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4节

  一边说着,水镜一边朝着后方的特情部成员伸出了双手。
  我也没见她怎么动,就听到后边儿传来了特情部那些人的惨嚎声。
  “哎哟!我的眼睛!”
  “我操!这狗日的还有暗器!”
  “火箭队死哪儿去了?没见那人不怕枪械呢吗?还不赶紧给老子轰了他!”
  ……
  一听到那边的喊声,我立马就上前要去拽水镜。
  虽然我不知道金鳞甲是个啥,但想来应该也不会比防弹衣更厉害了吧?
  面对火箭筒,防弹衣都完全是个渣,又何况是他们当时的技术所能提炼出来的金属?
  “小子,你这是在瞧不起老身吗?这金鳞甲,可不是普通之物!乃当年秦朝国师赤松道人赠与那老鬼!后那老鬼自知亏欠于我,才于离开前送与了老身!此乃……”
  不等对方说完,后边的黑暗里,就已经亮起了几道明晃晃的火光,不是火箭弹的尾巴又还能是什么?
  见状,我当即就要把水镜扑倒,却不想这老人家,劲道远远不是我所能及,不仅没有被我扑倒在地,反倒是轻轻一推,就把我给推了出去!
  轰!
  几乎是在我被推走的同时,第一枚火箭弹正中了水镜的胸膛!
  那般剧烈的爆炸,又岂是血肉之身能够抵挡?纵然金鳞甲的确厉害,保住了水镜的性命,但水镜仍是被炸得飞了出去好远!
  等到我冲到水镜老前辈的身前时,人已经失去了知觉。
  见状,我不敢有丝毫耽搁,立马抱起水镜就朝着墓道深处逃了出去!
  黎红在朝着特情部的人掷出去身上所有的武器后,也跟着追了上来,唯独蔡云,直到我们已经跑出去好远了,才一边大喊着一边跟了上来。
  “头儿!地雷安置妥了!应该能炸死那么一两个!”
  我是真不得不佩服蔡云的机智。
  若不是他故意在原地停留了一会儿,又故意那般大喊大叫,恐怕过不了多久,我们就会被特情部的人追上!
  毕竟特情部的人也都是练家子出身,而我虽然要比常人的速度快上一些,但毕竟现在抱着这么一坨铁,跑起来速度大打了折扣。
  果然,身后呼啸的子弹,过了一会儿就停了下来。
  由于墓道中太过黑暗,特情部的人无法确定我们是否真的布下了地雷,所以在追至刚才蔡云卧倒之处后就停了下来,并把所有照明的东西都打向了地面。
  是,这的确能拖延一段时间,也的确能让我们逃出特情部众人的视线范围,但终归不是长远之计。
  若是这墓道之中再有什么机关,又或是过于悠长,恐怕我们最后仍是在劫难逃!
  所幸的是天不绝我,往前又跑出个几十米后,就有光亮从前方透了进来,而且这个时候,我怀中的水镜,也幽幽的醒转了过来。
  “呵!曾在不知道多少年前,那老鬼为了救老身,也曾这么抱过老身。原本老身以为这一辈子都不会再被任何男人碰,没想到老了老了,却被你一个小屁孩儿给占了便宜。”
  说真的,在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我是真有一种想把她扔掉的冲动!
  这你大爷的,你以为我想抱你啊?要不是为了救你,老子连黎红都没抱,会抱你这么一个活了不知道几千年的老妖怪?你大爷的你倒还想得挺美,还什么被我给占了便宜!要换在平时,你给我个几千万看我会不会占你这种便宜!
  虽然心中腹诽,但我却并没有表露出来,仍是死命的往前飞奔着,因为身后追赶的脚步声,已然越来越近了。
  然而,我明显的是高兴得太早了。
  是,前方的确是有亮光透了进来,而且往前又跑出去百十米后,我们也的确是从墓道里奔了出来。
  但问题是,墓道外就只有一块两米见方的石台,石台之下,就是几百米高的山崖!而且周边还没有任何的植物,端的是个绝境!
  “完了,这回是真完了,没想到,诸葛前辈的面没见上,反倒把自己的命给搭里头了!唉……时也,命也啊!”
