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节

  “神鸟……”
  那只大嘴胖鸟飞过来,非常配合落在林深肩膀,和他头上标志性羽翎交相辉映。
  “这鸟……的确够神的。”
  姜鹿尔看着它嘴上残留的蜂蜜,胳膊上的伤口被风一刮,疼的她倒吸一口凉气。
  作者有话要说:  温暖的丛林日子暂时告一段落,男主男二男三们强烈要求露面。
  第三十二章
  姜鹿尔到底没有跟着林深离开。
  在没有搞清楚一个状况之前贸然投入另一个状况, 并不是明智之举。
  林深将这神圣的鸟介绍给她, 介绍它犀牛一样的盔突、宽扁的脚趾还有它鲜艳的羽毛, 以犀鸟雕刻祭神是每年“鸟节”和丰收节的传统保留节目, 在那一天, 所有的族人都会相聚在一起。
  而今年,还会有新的客人加入。
  听说是来自多多岛外的唐人, 他们温和有礼,克制谦逊, 一个个密林寻找散落的部落,寻求土酋的支持。
  支持什么?自然是支持留在多多岛的一席之地。
  声势比以往的更加盛大,这样的节日, 也是男女青年相看的机会, 年轻的姑娘们早早就催着父母推着装着“小猩猩”和兽皮的车子去换取鲜艳的布匹。
  在这时候, 快速猎取人头获得成~人认可,是加入此次丰收节的入门条件。
  姜鹿尔安静地听,然后在看似随意的发问和关心下, 弄清了他的部落和这里的距离——大约在两天以上的脚程,这样如果他离开,一来一去她还有四天时间。
  他脖子上的钱币是母亲的新丈夫送给他的, 一枚来自唐朝的开元通宝,用细细的红绳加上兽骨栓在脖子上, 这是身份也是部落的标识。
  他已经完成了他的任务,得到了两颗人头,就放在悬崖外面的树洞里面。
  他们盛大的丰收节万事俱备, 他们部落新加入的人,他异母的妹妹即将嫁给一个华人贵族青年。
  他有一只比居居还要听话的猕猴宠物。
  他再次对她承诺,如果她现在跟着他回去,会得到极好的优待。
  姜鹿尔便用自己的腿伤推辞,这样重的伤,万不可能不休不止走上两天,而且万一路上遇上了敌人,她就是他的累赘。
  林深笑:“累赘倒不是——不过,的确是个软肋。”
  他慎重的遣词造句极力显出他的不同来,如同像雌鸟展示鲜艳羽翎的雄鸟。
  等他扶着姜鹿尔站起来,姜鹿尔心里暗暗心惊,这样一个少年,身高和程砺差不多,手上的肌肉结实有力,已然是一个彪悍的猎人,她仰头看他,下巴上深刻的伤痕显示出少年的实力,姜鹿尔最终确认即使居居全力加上那只猴王也不一定是他的对手。
  她便愈发显露出自己对少年这份温文有礼的亲切和好感来。
  柔软鞣制的树皮加上围裙虽然能遮住身上的关键位置,但是在少年查看她腿部伤口的时候,她明显感觉到了他触碰到小~腿时灼热的掌心。
  “一点小伤,休养一段时间就好了。”她不动声色收回腿,随手将一片叶子盖在上面。
  林深又看了一眼她的腿,收回目光,转过头去看四周,点点头:“这里很安静,也很安全。”
  姜鹿尔心里巴不得他立刻马上现在就走,面上却不流露分毫,她热情留她吃饭,用烤好的面包果和香菇熬制的鱼汤款待他。
  林深吃的很开心,临走的时候他竟然将自己随身的帕兰砍刀留给了姜鹿尔,当然,作为回报,他执意索要了姜鹿尔身上的那把匕首。
  这在某种程度上意味着没有宣之于口的契约。
  姜鹿尔不能拒绝。
  “我回来看你的,你需要一点盐巴、伤药,还有衣服。”他这样说。
