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节

  沈妍显然有意模仿着洛长阙的衣装打扮,而且她将馥园的湖水和石桥比作分离与团聚牛郎织女的银河与鹊桥,对沈熙的感情怕是早已超越了兄妹之情,又怎会轻易地移情别恋?
  更何况,即便她对刘洪品一见钟情,也只是被他在青林寺的假意逢迎而动心,在听说他的真面目后就没有一丝一毫的动摇吗?为何反而愈加偏执呢?
  百思不解时,她在不经意间抬头,见走在前面的云宣慢慢顿下了脚步。
  循着他的目光望去,她不由得一怔,很快便明白了他的意思,对恰回头看向她的云宣会心一笑。
  不远处正是一间绣坊,挂着“九秀坊”的招牌。
  在沈府,被问及沈妍是否表现出有多么喜欢刘洪品时,璇儿思索了许久,才想起沈妍那日与刘洪品在茶楼相约之后曾提起刘公子喜欢红色衣裳,所以特地在回府的路上绕到城西一家叫九秀坊的绣坊定做了一件红衣,只是自那之后她并未替小姐取过那件衣裳,也再也没听小姐提起过,所以险些忘记了。
  那家锈坊的掌柜倒是好记性,很快便想起来的确是有位小姐在他们那里做了件大红的衣裳,而且还记得那位小姐虽然看起来娇弱,却很有主意,尽管他一再劝解说太红的衣裳并不适合她的年纪,但她还是坚持着选了坊中最艳丽的红色。
  苏蔷也见到了沈妍选取的布料,殷红胜血。
  “那位小姐也是奇怪,咱们九秀坊之所以信誉好,是因为客人来定做的衣裳向来都是三天后便能来取,除了保证质量,这效率更是招牌。可她倒是不急,虽然照付了酬金,只说到时候她自然会来取,可这一等却差不多有半个月才过来,也真是有耐性。”
  沈妍在四月初三来九秀坊定做衣裳,却在四月十七才将衣裳取走,中间足足隔了半个月,难怪这绣坊的掌柜对她的印象如此深刻。
  也难怪璇儿从未见过那件大红衣裳,原来沈妍是在离家出走后才过来取了衣裳的。
  但沈妍相约刘洪品的茶楼在沈家附近的城南,可她却特地绕远来到这城西的九秀坊做衣裳,若非不是因着九秀坊的招牌效率,便一定有其他不得不来这里的原因。
  从这里再往前不远处,便是沈妍曾投宿的元福客栈。
  难道沈妍自从将刘洪品约到茶楼之后便准备离家出走吗?他们那天商谈的就是这件事吗?只是那时刘家尚未向沈府提亲,沈妍不可能当时便已笃定沈家不同意这门亲事,又怎么可能在那时就谋划着离家呢?可惜璇儿未听到那天他们在茶楼中说了些什么。
  临走前,那掌柜的热情招呼道:“不知那位小姐是否满意,两位客官又是不是被那位小姐介绍过来的?咱们这里的衣裳样式齐全,除了常衣舞衣礼衣外还有嫁衣,公子既然来了,要不便给这位小姐做一身衣裳聊表心意?”
  苏蔷方要回绝,却听云宣看似随意地问道:“聊表什么心意?”
  “这个……”那掌柜的不妨他问得如此直接朴实,一时间愣住,半晌才颇有深意地道,“只有送了才知道嘛。”
  云宣朗朗一笑:“说得好,只是你九秀坊太贵,今日我身上银子带的少,改日再来。”
  这种敷衍的话掌柜的显然听过不少,也只是讪讪一笑,恭敬地将他们送了出去。
  元福客栈中,那童掌柜心情低落,竟没有认出云宣便是前一日过来送酒的小哥儿,直到云宣亮了令牌才稍稍有了精神。
  “那位沈家小姐一进来就开始给我找麻烦,有好好的天字号客房空着不住,却偏偏非要住紧挨着楼梯口的那一间,还将沈家搬出来唬人,闹得我这里本来没几个的客人都没了兴致,我也只好得罪了那里原来住着的客人,让人家挪了出去把房间腾给了她。真是,虽然早就听说世家千金最是刁蛮任性,但还真是百闻不如一见。”
  苏蔷抬头朝二楼看去,一眼便瞧见了沈妍坚持要入住的客房,离楼梯口很近,而且从厅堂看去能将扶栏之后的客房附近看得一清二楚。
  她不是最爱清净吗,为何要不惜拿出沈家名号来住进一个显然会很嘈杂的房间?
  云宣默然片刻,转头问店小二:“听说那晚是你将酒送进客房的,当时他们可有异常?”
