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

  醉仙楼离二姐家不远,陆士仪想顺道去看看二姐,三人去了李府。陆士柔见到妹妹很高兴,姐妹两有很多私房话要说,李骥带着宋淮去了书房叙话,陆士仪则找了一个丫头带着宋金珠逛后花园。
  陆士柔拉着士仪进了内室,拉着她左看右看,“瘦了不少,在宋家过得怎么样?”
  陆士仪将头靠在她的肩膀上,将这些日子自己怎么对付宋母的事情都给说了。
  陆士柔眼睛都瞪圆了,“你呀,还是这么个促狭的性子,万一你婆母没病喝药喝出问题来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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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0章
  “不会的,”陆士仪坐直了身子,“我让傅大夫过来演着一出戏,给婆母开的药大多数是用苦参与黄连熬出来的,清热降火,只不过有点苦罢了!”
  陆士柔点点妹妹的额头,“你这性子,是一点亏都不肯吃啊。可我们做人媳妇的,既要侍奉公婆,还有照顾夫君,有时候性子太强了也不是什么好事,人心都是肉长的,你若是真心对待公婆,他们也会真心对待你。”
  “话是这样说没错,但这只是对于那些明理的人才管用,还有些人偏偏就是蹬鼻子上脸,敬酒不吃吃罚酒的,你非得制住了他才行。哈哈,我给公爹买了两个丫头,婆母知道的那一刻,脸都绿了,太好笑了!”陆士仪想起这事来,就笑的肚子疼。
  陆士柔虽然不赞同妹妹的说法,但也没有反驳她。姐妹俩谈天说地,时间过得很快,太阳渐渐落下去。陆士柔留着妹妹用膳,分了两桌,男人一桌,女人一桌。陆士仪姐妹两,宋金珠,再加上李骥的老母。
  李母头发雪白,两颊有肉,看着慈眉善目的,她说:“士仪,你姐姐常常对我提起你来,姐妹感情好,你若是有空,多来家坐坐。”
  陆士仪答应下来。李母似乎很喜欢宋金珠的样子,问她多大了,定亲了没有,宋金珠低声道:“还没有。”
  “那可得抓紧了,媳妇,咱们如果有认识的青年才俊,倒可以为宋大姑娘引荐一番。”
  陆士柔笑道:“娘,媳妇都记在心里了。”
  众人正用着饭,突然一个小丫头来报:“老夫人、夫人,宝姨娘肚子疼,想让人去请大夫过来。”
  李母脸色凝重起来,问道:“她见红了吗?”
  “没有,只是脸色煞白,冒冷汗。”小丫头道。
  李骥年近三十,只有一个女儿,现在宝奴怀的这胎,是以李母看得很紧,陆士柔遣人去请大夫,李母犹不放心,想要亲自去看看,陆士柔只能陪着一起去。陆士仪先前见过宝奴一面,举止轻浮嚣张,她也想去见见她,于是就跟着一起去了。
  宝奴单独住一个小院子,名唤丁香院。众人刚走到丁香院的门口,就听着女子的痛呼声。
  宝奴捂着肚子躺在床上,泪水涟涟,“老夫人,奴不会死吧?”
  李母安慰道:“没事儿,别担心,大夫马上就过来。”
  半盏茶的功夫,大夫就过来了,先给宝奴把过脉,然后又问了侍女她的饮食起居,最后道:“应该是寒性食物食用过多导致,孕妇须得在饮食上忌讳些,幸好发现的早,姨娘的身子没事,我开几副安胎药吧。”
  宝奴的侍女跟着去了。宝奴蜡黄的一张笑脸,躺在床上,可怜兮兮地望着李母。李母训斥道:“你身为孕妇,哪些东西能吃,哪些不能吃,应当心里有数,今天的事情可不能有下次了,不然老身绝不轻饶!”
