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2节

  在钱汝君的印象中,掌管蓟城的官员,虽然做事有些缺失,但在大汉来说已经是认真负责的官员了。帮他处理掉这些犯罪分子。
  对他掌控蓟城颇有帮助。
  钱汝君也改换了一个方式,她的易容术,并不是只能用玄舞飞华来进行。
  她也跟手下学过外部的简易易容。只不过比较容易被人家看出来,但是如果这个人只出现一次,被人家看出来又如何呢?
  而且经过三次的外部易容,她在进行玄舞飞华易容一次,可以极大的避免被认出来。
  当然,她要采购的项目已经不是被扫荡过的那些种类。而是那些还没有涨价的物品。而且这一次购买她也不再一次全部购足,而是留下部分的商品给当地人。至于他们要怎么涨价前陆军就不管了。
  又花了一天,钱汝君终于离开蓟城。
  蓟城给她的印象很深刻。她在这里亲手杀了最多人。杀了这么多人的,她或许也不是善良的人了。
  摸摸自己的胸口,好像还是一样柔软。
  离开了蓟城前往秦皇岛的路上并没有轨道轨道交通可以使用。皇帝在边疆地带,开始铺设轨道,这些轨道都是军方专用的,使用脚踏车。至于电力,他跟钱汝君询问,钱汝君也整个系统告诉了他。但很显然的,皇帝对于电力不是很能够理解。
  但是在军事建设上面除了军方和朝廷皇帝是不愿意把精力分享给其他人。
  分封地方的封国其实也是在军事防备名单里面。除了没有分封的权利,钱汝君觉的封国模式跟西方的封建时代有点相似。
  她甚至能在金麦城建立军队。只不过,她放弃了这个权利,而让金麦的人民百姓,要接受固定时间的军事训练。
  至于她的军队,都没有以军队的名义设立,而是各种防卫队,以陈初冬为主导,在各个地方保护轨道。
  钱汝君相信,再好的军队,没有用武之地也会腐化。
  何况,在大汉,军队并不是专业的。只不过,在不是专业的军队里,又出现一种特殊状况,有些人,把当兵当赚钱的方式,也就是一种职业。
  因为,有些不当兵的人,愿意出钱请这些人。
  钱汝君的学生,说起来是买下的员工,他们对大汉应负的义务皆由钱汝君帮他们解决。钱汝君投资在他们身上的所有。最后会回馈到她身上了。
  这群人钱汝君是不准备放他们自由,因为每一个学生所耗费她的资源实在太多了,若做普通的工作,他们一辈子也还不了他这笔钱。
  当然,经过训练之后,他们会变得非常优秀,可能在外面也不会做普通的工作,一个个都能够化身为大商人,或者是大土匪吧。
  这个时代会武术的人不见得能够多赚钱,但有商业头脑的人可以赚非常多的钱,因为商税几乎不存在,对商人的限制最主要就只有政治方面的考虑。
  地方官是可以强迫商人给钱的。
  不过地方官跟商人的关系其实也是在角力之中。
  不过会武术的人能够保护自己,对个人的安全是比较有保障的。
  只是用钱换取实物的行为,除非透过抢劫或者是当保镖。努力换取钱,可不容易。毕竟这个时代没有鼓励竞技的,也没有广告的存在。
  这时代的高手也不愿意成为别人的玩的对象。
  钱汝君在空间里养有马匹,也有放几辆脚踏车在里面。
  外面的道路太崎岖,如果骑脚踏车可能随时会有翻车的危险。这种双轮的车子,特别需要一个平坦的地面。略有颠簸,还可以骑,但大汉的马路真的不只是会让脚踏车颠簸,轮辙所走过的地方,高低落差可以达到一米。
  除了城市附近,在没有人肩负着整平马路的任务。
  钱汝君的选择自然只有地形适应力最高的马匹。
  说起来钱汝君还没怎么骑过马匹,几次骑马的经历,让钱汝君对骑马留下非常不好的印象,因为起码过后她两腿内侧会特别的酸疼。
  这种酸疼,即使她练有玄舞飞华也没有用。似乎玄舞飞华根本没有整治到这一部分的肌肉。
  当天钱汝君骑马在路上飞驰的时候,她发现了一个很大的困扰,虽然条条大路通道路通罗马,条条道路也通长安,自然条条道路最后也是会通到秦皇岛。
  然而路有直路跟弯路。
  在不知道路的情况之下,还有所谓的迷路。
  不知道在哪里走错了,钱汝君迷路了,走了好几条路,都是死路,通向小村落。
  这只有一个人的情况下,她当然不会在村落里借住,而会进入空间休息,而要进入空间休息,当然要离村落越来越远越好。
  然而,在她迷路的过程中,她发现了电纸书好久没传出的讯息。
  村落里有东西。理所当然的电纸书,并没有告诉她是什么东西。只有当她非常接近的时候,才能够发现这样东西的存在。
  钱汝君不知道这次的东西,是一件东西还是一堆东西,她希望是一堆东西,因为一堆东西往往能够换到比较多的积分。
  但她走进村落的时候实在看不出有什么特殊的东西,跟她以往经过的大汉村落似乎非常的类似,顶多具有一点地方特色。这种特色并不是有什么东西,而是他们在布置的时候,跟别的地方不同。
  本来习惯进空间休息的钱汝君不得不在村落里落脚。幸好这个村落不是很臭,因为房子比较上散开估计他们上厕所,也不是集中一个地方上。
  “你什么人?来我们村子干什么?”
