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节

  然后,紧接着,他就看到了手拖着腮帮子,笑得特别甜,特别满足的“丁一”。
  闫浩宇只觉得肾上腺素一下子飙了上去。
  明明都没有身体,他却觉得自己哪哪儿都在发热。
  有种偷窥人,被本人发现了的感觉。
  丁一情不自禁地问道,“她是谁……你见过她吗?”
  因为闫浩宇让她看到的景象,有些是他见过的,有些是他没有见过的。
  闫浩宇脑子里此刻也是乱糟糟的,完全不知道该说什么。
  而且不知道为什么,这一次的景象比上一次的火山爆发持续的还要久。
  也就是说,他面前,“丁一”就这样托着腮,看着他微笑……
  闫浩宇想移开视线都做不到,忍不住想到,她应该还会偏一下头。
  然后就看到“丁一”偏了偏头。
  闫浩宇:“……”
  丁一特别高兴,走路都蹦了起来,世界美好得不可思议!
  然后紧接着,重心一个不稳,直接摔了下去。
  闫浩宇瞬间清醒了过来,眼见着地面越来越近,闫浩宇心揪得发疼,然后紧接着,突然伸出了一双手,拉住了丁一。
  丁一同样也吓了一跳,站稳了以后赶紧跟人道谢。
  “你没事吧?”一个熟悉的男声。
  丁一摇了摇头,“我没事,谢谢你刚才救了我。”
  闫浩宇松了一口气,他同样也看清楚了对方,是上一次那个超市的男人,虽然他非常讨厌这个男人,但是丁一没有摔倒就好。
  闫浩宇有点愧疚地对丁一说道,“刚才我没有看到脚下的石头。对不起,以后不会了。”
  丁一能够感受到对方的愧疚,很想安慰他,但是现在有外人,她又不方便说话。
  “上一次太急了,咱们还没自我介绍过?我叫燕归,你叫什么名字?”男人问道。
  “丁一。”丁一说道,“刚才谢谢你。”
  “没有没有,上一次在超市里,你也帮了我了,咱们算是扯平了。”男人说道,“这样吧,咱们这么有缘,不如交换一下电话吧?”
  这个叫做燕归的男人眼睛一直盯着丁一的脸,眼里的迷恋,闫浩宇看得清清楚楚。
  今天太阳这么好,怎么就这么刺眼呢!
  丁一说了号码,而这个时候,对方似乎也有急事,高高兴兴的记下号码以后,对丁一说道,“我们后面联系!”
  他一走,丁一赶紧安抚小家伙,“没事没事,是我自己太激动了。”
  闫浩宇想起了刚才那个男人拉住了丁一,想起了丁一肯定也是用那种表情看着对方,闫浩宇只觉得自己心里酸酸的。
  一方面他庆幸他的出现,让丁一免于受伤。
  另一方面,他心里也不舒服,为什么,其他人都能够做到的事情,只有他做不到。
  丁一只觉得闫浩宇很难受,心情很不好,细声细语地哄它,“我没事,你别难过了,是我自己太激动了,没有站稳,以后不会这样了。”
  然后丁一转移话题,说道,“刚才我们看到的那个女孩子,她真好看,大家都是长这个样子吗?”
  闫浩宇听到这话,又想起了刚才的事情,心情更加复杂了,说道,“不是,她是特殊的。”
  丁一又问了几个问题,然后两个人已经到了中介这边了。
  闫浩宇非常认真地跟丁一配合,配合着不让对方看出来她是盲人。
  两个人都有经验了,在中介这边的时候就先听条件,删除了一部分房源,都不需要去看。
  这一次,闫浩宇觉得,安保很重要,隔音也很重要。
  所以,选了一个比较好的小区。
  去看了以后,也非常满意。
  于是,便联系房东签了合同。
  当天晚上并没有搬家,是准备第二天搬家。
  回到家以后,丁一开始做饭。
  因为所有的东西都是放在固定的位置的,所以,就算是闫浩宇不提醒,她也能够非常顺利地淘米蒸饭。
  电饭煲蒸饭的时间,丁一就去练习打字。
  她已经有点起色了,很多常用字都记住了。
  没过多久,丁一的手机就响了,是电话。
  “燕归来电。”手机机械的声音念道。
  闫浩宇有点不安,燕归什么心思,他作为男人,一眼就看出来了。
  丁一呢?