  宝奴呆了呆,低声道:“奴知道了。”
  陆士仪心里暗暗点头,李母算是明白人,有那些糊涂人,甚至会认为是妻子没有照顾好怀孕的妾室,从而迁怒妻子呢。
  李母回屋休息,陆士柔拉着妹妹去了自己的房里,道:“我家婆母是个极其明事理的人,对我好的没话说,有时候我与夫君起了几句口角,婆母都会说夫君几句。”
  “嗯,那就好。”
  宋淮明日还要去衙门当差,只能赶回开封县,陆士柔本来想留妹妹住几日,陆士仪婉拒了。
  待送走了妹妹一行人,陆士柔让人去库房里挑了上好的人参燕窝给宝奴送过去。宝奴看到人参燕窝,冷笑两声,转头就吩咐侍女偷偷的拿出去药铺换钱。
  侍女不解,“这些人参燕窝多好啊,姨娘,您怀着身子也该补一补,不如留着自己用吧。”
  宝奴道:“府里的伙食不错,我想吃什么只需要吩咐厨房去做就行,不差这人参燕窝补了,先攒点钱比什么都重要。”
  “您这又是何必,等您生下小少爷,以后就是母凭子贵,有享不尽的福气。”
  宝奴嗤笑:“你这是做梦吧?老夫人一心讨好陆氏,大人又是极孝顺的人,只怕等我生下这个孩子,我就会被打发出去了。老夫人是个精明的,我对她来说不过就是个生孩子的工具。”
  侍女还想要说什么,听到院子里传来脚步声,忙住了口,掀开帘子看,回头道:“姨娘,大人过来看望您了。”
  宝奴立刻做出柔弱的样子依靠在塌上垂泪。美人落泪的模样难免会让人心疼,李骥将她搂在怀里,安慰道:“你这是怎么了?”
  宝奴把今日发生的事情说了,然后道:“奴发誓,没有乱吃东西,厨房的人都是夫人带过来的啊,奴所吃的东西都是来自厨房。”
  李骥道:“这跟夫人有什么关系,夫人也希望你能生个儿子呢!”
  宝奴泣道:“妾没说是夫人啊,可能是厨房的那些人为了讨好夫人,故意给奴送些寒性的食物,幸好孩子命大,得以保全。”
  李骥当下就要去找陆士柔,让她惩治厨房的那些人。宝奴又拉着不让他去,“老夫人与夫人知道了又该怪奴生事了,孩子还有三个月就要出生了,这事就算了吧。”
  这事在李骥心里留了根刺,见到陆士柔就觉得不得劲儿。李母私下问他怎么回事。李骥道:“士柔不贤,宝奴为我们李家添了一个女儿,眼看着儿子就要出生,功劳不小,士柔作为正室嫡妻,这对于她也是值得高兴的事,但我瞧着她好像不喜宝奴。”
  李母失笑:“你这话也只有男人才说得出来,娘就明白跟你说了吧,这世上就没有哪个正妻是喜欢妾室的,哼,你当了官,你爹水涨船高当了太爷,一把年纪还想纳妾,我直接就给挡住了,你说,你想不想现在多几个小弟妹出来?”
  当然是不想的,李父年纪大了,抚养这些小弟妹的重担肯定是在李骥的肩上,李骥忙摇摇头。
  李母笑了,“想通了吧?宝奴不过就是个妾室,想要多少都有,但媳妇就不同了,四万贯的嫁妆啊,还有咱们现在住的这栋大宅子,咱们能锦衣玉食,你的升迁都是少不了这笔钱的,你可不要因小失大,等那宝奴生了孩子,直接把她发卖算了,这样媳妇儿抚养起孩子才能更加真心。”
  李骥点点头,“娘,我都知道了。”
  话虽如此,因着宝奴时不时的挑拨,再加上陆观罢相左迁到渝州,李骥对陆士柔渐渐淡下来。李母只要儿子大面上尊重妻子,不宠妾灭妻就行了,其他的事情懒得再管,只把心思都放在了即将出世的孙子身上。
  ……
  回到开封县府衙,宋金珠道:“二哥,嫂子,我先回房了。”
  “去吧,好好休息。”宋淮说道。
  他与陆士仪也回了房,有些疑惑,“金珠今日怎么有些心神不定的样子?”