  林深比想象更加细心,他帮她完善了警报和陷阱,同时修缮了面包树的伪装,至少从表面看来,这里只是一个安静的碧潭而已。
  他做好了足够的一切,然后循着原路返回了。
  原本,他已经打定主意将那头颅像别的青年一样挂在长屋上,叫那几个犹犹豫豫的姑娘看看,谁才是真正的男子汉,然后现在,他突然觉得不需要了。
  心里仿佛装进了某样东西,叫他脚底生出无尽的力量来。
  他只用了一天多的时间便回到了部落。
  整个部落都在节日前奏的热烈中,身上穿着鲜艳衣裳的姑娘们手臂上戴满了明晃晃的银镯,她们站在长屋的台阶上,柔软的腰~肢随着鼓点轻轻晃动,但她们看着却不是他。
  而是来自多多岛外的贵宾。
  年轻的华族使者和其他人,这些男人衣冠楚楚,就像幼时他模糊记忆中的哪些人群,他们都是短发,面庞干净白~皙,手指修长,他们的腰间别着□□,嘴角带着微笑。
  林深的好心情瞬间消失了。
  他带着两颗狰狞的人头走过祭台下面的鲜花草地,直到屋主看到了他,林深不得不停下来打招呼。
  他的身量在一众族人中很是出众。所以那些贵宾们在觥筹交错间看向他。
  他的后脑勺还带着面具,那是为了避免在林中被老虎偷袭,因为老虎从来不会正面去捕获猎物,一个粗~鲁的声音在他后脑勺上问:“这是什么?”
  这对他来说是一种挑衅,林深第一反应去摸腰间的刀。但是腰间的刀已经没有,他摸~到了那把小小的匕首,却松开了手。
  “呵呵,这个,是神的庇佑——带上它出去,老虎都会避开。”作陪的屋主回答。
  “咦?”那个男人似乎更加好奇,伸手想要去摸。
  林深一个旋转,几乎瞬间避开了他的触碰,铺面的酒气汹涌而来。
  “勇勇。”座位上一个沉默的男人喝住粗~鲁的来人。
  林深转过头去,看一个挺拔高大的男人,他并非坐在主位,而是坐在中间婆罗门贵族的下首,但是睥睨和沉默的气势却叫人无法忽略。
  一只乖巧的猫咪躺在他的膝盖上,温顺的打着盹。
  喜欢猫的男人?林深嗤之以鼻。
  男人察觉到他的目光,看了他一眼,这一眼,林深却不由自主别开了目光。
  “那么,族长、屋长,尊贵的客人们,我先下去了。”他尽量挺直胸膛,像一个成年的男人那样行礼。
  林深对这些结盟和金钱没有兴趣,他满心想的都是要快快请他的母亲帮他准备一些上路的东西。
  他并不在乎那个姑娘的身世,也许她是流落在外的女宠,也许是某个贵族的女儿,也许是一个女仆,但是她那样的容貌和柔弱的模样,即使有幸躲开一时,只要她还在,被任何一个有心人发现,她的美丽都会让她成为人贩子的猎物,或者某个首领的宠物和玩物,谁都不能保护她。
  除非她嫁给他,嫁给长屋屋主女人的儿子,他会保护她,爱护她,不叫她受一点委屈。
  林深忽然无比后悔自己今日的草率离开了。
  明明他并不是这样想的。
  怎么就会不知不觉顺从她的话呢。
  林深从屋前离开的时候,宴会的声乐再起,年轻的姑娘赤足踏在褚色的竹子上,柔润的细臂上清脆的铃声叮当作响。
  屋中言笑晏晏中,坐在首位的雅利安人抬起手来,举杯相庆,他手腕的金色棉线昭示者来者的身份,多多岛上最后一个权力家族,婆罗门的雅利安人。
  几个月前的一夜混乱彻底打破了多多岛的平静,混战和战争侵袭了这个祥和的岛屿,对于巴古斯来说,谁对谁错并不重要,即使李家的少爷曾经和他也算得上是朋友,但是政治和权利从来不是儿女情长。
  所以他在李斯函伤痕累累上门求助的时候选择了中立和闭门不见。