  丁一会不会动心?
  丁一接了起来,那边传来了燕归的声音,“吃晚饭了吗?”
  “吃了。”丁一说道。
  那边愣了一下,“这么早?我原本还想请你吃晚饭。”
  丁一声音还是温温和和的,“我吃饭都很早,谢谢你的好意。”
  闫浩宇闻着厨房里传来的饭香味,心情特别好。
  “你快去吃晚饭吧。”最后丁一说道。
  “你怎么不跟他一起去吃晚饭?”闫浩宇轻声问道。
  “还是不要了。”丁一说道,“我们米饭都做好了。要是不吃,太可惜了。”
  “对。不能浪费粮食。”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大少爷第一次如此同意这个观点,谁知电饭煲中饭,粒粒皆辛苦。
  第21章 疑惑
  米饭好了以后,丁一就做汤,因为汤很简单,而且另外一个电饭煲就可以搞定。
  闫浩宇觉得,得吃盐,要不然对身体不好,这点常识还是有的,所以他们再也没有做过西红柿。
  现在做汤,是闫浩宇在网上找到的菜谱,就是去超市买回来的肉末,加上撕成一条一条的平菇,然后再加点盐,煮煮就可以了。
  丁一超级满足,觉得闫浩宇就是大厨水平。
  闫浩宇自我膨胀了好久,觉得自己可厉害了。
  所以,每次做饭做菜都是她俩最高兴的时候。
  然后就是吃饭,丁一吃饭特别像小孩子,她会把菜汤倒在米饭里,然后拿勺子,慢慢舀着吃。
  因为这样会非常方便,她以前养成的习惯,因为看不见,夹菜之类的,对于她来说,太麻烦了。
  吃饭的时候,手机就放在旁边。
  于是,两个人就听到了推送。
  闫家认回来了一个养子。
  闫浩宇正在看着丁一吃饭的样子发呆,这个信息从他脑子里过了一遍。
  没什么反应。
  然后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反应过来。
  闫家……还能是哪个闫家!
  闫浩宇皱了皱眉头,不太对劲,他父亲那个性格,也不像什么好人吧。
  真不是他不给他爹面子,是知父莫若子。
  不会是私生子吧?
  闫浩宇想了想,私生子的话,认回来也没用,大少爷还是大少爷。
  毕竟,他妈他外公的公司股份都是留给他的。
  闫浩宇愣了一下。
  他以前甚少会去怀疑什么,因为展示在他面前的一切都是美好的。
  而现在,闫浩宇忍不住想起了丁一的母亲,想起了丁一的那个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想起了丁一遇到的这些事情。
  其实,丁一并不是运气不好。
  而是她听话懂事,而且优秀。
  因为太过于听话懂事,不吵不闹,所以她母亲会觉得她没脾气,应该什么都听她的。
  因为优秀,所以才会有那么大的利益,导致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见利忘义,得寸进尺。
  如果说,丁一脾气烂是个刺头,从小各种暴脾气,欺她一尺她还一丈,反而不会有人敢欺负她。
  现在,仅仅是因为欺负她,不需要付出什么代价。
  因为脾气烂,各种暴脾气的大少爷,最明白这一点了。
  他小时候,也是个好脾气,结果自己的珍藏被父亲那边的亲戚小孩瓜分不说,还把他房间弄得乱糟糟的。
  他狠狠地爆发了一次以后,再也没人敢动他的东西,出门别人也让三分。
  而现在的他,已经成了植物人,情况就不一样了,不就像是丁一的处境吗?
  闫浩宇警惕了起来。
  思索着,要怎么回去,他找不到把意识回到身体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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