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节

  “嫌多?”吴有轩挑眉,“这才到哪里,你要是肯把暴龙的其他更值钱的消息告诉我,你分分钟就暴富了我跟你说,咦等等,你卖掉那个生命水晶好像也可以暴富……”
  “真卖了,暴龙会追杀我到天涯海角的。”季安摊手,随即转身离开。
  现在他也算一个小有存款的人了!季安一边下楼一边想,不知道弗雷德住的那个小区的房价是多少,一梯一户,而且房子看起来很漂亮又很大,阳台的风景也还可以,再养只狗或者鹦鹉什么的,就可以过养老生活了。
  季安喜滋滋地想,离开了猫咖,季安找了个地方拿下脸上的仿真人·皮面具,出来就变回季安的身份了。
  虽然钱斯文说不用买礼物,但是季安也不好意思空手去,而且看刚刚钱斯文言语中透露出来的信息——乌烟瘴气,要是他没送点有档次的礼物,或许待会就会被宴会上的一些人看低也说不定,然后开始演变成钱斯文的朋友怎么这么寒酸,最后演变成钱斯文交的朋友都很普通之类。
  季安拉回飞奔的脑洞,心道,前世豪门题材的电视剧看多了。
  说到买礼物金缘街就有好几家精品店,随便哪一家应该都可以买到有档次的礼物,季安走进最近的精品店里面,看着里面琳琅满目的商品,季安又不知道钱斯文喜欢什么,不知道买哪一个。
  不过说起来,礼物都是有包装盒的,所以季安之前的脑洞其实根本不会变成真的,季安想起这茬,沉默了,拿起一个豪车模型去收银台结账,让店员包了起来。
  这么折腾一下,已经七点钟了,季安提着包装很精致的礼物,朝国宾大酒店走过去。
  国宾大酒店的规模跟蒙特利尔的菲森酒店差不多,季安从大门进去,从旋转的楼梯走上二楼。
  右边。
  季安往右边走过去,这层整个地板都铺上了红色的地毯,踩上去很舒服,地毯的尽头是整面金色的墙,有一个两米高、五六米宽的金色拱形门嵌入墙体,有一种优美典雅的感觉。
  门口有穿着讲究的来宾陆续进入,门口站着两个身穿黑白燕尾服的侍者,一人一边,同时两人旁边还各站着一个穿蓝色保安服的人,是异能者。
  季安走到一对夫妻后面,夫妻中的女人从包里面拿出一张精美的邀请函,侍者接过过目了一眼后,将邀请函还给女人,而后上半身微微弯曲,那对夫妻便进去了。
  “先生,您的邀请函。”侍者见季安看着宴会厅,没有马上就拿出邀请函,怕影响到后面的来宾,便出声道。
  “嗯。”季安收回目光,他又看到那个女人了,在宴会厅里面,这一次,他终于想起来那个女人是谁了,是他的母亲,记忆彷如潮水,涌了出来。
  季安的父亲季东风在季安小时候就不怎么喜欢季安了,季东风很会读书,一直觉得自己不应该止步于偏僻的小星球,更不应该娶隔壁邻居家那种平凡的女人,经过一番折腾后,季东风娶到了曾经是大家族千金,后来落魄的季安的母亲林瑶,有结婚第一年了季安。
  只是这柴米油盐的日子消耗了季安父母的感情,一个本来就自命不凡,一个过不惯小老百姓处处得精打细算的拮据生活,在又一次的争吵中,他们终于离婚了。
  林瑶一开始对季安还不错,但是在后来持续的争吵中,就把季安抛之脑后不管了,要不是有季安奶奶照顾季安,季安或许就饿死了。
  季安将电子版的邀请函给侍者看后,顺利进入宴会厅。
  宴会厅里面的灯光闪亮,站在里面的人在这灯光的照射下,一个个看起来似乎都出身高贵,举手投足,皆尽优雅。
  那个女人,已经实现她重新回到豪门的心愿了吗?季安看着灯光下举手投足都跟在蓝微星时不一样的林瑶,或许自己只是她人生中错误的产物,季安笑着摇了摇头,自己什么时候也伤春悲秋起来了。
  “季安!”
  钱斯文穿过人群,朝季安这边大步走过来。
  季安看见钱斯文,钱斯文今天也穿着正装,季安露出一个笑容:“斯文,生日快乐,给你的礼物。”
  钱斯文接过礼物袋,笑骂道:“不是跟你说不用了吗,怎么还买啊。”嘴上这么说,脸上笑容却很实在。
  钱斯文打量季安,季安今天穿的衣服是今年一款大牌的新款,送给自己的礼物袋子上面刻着一家有档次的精品店的标志,平时一直见季安出去兼职打工,在钱斯文的印象里面,季安家境应该不怎么好,所以一开始钱斯文才跟季安说不用买礼物,刻意拖到接近六点才说也是为了不让季安多花钱,但是现在一看,他好像一直误会了季安的家境?