  陆士仪仔细回想了下,笑道:“女大当嫁,金珠是看上了宣国公呢!”
  宋淮的眉头皱起来,“赵兄有妻有妾,金珠是我唯一的妹妹,给人做妾这不是糟蹋自己嘛!”
  “你急什么,金珠养在深闺,长这么大也没见到几个外男,赵策皮相好,又是皇室子弟,贵气十足,难免看到不心动,这不算是什么大事,我们这就为金珠相看起来,有了其他的好儿郎,金珠自然就忘了赵策。”
  “才见了一面,你就对赵兄的评价这么高。”宋淮口气微酸。
  陆士仪眨眨眼睛,“你这是吃醋了?”
  宋淮拉着她坐在榻上,摇摇头,“我不是吃醋,只是对自己不自信。”
  “那你就加倍对我好啊,可别像我二姐夫一样,姬妾庶子都有了,我可不是二姐那样的好性子,你若是惹得我不高兴,我就休了你!”陆士仪故作凶狠说。
  “求娘子您别休了我,我一定谨遵为夫之道。”宋淮拱手求饶,配合她演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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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1章
  盛夏八月,太阳像火炉一样炙烤着大地,知了在枝头叫得欢快,白天热浪袭人,人走出一会儿就觉得热得慌。陆士仪再没有出去逛的兴致,整日都待在屋子里,有金珠、青桃、绿梅等人陪伴,倒也不觉得寂寞。
  金珠在庐州老家时,未曾上过女塾,宋淮兄弟闲的时候教过她认字,只是后来忙于家务,就疏忽了读书认字。陆士仪由陆观亲自启蒙,王夫人也是能做几句诗的才女,因此,金珠就开始向二嫂请教读书识字的事情。
  陆士仪来了兴趣,道:“你看,记账啊,看地契之类的,都要认得字才行。这世上读书不止是男人的事情,女子也应该读书明理,有自己的见识,才不会轻易上当受骗。”
  金珠点点头,“识字后,与夫婿之间能谈书论史,而且主持家事,教养子女也是有用的。”
  陆士仪读书从来都不是为了讨好男子,不过金珠从嫁人后的功利上来也没错。于是她开始每天花一个时辰教她读书识字。金珠本身就认得一些字,有一定的基础,因此学起来很快。陆士仪试图给她讲些史书之类的,她并不太在意,反而对那些诗词歌赋非常感兴趣。陆士仪开始教她诗词的起转承合,韵脚之类的,金珠一点就通,不多久就可以做一些简单的诗词出来。
  陆士仪把金珠作的诗拿去给宋淮看,说是自己新作的。
  宋淮看了一遍,只觉得这首诗典故堆砌,辞藻华而不实,内容空泛,离陆士仪之前的水准差了很多,他觉得很为难,绞尽脑汁想了想,干巴巴地夸道:“不错,这首诗用词精巧,典故也不错。”
  陆士仪大笑:“你这夸的真是勉强啊,堂堂榜眼,难道看不出这首诗的好坏来,这是金珠做所,嗯,问题不少,但是对于初学者来说已经很不错了。”
  宋淮被她取笑一番,小声道:“你的所有在我眼里都最好的。”
  被他这么一说,陆士仪难得有些不好意思起来,“我也有不好的地方啊。”
  她拿起一件布裁起衣服来,宋淮看见是男式的衣服,满心欢喜,以为陆士仪是为他做的衣服。
  哪知陆士仪道:“算着日子,爹娘应该快到了渝州,我写了一封家书,到时候正好连着这件衣服一起寄到渝州,我爹最爱穿我做的夏衣了,从我八岁开始,每年我爹的生辰,我都会亲手为他做一件衣服。”
  宋淮心里一阵失望,在陆士仪面前晃来晃去,她说:“你去看看书吧,别挡着光了。”
  宋淮“哦”了一声,捧着本书坐在一边,半天都看不进去一个字,他还没有穿过士仪亲手做的衣服呢,岳父都穿了十几年了,真羡慕啊。
  他手中拿着唐诗,无意乱翻,突然间看上一首诗,心有所感,念了出来:“明朝驿使发,一夜絮征袍。素手抽针冷,那堪把剪刀。裁缝寄远道,几日到临洮。”
  陆士仪眉眼一挑,“这不是李白的《子夜四时歌》吗?”