  蔡云的心态倒是好,我都急得快火上房了,他却只说了这么一句,就干脆坐到了石台边缘,什么也不管的看起了周围的风景。
  倒是在听到蔡云的话后,水镜这老妖怪有些不得劲儿了,当即就从我怀里挣脱了出来,上前捏住了蔡云的耳朵!
  我是怎么都无法理解这古某人的心里是怎么想的,刚才我抱着她还说是我在占她便宜,现在却又随随便便的上前扯人家一个刚认识的男子的耳朵!
  不过她说的那话,却是让我立马看到了希望。
  “怎么?小子,你就那么仰慕诸葛亮?诸葛亮那小子,也就不过智计比老身我高了些,要论到机关一术,他还是差了几年的!”
  说着,这远古某人就往前站到了悬崖的边缘,“来,让你们见识见识我墨家当年的机关术究竟有多厉害!全部过来,找老身身上能抓的地方抓紧咯!”
  呵,刚才还说我占了她便宜,现在又主动叫人过去占她便宜?
  虽然心中有些不大情愿,但毕竟现在生死攸关。
  鬼知道特情部那些人会不会给我们开口的机会,刚才在墓道里的时候,他们就是看到人就开火,根本连靠前都不靠前!
  所以我也只能是咬着牙走上了前,死死的抱住了那老妖怪的一条手臂。
  说真的,在那老妖怪载着我们从悬崖上跳下去的时候,我是真有些害怕!总觉得这老怪物脾气那么古怪,她身上的机关,可能也不会靠谱儿。
  没成想,在下坠了几米后,那金鳞甲之中忽然就传来了机簧转动的声音,在再下坠了十余米后,她身上一些部位的金鳞甲,竟然汇集到了她双肩的位置,并且朝着两侧伸展了出去!就如同多了一对机翼一般!
  虽然我们没有动力系统,但终归是能借着空气滑行,安全的着陆了。
  不过在那机翼形成的时候,我分明看到这老妖怪衣襟下的皮肉,跟丹岛上那些干尸的一模一样。
  也就是说,搞不好这叫水镜的老女人,还真可能跟丹岛岛主有些关系,甚至是丹岛岛主所炼制的丹药,都不及她的好也说不定!
  毕竟那丹药名为九转墨丹,而当时我在丹岛上,并没有看到任何跟墨家有关的东西。
  难不成那丹岛岛主还真是这老妖怪嘴里的疾鹏大王?当年是姬良助疾鹏从水镜的手上获取了九转墨丹的制造方法,但后来因为水镜发现了,所以不得不远遁他乡?
  而这水镜,则是因为丹药的配方被窃取,所以这些年来,才一直在寻找姬良和疾鹏的踪迹?
  我脑子里正胡思乱想着,水镜就载着我们安然的降落到了地面上。
  那金鳞甲还真是一件宝物,简直就跟电影里钢铁侠的盔甲一般了!需要的时候可以变化成任何的东西,等到不需要的时候,又能收回变成一副护身的宝甲!
  看到这般高明的机关术,蔡云的确是着了魔一般的崇拜起了这老女人,但当我们从山区出来,走到公路上看到有汽车朝着我们行驶而来时,这老女人倒是立马惊呼了起来!
  “那,那是什么?是何人所造?怎么那儿还有?他们是一个帮派的吗?是否是我墨家的分支,又或是班家的人?还有那儿!那机关的运行原理为何?能栽那么多人,战场绝对占尽了先机!他们是否为皇家亲卫?还有那!那人坐骑为何物?为何比良驹跑得还快?还有……”
  看到这老前辈那么新奇,黎红就只是眼望他处,嘴里一直偷偷的在笑,而我,则好像是看到了我当初第一次进城时的样子。
  最有耐心的,还是蔡云。
  虽然蔡云的解释这老前辈一句都听不懂,但蔡云仍是在耐心的解释着。
  就这样走了有大概两公里,前边依稀出现了一个小镇。
  现在正是夜幕降临时分,小镇上的灯光立马就吸引住了水镜。
  但刚往前奔行了没几步,水镜就又返了回来,并朝我伸出了手,“你的锦盒给我,我借你几粒九转墨丹,等我找到疾鹏或者那老鬼,会加倍还你!”