  “我们过去那边聊,你吃饭了吗?我记得你挺喜欢吃甜品,先去拿一碟小蛋糕充饥。”钱斯文说着,给季安带路,走到一个餐桌边,拿了一碟小蛋糕给季安。
  碟子很小,上面的小蛋糕是真的小,也就半根小拇指的直径,季安一口吞下去,将碟子放在已经放着一些空碟子的餐桌一边。
  “你有叫杰斯过来吗?”季安一个蛋糕下肚,觉得味道不错,又拿了一个来吃。
  “叫了,”钱斯文也拿起一碟小蛋糕,“但是他家里好像有点事。”
  季安听见有点事这三个字,瞬间回想起巴克斯告诉他的消息,迪斯在帝国研究院。
  “什么事?”季安装作随口一问。
  第38章 打脸
  “听说是订婚的事, 杰斯没有详细说明, 不过看上去他的脸很臭, 脸上挂着黑眼圈, 看起来很烦躁, 我觉得杰斯可能不喜欢这个订婚的对象。”
  “杰斯前阵子跟我说, 他爸可能让她跟艾丽斯结婚。”季安想起之前杰斯说的话。
  “那,”钱斯文无奈地道, “我知道他为什么不开心了。”
  未婚妻天天给他带绿帽子, 杰斯能开心吗。
  “斯文, 你怎么在这边,过去跟你叔叔们认识认识啊,还有你叔叔们家的孩子, 跟你差不多, 都可以玩的。”不远处走过来一个穿着低胸束身裙的中年女人, 保养得很好,看上去风韵犹存。
  “这个是?”女人看到站在钱斯文旁边的季安, 是个生面孔, 以前从来没有见过。
  “妈, 这个是我的大学舍友, 季安,”钱斯文介绍,“季安,这个是我妈妈。”
  “原来是斯文的舍友啊,难怪我没见过, ”女人微笑道,“不过斯文啊,你也带你的舍友去跟李旭辉他们交个朋友啊。”
  “妈,他们。”钱斯文话说一半,看见自家妈妈不赞同的神色,闭嘴不言。
  季安看这个情况,心里估计那个叫李旭辉的人跟钱斯文有过节,而且过节还不是一般的大,否则以钱斯文这种爱交际的性格,不会不想过去。
  “知道了,妈,我们这就过去。”钱斯文眉头微皱,还是败在自家母亲的脸色下。
  钱斯文磨磨蹭蹭地朝宴会厅一处少年人的聚集处走过去。
  “你跟那个人有过节?”走过去的时候,季安轻声问。
  “算是吧,李氏集团比我们家好一些,我们这些同辈的,就隐隐约约以李旭辉为首,偏偏那家伙又是个异能者,小时候跟他打过几架,看谁都鼻孔朝天,我就看不惯他那个态度。”钱斯文厌恶地说。
  “那怎么他身边还围着那么多人?”季安问,如果家庭条件都差不多,那没道理。
  “最近他们家攀上了皇亲国戚,”钱斯文即便不喜欢也没办法否认李氏最近确实风头大盛,“听说搭上了弗雷德的线……嗯?说起来,你跟弗雷德好像有交情?”
  这件事居然还跟弗雷德有关系,季安眨了眨眼,他跟弗雷德不止有交情,他还可以吹枕头风。
  不对,他在自豪什么啊……
  季安回过神,说道:“有啊,你想,嗯?”
  季安随即露出一个坏笑:“我可以帮你窝。”
  钱斯文不知道为什么,莫名觉得季安的表情有点诡异。
  “我没那么坏,”钱斯文笑了一声,“不过待会我要是气头上倒是有可能让你搞破坏。我们过去吧。”
  “哟,这不是钱氏集团的大少爷嘛,怎么,今天什么风把你吹来了?”青年人里面,一个高个的纨绔青年鼻孔朝天,流里流气地说。
  “这语气,难怪你不喜欢他,我听了都想扁他。”季安凑到钱斯文耳边先生说。
  “今天是我生日,我家举报的生日宴会,那风要吹,也是吹你吧。”钱斯文不爽地开口。
  “啧。”
  “嗯?生面孔啊,你是谁?没见过你。”
  最近家里搭上弗雷德·艾尔文,李旭辉觉得自己走路都在飘,走到哪里都有人吹捧他,看到一个陌生的青年,还长得比自己好看,就看人有些不爽了。
  “你好,我叫季安,是斯文大学的舍友。”季安面带微笑,熟悉季安的人看到这个笑容就知道有人要倒霉了。
  “舍友啊,你家里是干什么的?”李旭辉继续问。
  “家里啊,父母小时候都跑了,现在就剩我了,从偏远星球来上大学,”季安嘴边仍旧带着一抹笑,“对了,你手上戴的那个宝石戒指,我前几天好像见过。”
  路过的林瑶无意间听到了季安的话,有一瞬间的晃神,不知道出于什么想法,林瑶仔细去看那个青年,看到他脖子上的一个胎记后,心里骤然一惊,那青年脖子上的胎记居然跟她丢在蓝微星的儿子身上的胎记一模一样!
