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你喜欢我 第69节

  傅程抬眸,是挺久的,他和林清尧居然已经认识十年了。
  老人撑着拐杖起身。
  日头已经沉下去了,乡下空气好,夜景也好看。
  她低声轻喃:“摇摇居然已经被接走这么久了。”
  傅程的手顿住。
  老人似乎想起了什么伤心的往事,她伸手擦拭着眼角:“小程啊,你喜不喜欢我们清尧?”
  “喜欢。”他几乎是脱口而出,神情却是认真的。
  纪杏芳活了这么多年,一双眼睛是清明的,是不是撒谎她一眼就看的出来。
  良久,她欣慰的点了点头。
  天色渐暗,夜空中的星星也逐渐多了起来。
  院子旁边有条小走廊,放着一张小凳子,看上去应该有些年头了,木头都开裂了。
  老人家拄着拐杖走过去:“以前啊,摇摇就爱坐在这里,端个小凳子写作业,那个时候我特意养了条狗陪她,就是大黄的外婆。她有什么开心的,不开心的,都会和那条狗说。”
  傅程下意识的看了眼脚边吃的正欢的大黄。
  “她没朋友,不是因为她的人不好,她是个很乖的孩子,秋收了还会去地里帮忙,冬天因为心疼我,每天很早就起床把衣服给洗了,茴镇冬天冷啊,她的手每年都长冻疮,可是她什么也不说,怕我难过。”
  “她真的很乖,可是她有个坏妈妈,她妈妈名声不好啊,未婚先育生了她,这在村里是大忌讳。”
  “没人愿意陪她玩,她就一个人玩,用树枝在沙地里画画。
  她画的最多的就是一家四口,有爸爸,有妈妈,还有弟弟。”
  她断断续续的说着,不时停下来歇一会,声音也带了些喘意:“她是个好孩子,所以啊小程,我想拜托你,对她好一点,让她知道,这个世界上除了外婆。还是有人在爱她的。
  我活不了多久了,我害怕我离开以后她突然觉得一下子没了依靠。
  她啊,每次难受了都会想起我。
  我害怕我离开了以后,她再难受了,会很无措,不知道和谁倾述,不知道找谁。”
  农村的夜晚并不安静,蛙叫虫鸣,甚至还能看见几只从他面前飞过的萤火虫。
  屋子里似乎到处都充斥着她的生活痕迹。
  她在冬夜洗衣服冻红了手,不时停下来哈气暖和的模样。
  她想妈妈了,抱着狗倾述心事的模样。
  还有她蹲在地上,用木棍画出一家四口的模样。
  稚嫩的十岁,青涩的眉眼和还未长开的身子。
  她就是在这里长大的。
  虽然艰难,但她还是顽强的长大了。
  在外婆的爱和呵护下长大了。
  傅程说不出是什么感觉,像有什么在蚕食的心脏,一点一点的,彻底吞了个干净。
  微风带走了夏夜的燥意。
  他的声音被吹散开来,零零散散的落进人的心里,却又格外坚定。
  “外婆您放心好了,我不会让她难过的。”
  纪杏芳点了点头,唇角的皱褶加深:“好孩子,外婆去给你做糊糊吃啊。”
  ·
  傅程回到房间的时候,林清尧刚把东西整理好。
  房间的灯不算很亮,悬在头顶,只用了一根电线掉着,穿堂风吹过,吊灯晃来晃去。
  林清尧听到动静回头看了一眼,继续忙手里的活。
  把刚收进来的衣服叠好,外婆节俭惯了,不肯买新衣服,林清尧每个月都会给她买好了寄过来。
  可她还是舍不得穿,仍旧只穿自己那些洗的发白的旧衣服。
  有些甚至打上了补丁。
  腰间一紧,紧实的胸膛贴在她的后背,体温微热。
  她手上的动作停下。
  “傅程,你……”
  他埋首在她脖颈,低声撒着娇:“外婆说你针线活很厉害。”
  林清尧低头,有些不好意思的把叠好的衣服放在一旁:“也不是很厉害。”
  他在她颈窝里蹭了蹭,“刚刚过来的时候,我衣服不小心勾到了,破了个口子,你帮我缝一下好不好。”
  林清尧愣了半晌,傅程本身就不是什么节省的人,平时大手大脚惯了,衣服一般都穿不了多久。
  更何况是有了破洞的。
  这会居然……
  虽然疑惑,但她还是答应了。
  她去外婆的房间拿来了针线,坐在小凳子上神情专注的替他缝补好那个破洞。
  她的动作很熟练,傅程看到针头扎进扎出,心脏还是下意识的悬了起来。
  生怕她扎到自己。
  “你慢点,别扎到了。”
  她一脸的不在意:“没事,这个不容易被扎到。”
  傅程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你是什么学会这个的?”
  她沉默了一会,似乎是在回想:“小学一年级的时候吧。”
  她说满不在意,傅程的眼底却暗了一瞬。
  林清尧突然抬眸,问他:“对了,外婆刚刚和你说什么了?”
  怎么去那么久。
  微风吹开了窗子,林清尧的长发被拂乱,有几缕正好挡住了眼睛。
  傅程动作轻柔的替她把长发拢在脑后,用头绳扎好。
  松松垮垮的垂在脑后。
  他松开手,细碎的灯光落进他的眼里,幽深的眼眸衬着光,温柔的像大好天气前一晚的夜空,他的声音低柔中带着一丝轻佻。
  “外婆说你喜欢我。”
  “特别特别喜欢我。”
  第50章 被他治愈(二)
  林清尧一愣, 针尖错开,扎进拇指里。
  细小的血滴聚出来,沁在指尖。
  傅程皱眉:“怎么这么不小心。”
  林清尧随手抽了张纸巾:“没事, 擦掉就……”
  指腹传来温热湿润的触感, 心尖似乎颤了一些。
  她抬眸, 傅程含着她被扎伤的指尖,好一会才离开。
  林清尧怔了半晌, 看着那根还带着浅薄水光的手指,血已经止住了。
  “你干嘛?”
  他嘴角一侧往上勾,把她手里的纸巾拿过来,仔仔细细的把她的手指给擦干净。
  “唾液能止血。”
  说的一本正经, 仿佛真的没有掺杂一丝别的心思。
  林清尧收回了手,也没再说什么。
  将针绕过去, 打了个结,用剪刀剪断。
  “好了。”
  傅程接过看了一眼。
  针脚算不上好,缝补的痕迹也很明显。
  他这件衣服是深灰色的,林清尧没有找到同色号的线, 就直接用的黑色。
  看上去就像皮肤上有条很明显的伤疤。
  突兀的不行。
  林清尧有点不好意思, 傅程的衣服不是四位数就是五位数, 自己的手艺实在有点拿不出手。
  “好像不是很好,我再帮你改改……”
  她话音刚落,傅程已经把那件外套穿上了。
  缝补的位置正好在袖口上,他的身材很好,一米八八的个子, 手长腿长,因为经常运动的缘故,肌肉也是紧实的,瘦而不柴。
  穿什么都好看。
  这件有了瑕疵的外套穿在他身上一点也不突兀,就好像袖口那个缝补的痕迹是独特的设计一样。
  “好看。”
  林清尧被他这么直白的夸,微抿了唇,脸一红,她把多余的线缠绕回线筒上:“用同色的线效果应该更好。”
  他微俯了身,笑意中掺着几分轻佻:“我说我穿着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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