  第299章 乡巴佬进城(二)
  这东西在关键的时候能用来救命,虽然我现在还有十二粒,但鬼知道以后我还会遇到些什么麻烦,所以原本我是不打算借的。
  但对方却根本就没给我任何找借口的机会,直接身后就抓住了我的双手,之后那金鳞甲之中冒出几根东西,直接就取走了我怀里的锦盒!
  “别那么小家子气,这东西不难炼制,你是因为体质特殊才会出现那种副作用,等到九转墨丹把你那特殊的体质磨损平后,你再吃这东西,就会变得跟我一样了。”
  一听这话,我心里当即就咯噔了一下。
  看来这东西,以后还是少用为妙,鬼知道对方嘴里我那特殊的体质会在什么时候被消磨殆尽。
  要是那体质已经被耗损殆尽,我却又服食了这丹药,恐怕就只有到丹岛上去做个守门的了。
  “而且老身我也不是白拿你的东西,既然你们对诸葛亮的事情感兴趣,待会儿老身就把他的事情告诉你们便是。”
  一边说着,对方一边让那金鳞甲打开,露出了那的确如同丹岛上干尸一样的脸庞!
  蔡云是第一次看到这般情景,惊讶得那眼珠子瞪得比铜铃还大!
  等看到水镜那干枯的皮肉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得充盈变得光滑变得细腻,蔡云脸上的惊讶,更是溢于言表!惊得他大张着嘴,下巴都差点儿掉地上去了!
  你还别说,这水镜老前辈年轻的时候还真是标致!跟黎红有的一拼!
  “我,我操!夏,夏兄,你,你刚才给她的是,是什么玩意儿啊?竟然能有这般神奇的功效?”
  “我给她?没见她是硬抢的啊?”
  这水镜老前辈虽然已经活了不知道几千年,但在看到那些明晃晃的电灯和人家里的彩色电视时,仍是好奇得如同一个小姑娘一般!
  所幸她也知道收敛,刚恢复青春的容貌,就让金鳞甲变化成了跟我们服饰一般的衣着。
  只是可能那个年代的礼仪有所限制,现在正是大热的天气,她的袖子和裤管,却是把整个手臂和双腿都给遮了起来,领部也是捂得严严实实的,就只能看到她的脸和露在外边的一双手掌。
  这金鳞甲还真是宝物,在金鳞甲开始变换的时候,我仔细的观察过,发现这东西,是由不知道几千几万个小部件所构成,每一个小部件,都只有半粒米大小!所有部件相互协作,才变成了水镜身上现在这一身现代人的衣物。
  这古人的智慧真是无穷无尽,若是是那些神鬼莫测的传承都流传了下来的话,当年我天朝也不至于会受到那种欺压。
  唉……时也命也啊!若不是气数已尽,当年又怎会遭受那种灾祸?若不是气数已尽,那些足能把外敌全部抵挡下来的传承,也不至于消匿在历史舞台之上。天命如此,天命如此啊!
  一到镇上,那水镜老前辈就变成了一个好奇宝宝,我们只能是尽可能的给她解释。
  “那是电冰箱,是相当于以前皇帝用来藏冰的地窖。”
  “那是电风扇,你看它那么旋转,气流就会被甩出来,从而代替了扇子。”
  “那是手机,是一种现代的高科技产品,可以用来联系千里之外的人。”
  ……
  一大圈下来,等到我们给她解释完她想知道的,已然是到了夜里十一点!
  秦朝还没有筷子,在刚到镇上找了一处地方吃饭的时候,我们简直变成了一桌火星人!
  “哎哎哎,你看,那人用手抓东西吃嘿!”
  “别是印度那边过来的人吧!我听说,那边的人到咱天朝来,连吃火锅都用手抓!”
  “但看着也不像是那边的人种啊!”
  “鬼知道是不是个杂交,兴许身上还有一半儿天朝的血统也说不定。”
  ……
  好不容易吃完了饭,她又嚷嚷着要去买手机,说是只要有了这东西,应该就能联系上她那老鬼了。
  原本我们是想劝的,但奈何我们根本就不是她的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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