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节

  “两个?我只想建一个大居住区,两个力量会分开。”梁欣怡额头出汗。
  “你地块分两块,又没有连结在一起,不盖两个中央水塔,怎么改善那里的水质,种出钱家农场的精品蔬菜、粮米?”
  钱汝君关心的问题,一直是吃的问题。
  而梁欣怡关心的问题,则是人的问题。
  “喂!你们两个在鸡同鸭讲,这位小姐姐啊!你只要回答她,答不答应她换个地方盖房子就行了。不过我爷爷的房子买在这里,以后这里要废弃掉,我家不是亏了?”李思终于受不了插进话来。
  原本梁欣怡并不准备理会李思,但李思的解释,刚好是她需要的,因此还是回答了:“这里除了中央水塔以外,会拆除在新城区重建。每一户人家可以多领一点土地,只要交出建筑设计图,我们负责重新盖好所有的房子。”
  得到这样的回答,李思就满意了,想着出门吃东西呢!
  钱汝君总算明白两人分歧所在,对梁欣怡说道:“中央水塔另外盖两个,至于居住区,随便你怎么弄,只要不要弄得怨声载道就好。胡茬信任你,也就代表我的信任。”
  梁欣怡总算松了一口气,她怕刚才的表现,会让钱汝君撤除她的职位,那她就没有发挥的空间了。
  在李思的催促之下,钱汝君终于同意跟她一起出门了。老实说,她觉得现在出门太早了。
  外面的天色渐渐的昏沉下来,远处夕阳已经落入地平线,天空呈现出现渐层的色彩,橙红紫到黑色的云朵,在远方飘浮着。
  中央水塔区中央街道的灯,才渐渐的亮了起来。一些人正急匆匆的回家,而另一些人,正急急忙忙得出来工作。
  许多摊贩涌现出来,带着他们生活的家伙,开始在街道的两旁布置起来。巡逻的街道人员,不时地提醒摊贩不会越界,毕竟街道变窄,行人走路不畅,对生意也有影响,所以众人还颇为配合。
  至于没有登记的摊贩,则被驱离了。
  想要在中央城区街道做生意,必须有良民表现。一旦发现不良行为,就会永远失去资格。而有些人,本来就没有资格在中央城区摆摊,所以总会想要进来摆,这时候,就是巡逻人员跟这些人斗智斗勇。
  幸好,来这里的客人,大部分都知道,会被驱逐的摊贩,估计都做过坏事,骗客人,做的菜偷斤减两都是轻的,更严重的还杀人放火过。所以他们不会去暗巷找这些摊贩买吃的。而且巡逻人员查得勤,买了也不能安心吃。
  “你看他们才刚开始准备,你吃什么吃啊?这时候只有客栈、酒楼开门?跟你想夜市的原意不符合。”钱汝君跟在李思后面,埋怨道。在家里好好的,时间又还没到,干嘛出门。总觉得把家里就这样放给梁欣怡,有点不太对劲。
  “那我们去酒楼,客栈坐着,看看人家怎么样摆放摊位,也很新奇。我以前都没有看过呢?以后学起来,出远门的时候也能来摆摊,学会怎么做生意。我们在酒楼就叫一壶茶或一壶胡酒喝着,反正有给他们赚钱就好了。这个时间他们也不会有什么生意。”李思理所当然地说道。
  “谁说不会有什么生意?”钱汝君撇撇嘴。她曾经在中央水塔区住过,知道内情:“跟你同样的想法的人可多着呢!还有一些第一次来的人,他们家里环境比较好,对于摊贩总是有点顾忌。因为别得地方摆摊的人,根本顾不上乾净这两个字。所以他们就算听说了中央水塔区夜市的名气,还是不敢吃外面摊贩的食物。他们会在酒楼客栈吃,顺便观察一些别人吃东西的状况,还有摊贩做生意,是否维持乾净。才在收摊前下去吃。”钱汝君解释道。说起来,钱汝君对大汉人的心理,不太清楚。不过,她对后世富人的心理,倒是知道的一清二楚,更何况,她来自于一个摊贩之岛。