  “他们好像心情不好,尤其是那位公子,小的进去送酒时他们一直没说话,但要说异常……”小二思量了许久,迟疑着道,“那位小姐是有些奇怪,她第一次出门站在廊下是为了传唤小人送酒上去,小人记得当时她穿着一身青色衣裳,可第二次开门是送刘公子离开,却是换了一身艳丽的红衣,显眼得很。”
  第53章 鹊桥归路(八)公审
  第二日的大理寺公审, 他们在大堂一侧的偏厅听审,去安置马车的张庆最后一个赶来,见苏蔷和云宣已各自安静地落座,却没有瞧见吴蓬和白秋的踪影, 有些疑惑地问道:“他们俩呢?”
  他们几乎是异口同声:“她/他办事去了。”
  张庆“哦”了一声,又问道:“那我呢?
  云宣淡然看了他一眼:“过来,站着。”
  除了他们, 在公堂听审的还有逸王和睿王, 但原本也该过来的沈公却并未露面。
  因着两位王爷亲自驾到,大理寺的公堂之外好一阵热闹, 寒暄问候了大半晌才各自落座,等得苏蔷觉得甚是无聊。
  开堂后, 一应的证人证据倒是比一审要齐全详细得多, 但除了当晚在客栈中用膳的来客之外, 他们几乎都已经见过, 还是如之前调查的一般, 无一不指向当晚沈熙情绪激动, 而且在刘洪品离开之后再无人进出沈妍的客房。
  倘若沈熙不是凶手, 那这一桩密室杀人却是无解了。
  最后出场的证人自然是最关键的刘洪品。
  许是因为主审是自家父亲, 这个传闻中玩世不恭的世家公子倒也中规中矩, 言辞间有条不紊有理有序:“启禀大人, 草民是在得到沈小姐的口头传信后才得知她因婚事离家出走的,情急之下便在慌忙禀告大人之后去了她投宿的元福客栈,没想到沈熙也在。而且他当时心情低落, 正在借酒消愁,见了草民便骂人。草民虽与沈熙往日里有些过节,但为了沈小姐也是一再忍让,只一心想让他明白草民对沈小姐的倾慕之情,哪里想到他竟是愈加过分,对草民破口大骂,草民于无奈之下只好离开,沈小姐送我出门时还劝我莫要生气,还说她此生非我不嫁。沈小姐为草民不惜与家人反目,草民感念于心,所以在回府之后还是放心不下,生怕她会被沈熙责骂,于是便又再次折返。哪知在外面敲门近半刻钟才听到里面传来动静,听着却不像是沈小姐的声音,这才情急之下唤了店家砸开了门,发现那个畜生他,他……”
  说到最后,刘洪品竟掩面哽咽,听起来甚是悲痛。
  据客栈小二所言,他在向沈妍客房送酒水时被她悄悄塞了一张纸条的,在再三犹豫之后还是送到了刘府,时辰倒是对得上。
  但若是沈熙在,沈妍自然不会有机会留信给刘洪品,而且客房中也没有笔墨纸砚,那纸条应该是她在沈府就写好的,目的自然是为了与刘洪品相约在客栈相见,后来不料沈熙打听到了她的行踪而过来,所以只好趁着小二来送酒水的机会将书信传了出去。
  只是……
  苏蔷凝神回想着卷宗中记录的时辰,有些疑惑。
  洛长念的声音便在此时温和传来:“刘大人,本王心中有个困惑,不知可否直言?”
  主审的大理寺卿刘尚自是迭声答应:“睿王殿下请讲。”
  微一颔首,洛长念将目光转向大堂中仍在掩面哽咽的刘洪品:“请问刘公子,无论沈小姐投宿城西的元福客栈还是备好了书信,定然都是为了早些与你相见,但她为何在客栈中等了两个时辰直到沈熙过来后才让人将书信捎送给你呢?”
