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飞刀入墙

  “这…这怎么可能?”
  大块头看着自己断裂的钢刀,整个人都傻眼了?他清楚自己的力量,自己全力挥刀砍下,就算是碗口粗的大树都能拦腰斩断。
  更何况是一个人呢,可今天不光没成功,反倒被人用两根手指就给截住了,这怎能让他不害怕,他那一刀下去,好似砍在了钢筋铁骨上,根本让他动弹不得!
  “还给你!”
  洪峰随手一弹指,断裂的钢刀如同子弹一般弹射出去,直接贯穿了大块头的肩膀,砰的一声响,刀尖打进了后面的墙壁里,似乎连水泥墙都被射穿了。
  大块头噗通一声跪地下了,捂着他受伤的肩膀满地嚎叫,这是洪峰手下留情了,毕竟在场的人太多,还有警察在这!
  他要是当众杀人的话,难免会有点小麻烦,即便对他没什么威胁,但总归会有点耽误时间。要不然就凭他的狠辣,这大块头的脑袋早就被钢刀给抹掉了。
  他这一手飞刀伤人,再次震惊了全场,尤其是当刀尖打进水泥墙的时候,冯德利和米琪两人都浑身一哆嗦,这得是有多强悍的力量啊,随手一下就能打穿水泥墙,这到底是什么人啊?简直太不可思议了。
  “冯哥,这人好厉害啊?你以前见过吗?”
  米琪在冯德利耳边低声问道,刚才她还觉得洪峰有点狂妄,可现在一看才知道人家不是狂妄,是自己坐井观天,多少有点以貌取人了。
  “没见过,好像是高哥的干儿子,
  那大块头此刻肩膀和身上全是血,脸色惨白的吓人,他用惊恐地眼睛看着面前的洪峰。他很清楚自己的实力,就算是专业散打队员他都能掰掰手腕,可眼前的这个沧桑男子,实力简直深不可测,这连续两招下去,大块头彻底服了。
  而他旁边的其他混子早就吓傻了,一个个站在原地大眼瞪瞪小眼的,谁也不敢往前上,有的甚至都往后退步,谁也不愿意招惹一个连钢刀都能轻易掰断的人。
  “警察,他…他伤人,他打伤了我们两个人,你们不管啊?你们得为我们受害者讨回公道…”
  “就是啊,抓他,他重伤他人,给他送监狱里去…”
  此时此刻,这帮无恶不作的臭混子居然向警察求救了,刚才还一副嚣张跋扈的面孔,完全没把两位警官放在眼里,可现在又跪舔着求人家了。
  米琪瞄他们一眼冷笑:“我没看到他伤人,我只看到你们在寻畔滋事,谁还不走,我立马给你们带回所里!”
  “赶快滚,一帮蛀虫!”
  冯德利也非常气愤,要不是洪峰突然出手,他们这两警察还真就没辙,身为人民警察,他们总不能跟一群混子在街头打架吧?
  “你们…你们这是包庇犯人,纵容他人犯罪,我要检举你们,我要投诉你们…”
  这帮混子成天跟法律打交道,有的人还甚至专门研究过法律漏洞,目地就是为了跟法律周旋。他们这帮混子,也就在贫民窟能作虎作威,一旦离开这里,实力自然大打折扣!
  “要检举就赶紧去,现在我数三声,谁在不滚,我立马给他带走!一…”冯德利真是恼怒了,你们有点太给脸不要脸了,老虎不发威,你们当老子是病猫啊?
  “等一下冯警官,我们这就走!”
  大块头铁青着脸,目光最后落在洪峰身上咬牙道:“你…你是谁?有本事留下姓名,这仇我一定报!”
  洪峰勾起嘴角:“好,那我就告诉你,我叫洪峰,暂时住在高山区的海岛宾馆,你可以随时来找我!”
  这种小人物原本不配知道他的名字,而且今晚过后,他们一家应该也会离开这贫民窟了。
  他不可能一直让父母住在这种糟糕的环境下,但对于万象集团的所作所为,他不能无视不管,这些平头百姓可斗不过强大的财阀!他决定插手此事,不光是为了自己,也为了这里的所有人。
  “我记住了,咱们…咱们走着…噗!”
  最后一个字还没等说出来呢,大块头一口鲜血喷了出来,顿时人就昏迷不醒了。
  其他混子一看两位‘大哥’都倒地不起了,赶紧架着他俩狼狈不堪的逃离了现场。
  来之前是吆五喝六目中无人,现在则是抱头鼠穿落荒而逃,这真是一个极端的反差啊。
  ……
  等王强这帮混子离开后,不少围观的百姓也都散去了,但临走的时候街坊邻居门都在议论这个年轻人是谁?
  因为对于他们来说,洪峰的能耐实在太可怕,二指断钢刀,飞刀贯穿水泥墙,这种手段想必他们只从电视里看到过,甚至有不少人都怀疑,这个年轻人是不是穿越回来的啊?
  冯德利和米琪两人开着警车把高卫国三人送回了家,等童杰看到高卫国平安无事后,这才放心下来。
  “哎呀弟妹,你是没看到啊,你这个干儿子有本事啊,一出手就把王强那兔崽子给打迷糊了……”
  老张一字一句的给童杰讲述刚才的经过,可他一回想起洪峰的手段,浑身都冷不丁的打了一个哆嗦!
  童杰也听的神乎其神,难道自己儿子真有这等过人的本事?
  她看向洪峰问道:“小峰,事情是这样吗?”
  “你看…就算你不信我,卫国也在现场呢,你问问他!”还没等洪峰开口呢,老张就率先抢话道!
  高卫国没多说什么,只是点点头:“差不多吧,小峰确实让人刮目相看!”
  童杰知道高卫国说话一向很严谨,十分的话他也就说七八分,看来老张大哥的话没假,儿子确实有大本事了,难怪他一心想要报仇,可她也知道,一个人的力量有限,要想对抗四大家族,谈何容易啊。
  洪峰看时间差不多了,他交代了一些事情就准备离开了,童杰让他去见胡姨,既然已经提前约好,那就只能去赴约了,而且他也想见见胡姨,在他上初中的时候,他有整整两年的时间每天中午都去胡姨家吃饭。
  胡月梅对他非常好,几乎待他入亲子一般,所以洪峰对这个胡姨的印象很深。一晃过去这么多年了,他不知道这个温柔慈爱的胡姨是否还像当初那么年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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