  “你看看这些酒楼客栈,它们靠街一面,几乎是敞开的,除非他们能够买到金麦城的透明玻离。白天他们会放下布廉,晚上他们就会拉起来。因为下面的香气蒸腾,人又多。一些蚊蝇反而不会上去叮咬他们的客人。当然,他们还是有撒上防蚊的东西。”既然李思决定要去酒楼,钱汝君也不反对,拉着他就往酒楼走。
  然后接着说道:“这些客人,就是来看夜景的。毕竟,不用抬头看天,就能欣赏到点点灯火的地方,除了这里,就没有别的地方了。灯光照耀下的夜景,很是迷蒙可爱,对于没有看过的人来说,足以吸引神魂。”钱汝君说道。
  虽然钱汝君话里的意思好像是反对的,但是她还是带着李思进了酒楼。在中央水塔区的酒楼可不止卖酒,还有卖很多特色果汁。她可不会给一个十二岁的小孩喝酒。事实上,大汉,才刚解开酒禁,酿的酒味道还不怎么样?而且钱汝君提出的几个果汁味道丰富反而颇受欢迎。而且,大汉可没有青少年保护法。
  第四〇四章 酒楼
  中央水塔区的酒楼不少。但大部分都比较精巧,看得出来,这里一开始,独立经营的个体户很多。当酒楼开多了以后,为了竞争,许多酒楼开始往特色酒楼发展。
  有的是酒水有特色,有的是饮料花样比较多,有的是瓜子之类的食物丰富。但着重在吃食的酒楼,倒是不多。大部分是大酒楼。
  因为有钱人一开始,还是习惯去大酒楼。
  等他们会去小酒楼的时候,他们一般也敢去夜市买东西了,所以小酒楼弄些能吃饱的东西不划算。
  小酒楼甚至开展一种业务,那就是下楼帮你去买吃的,这样你就不用轻自下去人挤人,能优闲的坐在风景好的酒楼,看着灯火如龙,与身边的朋友聊天打屁。据说有很多人自带小妾、或异性朋友,来这里享受灯前月下的风光。
  钱汝君选择的是一家大酒楼,没有这样的服务,她觉得李思估计也不需要这样的服务。与其说他是来享受吃食,不如说他是来享受热闹。
  到了酒楼上,选好位置坐下。他们选择坐在临窗的一面,这里的价格自然比较高。酒楼大,难免有些地方就不那么适合看风景。
  店里的伙计,很快出来点餐。大型酒楼的店伙计大部分是男的。这是预防这里发生中央水塔区禁止的事。毕竟,店伙计要接触很多客人。难免有一些女子就会忍不住金钱的诱惑,但这会坑苦了酒楼老板。为了预防出乱子,直接雇用男的比较划算。女人的工作,多半在见不到人的地方。因为中央水塔区有一个特殊规定,员工数量,男女要均衡,男女的比例,不能差别超过百分之三十。
  因此,他们还真不能不雇用女性。其实,雇用了女性的新加入老板,一般都能发现女性做事,在许多方面不输男性,其至超越男性。如果某类交易不要被严格禁止的话,他们一定会让女性来做店伙计。
  “给他一杯柳橙计,我要一杯西瓜汁。现在有西瓜吧?”钱汝君问道。
  店伙计还没有回应,李思的声音就响了起来。
  “我不要柳橙汁,酒楼里面的酒那么多,我要喝酒。”
  在他的认知里,去到酒楼不是喝酒,就是喝茶的。谁喝果汁?虽然他内心里,很好奇果汁的味道。他没有见过这种吃法?什么是果汁呢?