  大堂中一片寂静,苏蔷与云宣对视一眼,亦神色凝重。
  这个问题看似无足轻重,却颇为蹊跷。倘若沈妍打算稍作歇息后再与刘洪品相见,等了两个时辰未免太久了,若是并不着急见面,那也没有必要在沈熙还在时将书信送出去,更何况她不会不知道倘若他们相见后会是怎样的状况。
  “这……草民也不知道……”似是从未考虑过这个问题,刘洪品支支吾吾地道,“或许沈小姐是想歇息吧,毕竟我连她什么时候去了元福客栈都不知道……”
  刘尚似是也不以为意,有些谨慎地对洛长念道:“殿下所言不无道理,但据方才那小二的供词,在沈熙找来之前,这沈妍住进客房后就没有出门,想来必然是心情不好又太过劳累,独自在房中歇息罢了,可她究竟做了些什么,这个,怕是也只有她本人才清楚了。”
  坐在堂下首座的逸王洛长策朗声道:“刘大人所言极是,三弟,你这个问题虽有些道理,但的确有些强人所难了,更何况与案情并好像无直接关联。”
  “二皇兄言之有理,可能是我想多了。”洛长念似是也并未打算深究,看着泪流满面的刘洪品道,“刘公子对沈家小姐用情至深,着实令人感动,还望节哀。”
  见儿子只顾着痛哭丝毫不顾及礼数,刘尚自觉脸上无光,见问的也差不多了,便遣他下去,命人将沈熙带了上来。
  据说自从一审之后他便拒不开口,原本并未抱有任何希望的刘尚打算待二审之后,干脆在两位王爷的见证下将此案作为疑难悬案提送刑部,顺道洗脱了自己公报私仇的嫌疑。但没想到这次沈熙竟开口了。
  只是这一开口,将他原本的如意算盘搅弄得七零八散。
  他身着囚服铐着铁链,蓬头散发脸色憔悴,虽然并未受到严刑拷打,但全然不见了昔时的风流俊朗,刚跪下时更是神色迷惘,不仅对刘尚的喝问置若罔闻,连睿王的几句劝解也不予理睬,像是一直沉浸在自己的伤痛中,直到刘尚觉得时机差不多正要命人将他带下去时他才如梦初醒般喃喃开口:“究竟是谁害了妍儿,我要他偿命,我要他偿命……”
  大堂中一片静寂后,洛长策适时开口:“这么说,沈妍不是你杀的?”
  他的目光空洞无神,但显然已经将他的话听在耳中,摇着头,继续低声喃喃,好像是回答,却又更像是似自言自语:“妍儿死了,不是我,不是我……”
  洛长策轻叹一声:“看来他倍受打击,连精神都有些恍惚,想来也问不出什么来。”
  “逸王殿下所言极是,但他也有可能是什么都不记得了,”刘尚趁机解释道,“当晚将他捉拿归案后,他一口咬定自己喝醉了酒,所以一直在昏睡中什么都不知道。微臣也听说沈公子的酒量不好,说不定是他犯下了重罪而不自知啊。”
  “刘大人也不无道理,但若是如此,想让他招供画押却是难了。”思量片刻,洛长策侧头问一旁的睿王,“三弟与轻衣司关系匪浅,应该对我朝律条也颇为熟悉,不知若存在犯人神志不清时犯下罪案后又毫无印象时该如何处置?”
  “二皇兄只怕问错人了,我虽与云宣的私交还好,但从未与他有过公务上的牵扯,这些自是不懂,”洛长念谦逊一笑,抬眼看向刘尚,“这种事情想来刘大人最是清楚不过了。”
  “倘若证据确凿,即便嫌疑人抵死不认也可以结案。”刘尚有些讪讪,迟疑道,“只是沈公他……”
  “这件案子虽看似没有什么疑点,但大理寺断案向来让人心服口服。更何况,本王相信沈熙的为人,若案子是他犯下的,他终究会一力担当,”自是明白他的意思,洛长策沉吟道,“如今他大概是因悲痛过度而神志不清,本王觉得再过几日可对他单独审问,若是再问不出个所以然来,那就只能另当别论了。三弟,你觉得呢?”
  洛长念微一颔首,赞同道:“二皇兄言之有理。”
  见还是破不了三审的定局,刘尚只能先命人将又开始默然不语的沈熙带走,开始准备退堂。
  偏厅中,吴蓬和白秋都已经先后回来,他们正打算从这里绕行到后门离开,却突然见一人从正堂悠然过来,衣袂刚闪过来一角,朗朗有力的声音便传了过来:“诸位查案辛苦,不知稍后是否有时间与本王畅几杯?”
  来人身姿挺拔,剑眉星目,一举一动自透着英气与几分贵气,衣着打扮也颇为精致用心。
  那是苏蔷第一次见到一直有所耳闻的逸王洛长策。
  在此之前,她以为逸王是个骄纵蛮横张扬跋扈的人,虽然方才也听得出他在大堂中并非蛮不讲理,却还是没想到他举止有礼言语得体,倒是个只凭面相便让人心生尊崇的人物。
  也许正因他是这样的不凡之人,才会让旁人担忧他终有一日会问鼎皇位吧。
  苏蔷不由得想起之前听到过的传言。虽然太子性本仁厚,但若非有睿王多年来在身边倾力相助,只怕当今的太子早已不是大皇子洛长容了而是逸王洛长策了。毕竟逸王的生母在临终前多年圣宠不衰,而子凭母贵的他也在年仅五岁时便被皇帝破例封了王,而且一直以来有勇有谋不骄不躁,又善于聚拢人心,在朝中的势力并不亚于太子一党。
  历朝历代,夺嫡之争向来腥风血雨,一发动而牵制全局,所以睿王和逸王才会都过来旁审吧?不知他们是否想到过他的生死还关系着公主此生的悲欢喜乐?