  问话的人一直朝钱汝君的后面看,钱汝君的衣着虽然不是很华丽,但看起来绝对不是普通人能够穿的。毕竟他还没看过金麦城的样子,所以会下这种判断。
  第五〇七章 冷漠
  有些东西是普世皆有的,尤其是数量比较多的东西,整体条件没有太多限制的。
  钱汝君知道,有些矿石它必须符合苛刻的条件才能生成,所以全世界出产的地方是有一定范围的。
  例如翡翠和玉石,集中性非常明显。最着名的就是在缅甸北部和花莲、和田这一类地方。
  还有植物,原本玉米并不是到处存在的,它们分布于中南美洲,至今中南美洲还保有玉米比较多的品种以及马铃薯。
  或许中南美洲是上天的宠儿。许多高层容易耕作的粮食作物,几乎产自于中南美洲。
  即使是稻米,后世中国种的稻米也是来自于占城。占城在越南。居住在上面的人,很明显不是中国人。即使受到中国影响,他们整个文化体系还是跟中国不同。
  某些对环境要求更为苛刻狭窄的植物,如果不能透过基因的变化而产生变种存留下来,他们面临的只有灭绝的可能性了。
  他们生存等于跟环境在竞争,当环境在变化,他们如果不能跟着变化,也就只能消失在地球上。
  所以纯洁的物种,特别不适于生存。如果它还能够存在,那就要感谢环境,它所处的环境没有太大的变化。
  甚至一些要求比较多的动物,也是如此,他们生存的地方,可以说不断的变得更为狭窄。
  钱汝君觉得电纸书要求的东西,可能只有这个地方才能够找到的,可能只限于这个地方才能产生的矿物、动物、或者植物。
  可惜,这种分析判断并不能让搜索的方向减少。
  因为放眼望去几乎所有的构成都可以,被分为动物植物,还有矿物,这几乎是构成这个世界的基本。
  甚至眼前能看到的东西,不受关注的东西都有可能是特殊的存在。
  幸好电纸书给了钱汝君一定的范围,就是在这个村子里面。
  但是村子,尤其是大汉时代的村子都比较封闭,对于外来人,他们是讨厌的。
  因为外来人极可能带来犯罪疾病,至于会带来金钱的外来人,在他们看起来是比较少的。
  因为他们总是发现当外来人走了之后,村子里总是会有一些人生病,所以大部分的人就更讨厌外来人了,因为未来人带来的铜钱,在村子里其实用不上,只有到更大的城镇才能买一些东西。
  而且最重要的是,这些钱不会均匀的分到每一个村民手上,总有大部分的村民会拿不到。
  他们就成为反对者。
  不过钱汝君的到来,来对他们来说就是一场意外。
  因为她不是一群人,而是一个人。
  而且十二三岁在农村的人眼里看来,就是适婚的小娘子。
  这样一个小娘子冲进村子里来,不等于在送新娘?而且他们看了半天,等了半天,真的没有看到保护者。
  村口的人越来越多,审问的人也越来越多,钱汝君耐下性子一一回答他们的问题。
  她也看出来了,这些人根本就不怀好意。
  或者说应该是一些人的私心,想听找不到媳妇的儿子找个媳妇。
  不过他们也觉得非常犹豫,钱汝君的穿着不是村里能够穿得上的,这样的小娘子能够跟自家的小伙吃苦?说不定会败坏家里的风气。
  但他们看钱汝君的脸,似乎这个小娘子也不是那么的坏,看起来淳朴善良,和善,可亲。
  在农村里几乎就没有这么温柔善良的女子,为了跟生活对抗,大部分的女孩子都必须强悍起来。
  软弱的女孩,就会在村子里受欺负。
  而这样的小孩特别容易夭折。
  所以活到成年的小娘子几乎都是凶悍的不得了。
  这导致于他们对于眼前的小娘子又想要又不敢要,只好围在旁边叽里咕噜的问问题,满足内心的渴求。
  但是钱汝君最大的问题是对他们的口音不是听得太懂,他们又不会说长安官话。
  而且钱汝君会说后世的国语,还有长安官话。
  这造成两方沟通的困难。在这样的小村子里,要找出懂得她话的人,实在不多。
  所以她只有猜测对方在问什么,然后回答。
  对方也只能猜她在说什么,然后回答。
  幸好钱汝君现在跟以前最大的不同就是学习能力变得非常的强,当她有意学习对方的话的时候。她脑中就会把进来的话加以解析。
  经过鸡同鸭讲,一个多时辰之后,全村的人几乎都赶过来了,而这时候钱汝君也能够听得懂对方三分之二的话,跟对方达成沟通。
  “我正在各处探险,觉得你们村庄风光明媚,想要借住。”
  说到这里,钱汝君都不自觉的脸红了起来。她也发现一个特点,这个地方好像没有大地主。
  连她自己都没有办法相信她说的话,她怀疑对方也不会相信。
  然而,令她愕然的,村人相信了。
  她在心里os,她们怎么可能相信。
  在场的人非常多,她从众人的眼睛里面可以确定对方是真的相信。这令她感到不可思议。
  看到村人眼里中的自豪,钱汝君张了张嘴巴,还是没有说出她心里的话。
  她突然想到,每个人的故乡都是她心里最美的地方,何况这个村落没有太多臭味,的确比更多的村庄好多了,甚至比一些城镇更好。
  不过要让村落不发出臭味,还真是难得。
  就算现在大部分的农村还没有兴起堆肥的方式,轮作还在村落里盛行者,但屋里没有厕所,随地便溺的习惯,仍然会让村庄充满着臭味。
  这个季节已经不是寒冬,钱汝君甚至可以看到躲在角落的人全身光溜溜的当个溜鸟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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