  “你还是小孩子,不准喝酒。喝了酒,等下好吃的东西都吃不出味道来了。”钱汝君并不常喝酒,基本上她厌恶酒的味道。至从地位高到别人不能强迫她喝酒之后,她就没有喝过酒了。
  她可不希望身边出现一个小酒鬼,以后出远门,喝酒容易误事。除非天气冷,喝酒还能起到饱暖的作用,要不然,她真不希望身边出现一大堆酒鬼。
  李思思索着,看着下方那好几条长龙,无数个摊位,摸摸肚子,感觉好像装不下那么多东西。他也希望清醒的感受吃的幸福,还有那美好的味道。因此,他只好点点头同意道:
  “好吧,那我不喝酒,但是我不喝酒的原因,不是因为我是小孩子,而是因为我想吃好吃的东西,我是来做美味品尝的。酒楼的柳橙汁如果不好喝,我也不喝,柳橙,根本没有听过这种东西。真的是水果吗?不行,我得喝一口看看。“
  钱汝君才不管李思的纠结,又点了瓜子、豆干之类的小菜,就让店伙计离开了。
  不久,东西就全部送上来。
  原本决定不在酒楼开吃的李思,喝了一口柳橙汁后,就一口气把柳橙汁喝完了,豆干和其他小菜,也没有脱离他的魔爪。
  唯一能让他慢下来的,大概只有瓜子。因为他啃瓜子啃得不怎么熟练。所以吃得慢。
  “还要帮你叫一杯果汁吗?这次来个奇异果怎么样?”李思的表情,出现渴望,可是他最终摇摇头。
  “我先喝完柳橙汁,是因为柳橙汁太好喝了,果汁是水,比较容易消化,等一下上个茅厕,也就没有了。再叫一杯的话,就吃不下别的东西了。酒楼白天会开门。以后可以让爷爷带我来吃。但是夜市大概没什么机会。我必须把肚子留给夜市。我没想到,这家酒楼的东西,竟然这么好吃!天啊!我不想活了。”
  钱汝君翻翻白眼,没有说话,反正,只要李思的行为,没有影响到她,她决定不加插手,不加管教。而且以她的眼光看李思这样孩子的思维,更觉得有趣呢!钱汝君知道,她根本是一个伪小孩。眼前的李思,才是真正的孩子。
  大汉的孩子,跟钱家农场、中央水塔学堂里,受到过钱汝君思想荼毒的孩子不一样。
  所以钱汝君看李思的表现,觉得很有意思。
  李思不算笨,性情活泼开朗,让钱汝君看着他,就不知不觉得会开心起来。这倒不是她爱上了李思,更像一个大人在观察一个有趣的孩子。为孩子的表现而惊叹。
  其实,在大汉,李思的孩子生涯,已经快走到头。一旦满了十二岁,他就可能被他爷爷送到他父亲那里去,开始随着他父亲开始帮人安排行程的事情。
  会看天气的人,有时候还需要负责一些别的事情,像是整个行程的安排。就算不是他主要负责,他也要依照天气可能会有的变化,而加以合理的建议。
  “好吃!太好吃了!停不下来怎么办?明明我家里也学着做了瓜子,怎么没有这地方好吃。”李思又再哀嚎。
  “因为这里用的材料,都是钱家农场的。这是钱家农场的直营店!”钱汝君不吝解释一下。
  “……”李思瞪着钱汝君:“钱家农场,你好像姓钱?不对中央城区好像就是依托钱家农场的发展起来的……我靠!你是这家酒楼的老板?怎么没人认得你?我看那店伙计不像认得你的样子啊?你在这里吃饭要钱吗?我要不要多点几样菜!这样就不用花我爷爷的钱了……可是我还要去夜市吃吃喝喝……啊!好痛苦啊!为什么老天要这样折磨我?”
  李思开始哀嚎,钱汝君一阵无语。幸好,他还懂得控制音量,要不然她真的想一巴掌把人拍晕。
  看起来,李思这小子还有点良心,并不是真的想吃垮钱汝君,因为他有考虑到价格的问题。只是钱汝君一直没让他知道酒楼的食物价格。
  中央水塔地区,有很多产业都是当初钱汝君所创办的。那时候,这地块还是刚从薄家转移过来,名义上只是租的。
  只是钱汝君当初创办中央水塔的时候,还是个不到十岁的小孩子,而这里主要的负责人是胡茬。
  十岁的钱汝君跟现在的模样,变化比较大。
  更何况大部分钱汝君的产业,都没有亲自着手,是她的手下去办理去开创的,很多人都还没有见过钱汝君了。说起来,钱汝君那时已经开始隐君生涯了。
  在长安这边,钱汝君并没有开创写实派画风,也无法开创成立。因为长安的豪门贵族,包括皇帝本人,都怕人暗杀。人站得愈高,愈容易挡住别人的道路。有时候想杀你的人,并不一定跟你有什么仇有什么怨。只是纯粹因为你挡他的路了。
  而且长安文人多,文人重视精气神,也就是说,他们讲究的是神韵,谁要是能把一个人的神韵抓对,那他画出来的画,会被称为神作。
  而且神韵这东西,只要没有经过特殊变故。几乎不太会变的。即使是孩子,神韵也几乎会保留部分。