  宋淮点点头,感叹道:“是啊,这对夫妻间的感情可真好啊!丈夫要去戍边,妻子连夜为他裁制冬衣。”
  陆士仪笑了笑,道:“今日我取了两匹布料,青色的是给父亲的,还有一匹蓝色的是给你的。”
  宋淮脸上的笑挡也挡不住,“真的,我也有?”
  “嗯!”
  宋淮兴奋之下,凑到她身边,在她脸上轻轻吻了一下,然后耳根立刻就染上红色。他对陆士仪一见钟情,再见倾心,只觉得她哪里都好,但两人的婚约是在太后为齐王向陆家提亲的情况下定下来的,或许陆士仪原本的是不愿意嫁给他的,只是迫于形势的无奈之举。
  成婚之后,陆士仪并没有太多的小女儿情态,甚至有时候很清冷,现在她主动为他裁制新意,可见是愿意共同经营这段婚姻,这怎么能不让宋淮欢喜!
  陆士仪见他开心的像个孩子,脸颊的酒窝时隐时现,她的心情也跟着好起来,调侃道:“你难道没有穿过新衣服吗,这么高兴?”
  宋淮点点头,又摇摇头,“新衣服是穿过,可是从来没有穿过娘子给做的新衣服。”
  他索性放下书,帮着陆士仪穿针引线,甚至拿着剪刀裁剪,做的居然还不坏,陆士仪夸道:“宋大人,你如果不做知县了,还能去做裁缝。”
  宋淮笑道:“做裁缝也不错!”
  两人说笑几句,宋淮道:“士仪,明日我放衙后要出一趟东京城,李参政左迁河北宣抚使。他对我有知遇之恩,而且还是你我的媒人,所以我想要去为他送行。”
  李参政,讳名元邦,与陆观是好友兼同僚,同时还是亲政的坚定支持者。他先前被谏院参他受贿,甚至不惜此去宰相之位为他辩驳。陆观被贬之后,他上书辞去参知政事一职,自请出京。陆士仪与李家相熟,叹息道:“现在是新政的反对者们当权,李伯父留在京中也难得有什么作为,反而还会被那些小人构谗,出京避开这些也好。”
  “你说的有道理,”宋淮说道,“皇上将冀州太守孙世奉召进京,孙世奉此人勤勉忠诚,但顽固守旧,之前与岳父大人不和,才出京担任冀州太守,现在他担任宰相,一切言行都按照旧例来,从不肯变通。”
  陆士仪受陆观的耳濡目染,也知道一些情况,冷笑道:“此一时,彼一时,高祖建大梁时,北边的辽人,与西边的党项,都还不太成气候,现在辽人的铁骑强大,党项人统一各部建立夏国。大梁若不思变图强,怎么对付的了强敌?这些士大夫们因循守旧,不过是为了自家的利益罢了!”
  宋淮道:“到了危机关头,该变的还是要变。”不过,那可能就是改朝换代的变化了。
  陆士仪想起一件事来,突然又笑道:“你中榜眼那会儿,枢密副使张家与萧贵妃家争着要强你做女婿,你却做了我们陆家的女婿,现在我父亲贬官,萧家与张家势头正好,会不会有人说你眼光差,不识时务啊?”
  宋淮一把抱起陆士仪,“别人怎么说我根本不管,我只在乎你一人而已。”他抱着陆士仪向床边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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