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节

  但是他们曾经的生活条件,跟在这边的比起来,还是不一样的,能够特别明显的感觉到这其中的差距。
  之前两个人都曾经听长辈说过,堂兄/堂叔是给魏家改换了门庭的人,没有人不知道一个爵位有多重要,但是在没有亲自见证过之前,从来都没有去过京城,也没有接触过勋贵的两个人,是很难能够完全理解的。
  吃的东西、用的东西,已经不能够用‘贵’来形容了,简直就是独一无二,厨房里有做菜的厨子,有单独熬汤的厨子,就连腌制蜜饯,厨房里都有专人负责,压根就不用去外头买。
  衣服、家具、瓷器这些就更不用说了,基本上是不从外头买的,府里边就养着绣娘,养着匠人。
  甚至连首饰都不用买,金饰银饰翡翠玉石,各种样式,府里头头的工匠就能做得出来,而且据说还在平江府开了十几处的铺子,用的都还是自己人。
  这得是养了多少的工匠和下人呐,从来都是佼佼者的两个人,在这样的富贵面前,有时候也觉得自个儿就跟乡下老太太进城似的,瞧什么都新鲜。
  一方面是惊叹,另一方面也向往,试问天下人,谁不想过这样的日子。
  有这位靠着读书上去的兄长/堂叔在,明明白白的例子就搁在眼前了,也让两个人卯足了劲儿啃书本,去做绕来绕去各种麻烦的算学题。
  已经成功跻身上流圈子的魏时,倒是已经习惯了现在这样的生活,老话说,没有吃不了的苦,只有享不了的福。
  但是在他自个身上,他倒觉得什么样的苦都能吃,什么样的福也都能享。
  而且还想让这样的‘福’长长久久下去,让他的一双儿女,出生在这样的福窝里,一辈子都不离开。
  “小妹这字写得可真好,我五岁的时候都写不成这样。”魏鹏有些惊讶的道。
  可见堂叔教导小妹是用了心的,才不过四岁的小姑娘,字写的当然称不上俊美了,可也有模有样,没缺胳膊少腿的,能完完整整的把‘福’字写下来,而且上下左右的结构上还都安排的比较合理。
  这对于四岁的小孩来说,已经很厉害了,他五岁的时候还做不到这程度呢,一样都是三岁开蒙,这差距可真是不小,人家还是女孩呢。
  “你们也都来写几个,待会儿让人贴在院子里。”魏时摸着小女儿的小辫子道。
  养儿子跟养女儿还真是大不一样,同样都是他手把手教着学的写字,可这写出来的字体那感觉就是不同的,远哥儿小时候的字要更洒脱肆意,下笔之前不会想太多,也不怎么注意字的结构,通常都是一气呵成。
  但是在小鱼这儿,每次下笔之前很明显是想过的,不急不躁,字体的结构也都是事先已经想好的,所以显得特别的工整、好看。
  字如其人,在一个人的字上也可以看到他的性格。
  魏鹏的字,很像堂兄,但是又显得要稍稍比堂兄圆润一些,放在为人处事上,魏鹏也确确实实是比堂兄要更为圆滑。
  魏达的字,倒是有着几分凌厉感,看得出来是个骨子里就不会认输的一个人。
  这一点应该是随了母亲,跟父亲没什么关系。
  春联、福字,还有烟花爆竹,这应当是新年最具有存在感的物件了。
  平江府今年特意请了人舞狮子、踩高跷,就沿着主街往前走,旁边有衙役负责治安。
  在辞旧迎新的这一天里,这也算是官府对百姓的一份心意吧,一起热闹热闹。
  在贴完春联之后,魏时就带着一家人出去了,右手抱着女儿,左手牵着夫人,后面还跟着小弟和侄子。
  这样的场面在平江府并不少见,跟大靖朝的其他地方比起来,这里的民风确实是要更为开放一些,男男女女在街上牵手也不能算是特别稀罕的事儿,更何况这还带着孩子呢,又不是夫妻俩人单独出来。
  如果是夫妻俩人单独出来手牵手在街上走的话,那可能会收到路人多一点的注目礼。
  魏鹏和魏达也从一开始的不习惯,变成了现在的熟视无睹。
  他们虽然不知道为何兄长/堂叔大力发展官学,也在多处建了书院,可见是遵从孔孟之礼的,但却不曾对这里的民风加以引导。
  大街之上,男男女女,毫不避讳,即便是未出阁的女郎,脸上也没有蒙着纱巾的。
  当然了,能够手牵手在街上走的男女,看上去都应当是成了婚的人,成了婚的夫妻还如此,真的太腻歪了,他们看着都觉得牙疼。
  也不知道小鱼在平江府这样的环境下长大,之后回到京城可怎么办。
  堂叔是不可能一直呆在平江府的,可能几年,也可能十几年,反正总有一日是会调回京城去的。