  所以长安这边的人最不喜欢写实,认为这种画太匠气,对于形而上的画风特别喜欢。
  钱汝君觉得,如果既写实,又能抓到一个人的神韵,那才是真正成功的人物画。
  绘画这种东西,算是大汉古典主义的兴起,纸张流行之后,涌现大量的画家画作。
  以前,绘画必须画在绸布上面,在竹简上作画的情况是比较少的,而麻布并不适合作画。
  动物的毛皮经过硝制之后倒是可以做画,尤其是大汉,高等贵族所喜欢的食材羊的皮更是重要书写纸的来源。可惜,羊皮大部分要作为衣物使用。大片而完整的皮料不常见。皮裘特别保暖,颇受欢迎。
  中央水塔地区只要是名义上属于钱汝君、钱家农场的酒楼,都会在屋子里面挂有钱汝君的画像。
  按道理,店伙计没可能不认识,可惜这个画像是写意风格的,虽然每天看,但店伙计就是没能认出本人。
  至于结帐,钱汝君还是得结。方面酒楼估算成本。即使是他们认得的胡茬、梁欣怡来吃饭,钱还是不能少的。
  钱汝君的确觉得画里的人颇像她,可惜这个好像只是像钱汝君的气质。
  所以钱汝君虽然在自家酒楼酒楼里面吃饭,店伙计和柜台掌事,都没有认出钱汝君的身份。
  钱汝君也不希望被认出来,因为只有没有人认得她的情况,她才能自由自在的逛街,所以钱汝君为什么要居住在与中央城区隔一段距离的郊外。并且很少进城区,就算进城区也很少露脸,就是这个缘故。
  不过,有一个地方,她又不得不去露脸,那就是在中央水塔区的诸多学校。
  学校要搬倒也简单,把房子盖好,老师学生还有家当移过去就行了。
  在大汉,新鲜果汁的价格并不会比酒便宜,因为在这个时代,大部分的土地都用来种植粮食,种植水果蔬菜的来卖的,反而不是太多。
  毕竟大汉收的税,不是钱税,而是实物税,而且税率不低。至少对于穷人家来说,不低。因为大汉并没有贫弱扶助政策,只要有耕地,就要缴税。
  当然,你若有特权,那你就可以不用缴。
  酒店里用的水果都是钱家农场出产的,钱家农场的产品,虽说不是非常贵,但比起一般蔬果,还是贵个两三倍。
  钱汝君本身不是很在乎价格,而李思这小子,在家里,并不会缺乏水果吃,他爷爷种了几株不同季节成熟的水果,保证了他家孙子有充足的营养。所以他以为柳橙汁的价格,估计是最便宜的。
  他可不知道,柳橙汁的价格恰恰好是最贵的。因为这东西,除了钱家农场,别无分号。除非,他去金麦城找。金麦城由于耕地多为盐碱地,所以种柳橙之类的水果的速度比较慢。
  一般大汉人家可做不到在屋前屋后种水果的事。多半让它野生野长,认得的,可以吃的就吃。不认得的,多半除了小孩也不敢碰。
  大汉农民所有的田地,都种粮食,也不见得能够吃饱肚子,因为他们种出来的粮食,产量太低了。
  钱家农场的出现,让钱汝君拿出很多对大汉来说是新式的农具,可惜,这些农具传播的速度有点慢,不是因为农夫太穷,买不起这些新式农具,毕竟一些大地主的眼光,没有这么浅薄,口袋里还是有很多粮食可以过用来交换的。别的不说,小麦现在可是硬通货。
  可惜铁匠,大量被征召进少府,铁制农具缺乏铁匠加工。
  面粉做出来的东西征服了大汉,最让钱汝君感到吃惊的,就是面包竟然出现了,类似于汉堡的东西,也正式放到大汉餐桌上。
  可是之前中国耕种小麦那么多年也没有发明出面包和汉堡?
  钱汝君猜测可能大汉人的思维比后世的开放,而且现在这个时代,面粉产生的食品还没有定型。或许当发明的够多,足够好吃的东西之后,发明的步调也会减缓下来。
  他们在酒楼上喝着柳橙汁,啃着瓜子,倒也不无聊。钱汝君趁机问了很多问题,了解了李思这个人。她觉得李思是一个会到处乱跑的人,不是一个安分的人,这样的人刚好可以陪着她到处旅行。当然,李思现在的水准还不够,但是钱汝君计划要开设的学校就是为了这些水准不够的人设立的。毕竟十一岁的年纪,要够水准也很难。
  第四〇五章 夜里有灯就是美景
  任何的美景都有看腻的一天。对于一个十一岁的小男孩来说,世界就像个万花桶,必须转动才精彩。
  虽然楼下的人来来去去,有着各种不同的动作,但是对李思来说,不在其中的感觉,就让他觉得画面是静的。
  静止的万花桶并不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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