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9章 会写字的兔子

  墨家人吃完饭菜前后走出饭厅,因为是白日里,对于自己的身体状况都掌握的极好,天上的太阳并不是很烈。
  几个人凑到一起,说起饭菜的可口。
  话说着说着就改变了方向。
  “这饭菜吃到肚子里,感觉真个人都轻快了,就跟年轻了好几岁一样,巨子有没有这样的感觉。”
  说话的人下巴上冒着胡茬,瞧着年纪不大,还有几分天真的样子。
  开口闭口的年轻几岁让墨峥眼神多了几分变化。
  “确实是,胃里暖暖的就跟吃了什么十全大补药一样。”墨十二点头应了一声,对于靠山村的感觉,昨儿夜里感觉也不太仔细。
  今儿休息了一晚上,状态恢复的差不多。
  精气神都补足了。
  感觉就会更细微。
  空气似乎更好,山水景色在眼里也极为清晰,仿佛雨后被洗过一样,就连身体都不自觉的轻盈起来。
  墨峥笑了笑:“喜欢就好,做好长久在这边的打算。”
  说完在一众人注视下说道:“这个村子跟之前见过的都是不一样的,你们可以走出去看看,当然每日的功课不能落下。”
  随着墨峥话落,墨家一众人三三俩俩极为悠闲的往外走去。
  很快院落就只剩墨峥一个人。
  轻盈的脚步从身后靠近,墨峥猛地对开,忽而对上一张血盆大口,猛地往后一闪,麻衣长袍带出风声,回头对上一张狰狞的血盆大口。
  银丝一样的口水往地上流淌,锋利的牙齿叫宣着生命的凉薄。
  墨家的人个个都会简单的拳脚功夫,墨峥自然不在话下:“老虎?”
  还是罕见的白虎,看毛色跟光泽应该是老虎界的极品,墨峥眯起眼睛,脸上多了几分审视。
  老虎可不是寻常随便一个人可以养的。
  这个小院的女主人,不得了!
  之前的评价还是低估了。
  毕竟这么危险的动物,散养在院子,必然是将猛虎的性子给拘了起来,这种手段,传承千年的家族都不一定有。
  即使墨家村,也没有人敢随随便便的去养老虎。
  “吓到先生了吧,小白不太听话,长得太丑脾气大,我这就把小白抱到后院去。”银瓶说着,素白的手落在白虎的脖颈,扯着脖颈上光滑的毛发,把白虎往后院扯过去。
  小白?
  这么一个凶猛的老虎竟然叫小白?
  墨峥脸上的表情有些一言难尽。
  尤其是白虎在银瓶的牵扯下露出人性化的宠溺跟无奈……
  这个老虎聪明的有些过头,墨峥本能的升起几分防备,然而后颈一凉,抬头对上老虎的冰冷的眸子。
  他似乎被一个动物给警告了?
  墨峥脸色不在平静慢慢崩裂,盯着院子里的一草一木。
  等等……
  角落的那个兔子竟然会写字。
  墨峥凑过去,往地上看了几眼,灰色的兔子个头过分的大,嘴巴里还含着一块铁珠子,闪白的牙齿时不时啃一下打磨一下。
  平坦地面上写了几个简单的字迹——小灰!
  墨峥盯着大兔子看了几眼,伸手将土面上的字迹给擦了。
  兔子眼睛一瞬间就变成红色的,狠狠瞪了墨峥一眼,再次在地面上写了两个字:“找茬。”
  “……”墨峥一愣,整个人都迷茫了。
  兔子会写字?
  这么机智的兔子?
  这还是兔子吗?
  这个世界是不是灵气复苏,要么鬼怪要出来了?墨峥靠坐在石凳上,盯着四角小院的天空。
  眼神里带着迟钝跟茫然。
  墨家的人从外面回来,几个人小声商量着什么。
  无论是谁兴致都很高,对于这个村子评价极好,甚至话语里对之后的生活有很大的期待。走回家门,瞧见呆呆坐着就跟望夫石一样的墨峥。
  “巨子?”墨十三往前走了一步,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墨峥,对墨峥此刻的态度有些迟疑。
  墨峥抬头:“你说,兔子会写字吗?”
  “兔子怎么可能会写字,巨子您是想吃兔子了吗?我们刚从外面回来,听说这个村里的红烧兔肉是一绝,尤其是用辣子呛的,味道很好,咱们要不要跟女主人提一下?”
  墨十三说着伸手在嘴角擦拭了一下,挺想吃的。
  墨峥视线落在墙角,此刻那边已经没了兔子,自然地上也没了字迹,所有的一切都跟做梦一样。
  宋时初走出书房的一瞬间,墨十三立刻向着她的方向凑了上来。
  “宋娘子,听说这里的麻辣兔肉挺好吃的。”墨十三说着话,配合着脸红了一下,看向她的时候充满期待。
  这种充斥强烈暗示意味的表情,宋时初已经很久没有见过了。
  幸好墨十三长得好看,一张娃娃脸瞧着就跟未成年一样。
  宋时初心一软,就往厨房那边吩咐了一声。
  银瓶应了以后,墨十三开心了,跑到墨峥身边邀功:“巨子,晚上有兔肉吃了!”
  “吃兔肉?”墨峥抬头,脑子里还存在方才的画面。
  对吃兔肉有些接受不来,眉头蹙起,表情严重,好一会儿吐出一句话:“兔子那么聪明,为什么要吃兔肉。”
  “……”小院瞬间安静了。
  墨家的人觉得墨峥魔怔了。
  宋时初走路的脚步也顿了一下,她似乎听见了什么不得了的东西。
  盯着墨峥看了好一会儿,咬了咬嘴唇:“奇变偶不变?”
  “……”墨峥没理会宋时初,视线依旧凝在方才兔子所在的地方。
  宋时初靠近两步:“天王盖地虎?”
  “……”声音太近,墨峥不懂宋时初说的什么,犹豫一下盯着宋时初谦恭问道:“你们这里的兔子会写字?”
  “是的,这是我家兔子的特色,其实也没什么,我家的鹦鹉会唱歌,黄狗会抓老鼠,你很疑惑吗?”宋时初反问。这般平淡的回答,让墨峥觉得自己小题大做。
  墨十三点点头:“不奇怪不奇怪!不就是兔子会写字吗?猴子都还会偷桃子。”
  墨十三的话获得墨家十几个人的赞同,世界之大无奇不有,作为墨家人,得有接受差别的心量,求同存异,变量存在即是道理。
  墨峥虽然依旧觉得不对劲,然而身边这些人一个个都十分笃定。
  似乎就他格格不入。
  虽然不赞同,但是这个时候,还是得摆出跟众人一样的态度,作为墨家巨子得考虑墨家人的感受。
  宋时初目光从墨十三等人等人身上挪过,落在墨峥身上:“还有疑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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