  他们虽然没有去过京城,可也知道除了平江府之外,大靖朝的其他地方,风气是远没有这么开放的。
  真还挺为小侄女儿/堂妹担心的。
  第131章
  让别人担心的魏宁,生活里头还真说不上有什么烦恼,讲道理,四岁的小孩子,几乎可以说什么生活的困苦都没有经历过,没有远虑,也没有近忧。
  就算是平日里学的那些东西,对于普通的四岁小孩来说有些繁重了,可这原就是魏宁喜欢的东西,而且是从小到大就一直有接触的东西,没什么不习惯的。
  在看小家伙写字的时候还要想一想,下笔之前就已经规划好了结构,可在其他的事情上还是有些冒失的,比如看到人舞狮子,尖叫声都出来了。
  小孩子的尖叫声要比大人更细一些,平心而论,还是挺吵人的,但是人类对于幼崽,相对而言都是比较宽容的,这要是个大人在大街上尖叫,管他什么美丑呢,肯定是惹人不喜的。
  但换作是小孩子,大家就宽容多了,尤其这还是知府大人家的千金。
  并没有被打扰到的恼怒不说,还会笑着往后退一退,伸手拦一拦,别让周围的人把小姑娘撞到。
  魏时这张面孔即便不穿着官服,在府城的大街上还是能有不少人认出来。
  在这个地方做了五年的父母官,再过几个月,就满六年了,他这个知府做的可不怎么低调。
  先不说平江府翻天覆地的变化,光是在民间百姓面前露脸的次数,那几乎都不是一个知府应当有的。
  最开始的几年,魏时各项政令下达,都让他觉得如履薄冰,生怕出什么岔子,没少亲自下去瞧了,这些个工坊、商铺、街道,甚至是不少的农田,他都亲自去过。
  有时候是穿着官服,有时候是穿着常服悄悄去,后来穿什么都不重要了,府城包括府城附近的很多地方,都已经认得他这张脸了。
  再加上几乎整个平江府的人都知道,他是一个喜欢下来转一转、走一走的知府,所以碰到年龄相当、留着胡子、衣着又比较讲究的陌生面孔,都会联想到他这个平江府知府。
  还好他没触动哪一部分人的利益,不用担心路上会被刺杀,可就算如此,但凡是出来他身边不是带着护院,就是带着衙役,对自己的人身安全还是相当重视的。
  不低调的知府大人,领着妻女走在大街上,甚至还跟夫人手牵着手,这在府城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往年的时候除了夫人和千金之外,知府大人家的小公子也会跟着一块。
  要么说‘龙生龙,凤生凤’呢。
  知府大人气宇轩昂,虽然留着胡子,可依旧能看得出俊美。
  知府家的公子和千金,全都随了大人和夫人的好样貌,而且教养极好,彬彬有礼,落落大方,可又不像一些酸儒家的儿女,目无下尘,看人的眼睛里都带着清高。
  可以说,在平江府这五年,魏时一大家子人都已经被这片土地的百姓所接受了,夫人所开的铺子,总是要比旁人家的铺子生意更好一些,哪怕卖一样的商品也是如此,可能也是基于这个原因吧。
  人都是知恩的,有这样的百姓,魏时愿意辛苦一些,再辛苦一些。
  府城的大年夜过得尤为热闹,早些年魏时刚来这边的时候,大年夜基本上还是各家过各家的,甚少有人到街上来。
  也就是这几年,大家的日子都好过了,官府又会出钱在大年夜搞一些花样,大家也乐得晚上出来逛逛,即便是寒风萧瑟,也想出来凑凑热闹,不爱凑热闹的人,也不想辜负了知府大人一番好意。
  可即便是这样热闹的大年夜,街上也是免不了要有乞丐的,多数是年长者,只有极少的一部分是只有五六岁的乞儿。
  年长者暂且不说了,这些人沦落至此的原因多还是出于自己身上,儿女不孝的少见,大靖朝以孝治天下,在民生极为重要的年代里,很少有人愿意担上不孝的名声。
  大部分年长的乞讨者,真就是懒而已,愿意伸手向别人讨饭,也不愿意去租种几亩地。
  平江府地广人稀,这几年又开垦了不少的荒地,哪怕是黑户,都是能够租种到土地的,而且事先不需要拿任何的银子和粮食,只是头几年的租子会比其他人重一些。
  可是只要老老实实的干,糊口是没有问题的,而且坚持四年,只要没有作奸犯科,又确实勤劳肯干,在经过核实的情况下,官府是会给这人落户的。
  这是在其他的地方从来都没有的政令,可即便是如此,这些人不照样还是在这乞讨。
  官府对这个事儿张贴了布告,也安排人在各处宣传过,就是因为大多数人都不识字,可以说是耗费了不少的人力物力。