  他不能也无法代替家族卷入这场纷争。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简家一家独大不仅仅协助土酋击溃了原本势力划分中的达雅人,甚至以“为李家和死去的无辜华人复仇”的名义侵蚀夺取了几乎全部的土地权利,贪得无厌,直接威胁到他们的地位。
  所以,在最新一次联盟谈判中,婆罗门的天平倾斜了。
  李斯函不日将迎娶部落屋主的女儿,新的姻亲联盟牢不可破,而这次谈判中另一位神秘的盟友,从马六甲回来的程砺,带着不知道何处募集的擂针和花河(火箭炮)异军突起,短短数月,迅速以甘蜜和百货业迅速占领多多岛空余的市场势力,而他收归的大多都是李家流亡和简家赎身后的自由民,实力不容小觑。
  但这位被称之程先生的年轻新秀平日却很少露面,甚至连曾经的雇主简家大少爷简瑜上门也没有见到他的面,多多岛那些见风使舵的华人辗转打听到他爱猫,悄悄送了各种各样的猫去,结果全部碰了一鼻子灰。
  一段舞曲结束,巴古斯自首位上站起来,举杯庆祝未来的合作和曙光。
  李斯函缓缓站起来,原本阳光率性的男人眼里也有了霜刀的寒冷,他英俊的容貌叫旁处那族长的女儿悄悄羞红脸去。
  程砺也站起来,膝盖上的暹罗猫翻了个身,躺在席子上继续睡过去。
  他的嘴角带着温和有礼的微笑,一如他看起来那样,所到之处和煦生春,直到他看见前面地上那一把匕首。
  程砺看了那把匕首很久,从它短短的刀柄,刀柄上模糊的刻字痕迹,到刀柄后面那颗虎牙刻成的佛珠。
  他温柔的眼睛此刻像冰冻三尺的雪地,凛冽如暮北的寒风。
  作者有话要说:  看,我没有食言。每个人的名字都粗线了!
  第三十三章
  茭白的风, 清风明月, 霜雷滚滚在他心里一一鞭挞而过。
  程砺举杯, 杯盏觥筹, 他仰头饮下一杯酒, 热烈的酒水顺着喉头滑落,而周遭的世界忽而清明悦耳起来。
  用鼻孔吹~箫的土著少女赤足踏着节拍, 清音缭绕。
  林深告诉他这匕首是从河边鳄鱼巢捡到的。
  他在族长的要求下仔仔细细描述了那条汇入几乎横贯多多岛的长河的支流,说起里面的水巨蜥, 还有神出鬼没的鳄鱼。
  最后,他说:“也许是哪个可怜虫掉进河里的。”
  程砺眼睛里面的光渐渐黯淡下去,林深的心却缓缓提了起来。
  仅仅从外貌, 他几乎不自觉将姜鹿尔和眼前这个沉默英俊的男人联系起来。
  但是……还好程砺并没有追问下去。
  林深有几分心虚, 但他很快抬起头来, 理直气壮要回那把遗失的匕首。森林中捡到的无主之物,诸神已判,归己所有。
  如刀, 也如同那少女。
  待林深走出许久,程砺若有所思问一旁侧耳倾听的李斯函:“李少爷可被人骗过?”
  李斯函嗤笑一声,神色阴郁, 隐匿着某种情绪:“当我小时候,每一次我妹妹都说, 哥哥你过来,我不打你。”
  他手上是火烧出的疤痕,隐晦缠~绵。
  心怀甜蜜的少年以为可以隐藏住自己的行为, 但嘴角的笑意,眼里的光彩连他妹妹都看出蹊跷来:“哥哥有什么好事?是吴家的姐姐接了你的花?”
  林深神色倨傲嗤之以鼻:“谁稀罕她的花?”
  他悄悄掀开阿答叶做的门帘,取出母亲为他未来妻子准备的长裙,和他准备的药膏干粮一并放在包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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