  再看那张脸!林瑶心犹坠崖,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切,钱斯文我看你舍友真的是跟你一样没什么眼光,”李旭辉嘲讽地说,“我这可是新买的宝石戒指,以前上过拍卖会,名气大着,现在被我拿到手里了。”
  钱斯文现在还没有搞明白季安的家境,见李旭辉这目中无人、灼灼逼人的态度,刚想说话,就听季安说:“它是不是叫月光?”
  “想不到你居然还识货啊。”李旭辉有点意外,不过仍旧得意地摆弄着自己戴着戒指的手。
  “如果真的是月光的话,”季安嘴角的弧度更上了,“那枚戒指,应该在一线明星林窈窈手里才对。”
  李旭辉沉下脸:“一个明星的戒指怎么能跟我的比?”
  “因为那枚戒指,是金家家主送给她的啊。”季安一语惊四座,偏偏他的表情还很无辜。
  “金……家?帝都星的那个金家?”李旭辉现在不敢放话说林窈窈手里的戒指一定是假的了,“怎么可能,我这个可是从一位收藏家那里买过来的。”
  林窈窈,是九尾狐在娱乐圈的名字。
  还真多谢了安小黛前几天跟他讲九尾狐带她去娱乐圈里面逛了逛的事情。
  “林窈窈连鉴定证书都有。”季安补上一刀。
  李旭辉把眉头一扬,恶声说:“你怎么可能知道这些,就你一个平民,哼。”
  李旭辉这话,是不想再继续讨论下去了,但是周边的人心里却默认了李旭辉手里的“月光”是假的了,毕竟那可是帝国四大家族之一的金家,金家家主送出去的东西还能有假?有假也不能承认啊,承认了就打金家家主的脸了。
  李旭辉捏起拳头。
  “因为弗雷德跟我说的啊,”季安再次丢下一个炸·弹,“他前几天还跟我说他爹的桃花太多了。”
  “你,你认识弗雷德?”李旭辉惊疑地打量季安,“哼,别是打脸充胖子吧,小心我爹跟弗雷德一说,你小子就得完蛋。”
  “李旭辉,季安他还真认识弗雷德,”钱斯文很乐意见李旭辉吃瘪,“弗雷德就住在我们隔壁。”
  “钱斯文,你不是去文娱校区的吗,怎么可能跟军武校区的人住在一起?”旁边一个青年疑惑地开口问道。
  “因为文娱校区那边的宿舍不够,我们班四个男生就分配到军武校区的宿舍了。”钱斯文热心解释。
  这小子该不会真跟弗雷德有交情吧?李旭辉心里迟疑,弗雷德一向不近人情,更吝啬交朋友,这个青年有什么本事让弗雷德跟他有交情?
  “斯文,听说三皇子跟弗雷德住在同一间宿舍,是不是真的?”有人问。
  “红央确实是跟弗雷德同一间宿舍。”钱斯文回答。
  “那你还真走运啊。”李旭辉身边围着的青年有隐约向钱斯文这边走的意思。
  钱斯文讨厌李旭辉,但是他并不会讨厌人脉,自然乐意跟这些同辈交好。
  李旭辉盯着季安,目光中闪过一抹阴狠,等他去调查完,要是这小子说谎,他就让这小子吃不了兜着走!即便有点交情,他还不能暗地里下手吗?道恩星这种地方,让一个平民吃不了兜着走的方法多着!
  “斯文,”钱斯文母亲在不远处喊钱斯文,“过来切蛋糕吧。”
  “我妈妈叫我过去了。”钱斯文对周围的青年人说。
  “反正待会也要过去拿蛋糕,一起过去,走。”
  “走。”
  这种世家子弟向来看风向,即便有的再纨绔,这种看风向的能力大多有从小就培养起来了。
  李氏集团只是弗雷德选择他们,而这边,人家可是跟弗雷德有交情,宿舍就在隔壁,即使弗雷德再冷漠,住了四年之后,还不脸熟吗?这脸熟后,什么事就都比较好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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