  最后还是剩下了这么多人。
  跟年长者比起来,幼儿才最是让人心疼的,工坊是收小乞儿的,是年龄限定在七岁以上。
  去年的时候,平江府又办了收容所,指明是用来收养婴儿和小孩子的,跟年长者没关系。
  但收容所能够收纳的人数是有限的,年纪越小的孩子,如果不管的话,存活率就越低。
  所以收容所优先收年纪比较小的,有一些人家,是真的会把刚出生的女婴抛弃在街上,如今的生活是比之前好过了,可能养活的人还是有限的,想再要儿子,就得把已经生出来的女儿扔掉,收容所大部分收留的还是女婴。
  尽管官府已经三令五申,甚至抓了好几个典型,罚银两,可仍然有在其中浑水摸鱼者。
  收容所不能够收留所有的小孩子,所以在街上仍然能够看见这样年纪小的乞儿。
  很少会有人收养这样的孩子,一则是能养得起孩子的人家,基本上都是不缺孩子的,二则也是怕养不熟,从小在外边流浪的野孩子,衣衫褴褛,蓬头垢面,身上就没有一块干净的地方,也肯定学了不少坏的习性,这要是自己的孩子,可能还有耐心教导指正,可这是街上的野孩子,谁还能有这份耐心。
  而且万一是个小白眼狼,你养了他,他回头再咬你一口,这样的事情不是没有。
  善心对于大多数人而言,是在不怎么能够触及到自己利益的时候,才有的。
  魏时一直都觉得自己也属于这一类人,他看中自己的性命,要多过于对百姓民生的重视,他愿意为百姓多做一些事情,多干一些实事,但从来没想过为此牺牲自己和家里人。
  境界、修养跟这个年代真正的一心为公的士大夫比起来,还是有差距的。
  在明知道有差距的情况下,魏时仍旧没有想过要缩短这一部分差距。
  但是在很多人看来,魏时无疑是清官、好官了,这一点从他在平江府的名声上就能看得出来,往上数个五六百年,在平江府的人口大融合之后,历任父母官,都没有拥有像魏时这么高的威望和民心。
  有时候事情就是循环的,越是是为百姓做了实事,百姓就会越信重官府,而百姓越信重官府,官府的政令就能够得到更好的实施,能做的实事也就更多。
  可能出于这样一部分原因,朝廷才会选择把平江府作为新粮种的试点。
  在终于换上春装的四月份,魏时这边刚刚收到儿子的信,后边就领了来自于皇上的圣旨。
  儿子是在考完县试之后给他写的这封信,自我感觉发挥还是不错的,只不过刚刚考完,成绩还没出来,但是颇有自信,言语之间,仿佛一个县案首就已经拿到手了。
  这幅狂傲劲儿,还真是没随了他。
  说来也奇怪,儿子小时候他带的更多,所以这孩子跟他最是亲近,女儿则是夫人带的更多,跟夫人更亲近。
  但是这两个孩子的性格,儿子更跟夫人相近,女儿的性格跟他则更为相同。
  夫人的性格是洒脱的,在自己专注的事情上,还真有那么一两分的狂傲劲儿。
  反倒是他的性格,有一些谨小慎微,这一点从差事上就能够看得出来,如果不是谨小慎微,又怎么会一趟一趟的在下头转,什么事情都得自个儿亲自盯着才觉得安心。
  儿女的性格暂且不提,儿子这次能不能一举拿下县案首,也不是他现在关心的问题了,反正都已经考过去了,是狂傲,还是自信,基本上是已经定了型的事情。
  他现在关心的是新粮种。
  跟之前的占城稻不同,稻子是大靖朝早就已经有的作物了,很多地方都能种,而且是中了几千年,占城稻不过是一种新型稻,产量更高,可归根到底它还是稻子,没怎么变模样,甚至栽种的方式,也跟以往的那些稻子没有太大的区别。
  但是朝廷这次送过来的新粮种,据说是在大靖朝的土地上从来都没有种植过的,在皇庄里试种了一年,产量极高,虽说味道不怎么样,可是极能饱腹。
  试问这天底下还有比吃饱肚子更重要的事情吗。
  产量高,能饱腹。
  相较于味道,这两点才是最为重要的。
  只不过跟占城稻不同,新粮种的推行和普及要更为困难一些,毕竟在此之前,百姓们谁都没有见过这样的粮食。
  魏时在接到圣旨的时候,脑子还算是清明,不过并没有想到之后如何推广新粮种,而是在想这新粮种是什么。
  产量高,味道还不怎么样。这能是什么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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