被卖光。
  卢卡斯看了看空空的货架,宣布:“抱歉,本店商品已售罄,请大家明日再来。”
  说着,他让两名店员直接关上玻璃门,再合上里面木门,没有一点拖泥带水。
  头顶太阳正大,前后一个多小时,直营店就已打烊了。
  第306章 齐聚城内
  克雷顿将货架上的残留的商品清点了一下,剩余的只有两份豆腐,一份豆酱,两份半炸鸡薯条,半瓶蓝色日出。这些都是摆在外面的样品,可以用于试吃,所以不作为商品再出售。
  另一个店员鬼鬼祟祟低声说:“剩下的这些,咱们分了吧。”
  “这……”
  “卢卡斯店长都说了,让我们处理掉就行,有什么关系。”那店员嘿嘿直笑:“炸鸡薯条都是干净的,试吃我都是把它们切成很多小片,大多都没碰过,干净,放心。”
  他提了提手里的麻布袋:“这里头的才是那些落在地上的,我拿回去喂狗。”
  “好吧。”
  克雷顿犹豫了一下,看向后面:“杰佛里先生,这些剩余的没法保留的商品……”
  正在重新梳理账目的杰佛里抬起头,笑了笑:“店长说了,你们处理掉就行。”
  他又感叹:“都是好东西呀,这也算是一点点小小福利,如果不是要回庄园复命,我也想和你们一起分着吃了。以前庄园里食物匮乏,只有小麦做的麦饼,现在生活好多了,有时候都会觉得不真实……”
  杰佛里想起自己还在冰原镇的日子。
  日复一日的巡逻,僵冷的夜晚,吃不饱饭的肚子,还有战友们互相之间的各种荤笑话打闹,仿佛都还在昨天。
  摧毁过去多年,只需要一天。
  活尸涌来,冰原镇变成了废墟,人们四散而逃。
  那时候杰佛里做出了一个最大胆的决定:选择跟随卢卡斯队长,而不是跟着更具有人望和勇武的拉格纳镇长。
  命运在那时候就分出了两条小径。
  一条通往铁矿的死亡乱葬岗,一条蜿蜒突围,在荆棘里获得新生。
  他很幸运,走上了后一条路。
  至今想来,杰佛里有时候也会觉得不可思议:勇猛刚强的拉格纳死了,胆小但更懂普通人的卢卡斯活了下来,而且越活越好,变成了卡尔马王国北方一名不容小觑的人物。
  踏入庄园,前路就变得叵测而不可想象。
  他收拾账本,装进自己的皮箱里——这是俾斯麦庄园公务人员的标配,如今已经变成一种风尚。
  “我先回庄园了,再不走,罗伊斯该要抱怨了。”杰佛里看了看怀表,对两名店员微微颔首:“辛苦两位了,明天见。”
  “明天见,杰佛里先生。”
  俩人都和他道别。
  空荡荡的玻璃商店里,只剩下克雷顿两人。
  他们找了一张小木桌,一人倒了杯蓝色日出,弄了两张银碟,摆上豆腐,酱汁,薯条和炸鸡。虽然薯条和炸鸡是热腾腾时最美味,不过比起埃里克城的面包和炖菜来说,还是要好太多了。
  克雷顿喝了一口酒,慢慢吃着薯条:“内瑟斯,你不是说要去庄园应聘吗?”
  “现在这样子也不错啊。”对方大口啃着炸鸡,含糊道:“克雷顿,鸡骨头不要乱丢,我要喂狗的。”
  克雷顿看着面前壮汉,有几分无奈。
  这位是自己挚友,名叫内瑟斯,俩人从小在一个渔村里长大。不同之处在于,海啸冲击村子时,克雷顿成功逃走避难,内瑟斯却和很多人一样被卷走拖入海里。
  原本克雷顿以为这将变成过去的记忆。
  几年前,克雷顿在街上遇到了一个蓬头垢面的乞丐,这人人高马大,却不肯干活,坐在街边乞讨。这让克雷顿觉得不可思议,路过时多看了一眼。
  结果对方一下子跑过来,吸了吸鼻子:“你是不是叫克雷顿,住在渔村,喜欢捣鼓珊瑚和海草,还把很多小树苗挖出来种到家门口?”
  克雷顿惊了,这些陈年旧事不应该有人知道才对。
  “我是内瑟斯啊,内瑟斯!”对方指着自己的脸说:“你忘了吗?就是那个胖小子,你喜欢捣鼓不能动的花草,我喜欢养能动的螃蟹,结果我的螃蟹被你抓去煮了吃了,忘了吗?”
  克雷顿愣在当场。
  这一段童年经历只有他和内瑟斯知道,其他人绝不可能晓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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