  第54章 鹊桥归路(九)讲究
  一场客气而漫长的寒暄之后, 苏蔷终于在跨上马车的那一刻松了一口气。
  她实在无法在这些权贵中左右逢源,但好在有云宣从中调和,否则只怕今日并不好脱身。
  “正如苏姑姑的推测,我在大理寺并未找到沈小姐在九秀坊定做的那件红衣, 卷宗上也并无记载。”见她对自己点头示意,吴蓬道,“所以, 我便奉苏姑姑之命去了一趟元福客栈, 在沈小姐的客房中也一无所获。但那小二说,出事之后的凌晨, 客栈遭了贼,虽然事后并未发现少了金银, 但的确有贼人潜入客房, 可奇怪的是, 被砸开门锁的客房偏偏就是沈小姐所住的那一间。不过因为察觉时那贼早已没了踪影, 而且客房里也不见少了什么东西, 所以为了少招惹麻烦, 他们并未报案。”
  苏蔷安静地听着, 淡然地应了一声, 突然开口道:“让他们实话实说, 并不容易吧。”
  吴蓬面不改色, 也不否认:“的确费了些心思。”
  当时她也没想到将剑搭在童掌柜的脖子上效果不佳,但剑尖戳着账本才管用。
  能在这么短时间内从那个精明的童掌柜口中套出这么多消息,自然是要费些心思。只是吴蓬的心思可不是普通人能承受得起的。苏蔷轻轻弯了弯唇角, 心想从此若非身边有吴蓬陪着,只怕很多事情都不太方便。
  至少,这红衣的事情,便无法调查得如此彻底。
  她记得大理寺在案发后便将沈妍随身携带的所有私人物品带回了大理寺做物证,但卷宗中却并无记载沈妍送走刘洪品时所穿的红衣,那么,那件她特地定做的红衣去了哪里?难道是与后来闯入元福客栈的贼人有关?
  那店小二说沈妍开门唤人送酒时还是一身青衣,后来为送刘洪品再开门时便换上了一袭红衣、无论当时她和沈熙为何饮酒,都不太可能在他还在屋中时换上另外一件衣裳。
  无论如何,虽然看似与真相并无直接关联,但那件并未引起大理寺注意的红衣都太过蹊跷。
  见吴蓬一直默然,苏蔷问道:“难道你不想知道我为何要让你调查那件红衣吗?”
  锁着眉,沉思片刻后,吴蓬一脸肃容道:“为了查出真凶吧。”
  这次反而是苏蔷一怔,她答得固然不错,只是想法好像过于简单了。
  无法反驳地,她只好点头道:“嗯,的确如此。”
  轿子内又有些沉默的尴尬,苏蔷问她道:“你的病如何了?”
  吴蓬面无表情地点了点头:“好得差不多了,多谢苏……”
  她的话音还未说完,马车蓦地猛然停下,若非眼疾手快的吴蓬将她及时扶助,只怕她已然从轿中的软塌上倾倒。
  “……姑姑关心。”
  直到她掀开了垂帘去查探外面的情况,苏蔷才反应过来她方才扶着自己时说出的那莫名其妙的四个字其实接着上一句,不由觉得性子如此耿直的吴蓬倒是可爱得紧。
  因着张庆随着云宣去赴了逸王的宴,驾车的人是白秋,在淡定地瞥了一眼人还未露面便先将闪着寒光的剑拔了出来的吴蓬,有些无奈,低声道:“这里是宫外,不过是为人让路,姑娘如此大张旗鼓很容易惹人注意的。”
  一声不吭地将剑收了回去,吴蓬闷声望向不远处热闹非凡的前面,只见一个身着华丽的公子哥儿正骑着一匹威风凛凛的白马沿街而来,左呼右喝好不自在,但最惹人侧目的是他的前前后后拥着至少二十多人,阵仗浩浩荡荡,占满了本就不宽敞的街道,挤得众人纷纷让路。
  这本是京城里让人见多不怪的情景,毕竟游手好闲以显摆家世为乐的公子哥大有人在,但眼前白马上春风得意的人显然有些眼熟。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