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亡国太子妃 第9节

  她跟太子好歹患难与共了这么久,如今有个可以暂时安身的地方了,他却性命垂危,秦筝只觉心口沉甸甸的,难受得紧。
  有了她那句话,老大夫没再说什么,下去配药去了。
  短褐男人看了秦筝一眼,宽慰道:“凡事无绝对,程公子吉人自有天相,定会平安无事的。”
  经历了这么多,秦筝脸上是再明显不过的疲惫:“多谢大当家。”
  院外突然有个汉子急匆匆奔进来道:“寨主,二当家的带着人在西寨闹起来了!”
  短褐男人脸色一变,对秦筝道:“程夫人,您和尊夫先在此住下,有什么需要尽管吩咐就是,我有些事需处理,先告辞一步。”
  秦筝注意到寨子里的人都管男人叫寨主,但他先前自报家门时,说的是两堰山大当家,此时又冒出来个二当家。他对外的自称和寨中人对他的称呼,似乎就有点耐人寻味了。
  她道:“大当家去忙就是,不用管我们。”
  短褐男人抱了抱拳,转身离去时,吩咐边上梳着尖刀髻的女子:“喜鹊,好生照顾程夫人夫妇。”
  “是。”女子应声。
  短褐男人离去后,秦筝坐在床边看着太子苍白无一丝血色的脸,一时间竟有些脑袋空空。
  喜鹊看出她想独自待会儿,便道:“夫人饿了吧,我去厨房给夫人弄些吃的来。”
  秦筝勉强牵起唇角冲她笑笑:“多谢。”
  喜鹊离开后顺手带上了房门。
  房间里只剩他们两个人了,秦筝看了太子一会儿,闷闷地道:“上回太医们说你没救了,你都醒过来了,这次也能撑住的吧?”
  太子脸上了无生气,好看的唇都干得有些皲裂了。
  秦筝拿起桌上茶壶里倒了杯温水,小心地喂给他喝,但多数都顺着他嘴角流出来了,秦筝有些沮丧,想到太子可能真的会死,鼻尖又莫名地有点发酸。
  从她穿越过来,就是太子带着她一路逃亡。
  如果太子这次真的熬不过来了,她今后去哪儿呢?
  难过之余,秦筝心里更多的却是迷茫。
  她们离开汴京时,秦国公府已经被叛军围了,不知现在是何情形。原书里是沈彦之保住了秦国公府,可那是她和太子都死在了东宫,叛军没有威胁了才睁只眼闭只眼。
  现在她和太子逃了,汴京城那边是怎样一番腥风血雨还不得而知。
  ……
  京城。
  面容苍白隽秀的青年步上御书房前的汉白玉时阶,一身红袍玉带的官服穿在他身上,清贵尽显。
  宫里新提拔上来的总管太监见了他,都殷勤唤一声:“沈世子来了,陛下在殿内等着世子呢。”
  沈彦之冷淡点了下头,越过他直接步入殿内,总管太监脸上也还堆着笑,半点不见忿色。
  总管太监心知,眼前这位可是御前红人,城破那日,直接在东宫拔剑斩了陛下的亲兄弟,都不见陛下降罪,反而夸他治军严明,对其褒奖有加。
  天色还早,但殿内已掌了灯,沈彦之瞥过玉阶下方两排燃了数百来十支明烛的烛架,眼底划过一抹讥讽。
  叫嚷着前朝无道、要顺天起命谋反的人,在夺下这江山后,不也是做着和前朝昏君一样的事么?
  他垂下眸子收敛了所有神色,躬身行礼:“微臣参加陛下。”
  龙椅上的李信从奏章上抬起头来,他刚过不惑之年,蓄着一把美髯,布满细纹的眼角微微有些内陷,鹰钩一般,看人时眼神也利得像把刀子。
  “沈爱卿来了。”他搁下笔,吹了吹自己刚理好的一封诏书,“追查太子和太子妃一事可有眉目了?”
  “微臣无能。”沈彦之本就躬着的背脊下弯三分:“当晚义王殿下的马车就载着太子妃出了皇宫,臣闻讯去追,却终是晚了一步,马车中途被掉了包,臣追上的那辆马车里不是太子妃。这两日严加拷问了义王殿下身边的亲信,还是没能问出什么线索来。”
  义王便是那夜沈彦之在东宫斩杀的那名大将,李信的胞弟李义,他为引走沈彦之,当晚的确弄了一辆马车出宫,并对外宣称车中是太子妃。
  沈彦之杀了他后,便将计就计,推诿说是他是为了美色劫走太子妃,让太子也跟着跑了,一怒之下才杀的他。
  有了这样一个名正言顺的理由,沈彦之又是世家子弟,李信若还想让朝中旧臣都归顺他,非但不能动沈彦之,还得许他高官厚禄。
  听到他的说辞,李信皮笑肉不笑道:“罢了,前朝余孽的事暂且放一边,朕这里有件棘手事还得沈爱卿去办。”
  他将那纸诏书扔至他脚下。
  沈彦之捡起一看,脸色倏地变了。
  第8章 亡国第八天(修)
  暗无天日的地牢,墙上的火把照出一片昏黄亮光,刑具上干涸的血迹在火光下斑驳又狰狞。
  狱卒带着沈彦之走到最尽头一间牢房,躬身道:“世子,秦国公父子就在里面。”
  沈彦之抬了下手,狱卒便无声退了出去。
  牢房地上铺的稻草还算干净,但这地方常年不见日头,充斥着一股难闻的霉味。
  秦国公父子穿着白色囚服,靠墙根坐着,沈彦之在牢房外静站了一会儿,他们也视若无睹。
  沈彦之出言打破平静:“伯父。”
  秦国公似在闭目养神,并不应声。
  秦家大公子秦简冷笑一声:“沈世子如今正是直步青云时,来这腌臜地方作甚?”
  沈彦之抿紧嘴角掩去那一丝苦涩:“明台,我是为了阿筝……”
  明台是秦简的字。
  沈彦之不提秦筝还好,一提秦筝,秦简顿时满脸讥诮:“为了阿筝?可别!我家阿筝受不起沈世子这番深情!也担不起沈世子是为她才叛国的名头。”
  “秦乡关一役,就因为沈世子一纸通敌的书信,大楚五万儿郎,被叛军活生生坑杀在那里!领兵的罗献罗小将军,十三岁从军驻守北疆,他从雁门关外的战场上都活着回来了,却死在自己人手上!”
  说到愤慨之处,秦简站起来,两手紧紧抓着牢门,眼眶泛红:“但凡他罗家还有一个提得动刀枪的男丁,叛军破得了汴京城门?秦乡关战场上有多少冤魂?这两日汴京城里枉死多少无辜百姓?沈彦之,这成千上万条人命,这一桩桩血债,铺就的是你沈家的荣华大道,你别拿阿筝当幌子!我家阿筝当不起这个罪人!”
  秦简每说一个字,沈彦之脸色就白上一分,他闭了闭眼:“秦乡关一役非我本意……”
  但大错终究是已铸成。
  他嗓子眼发哑,没再过多辩解,看向牢中盘腿闭目而坐的秦国公:“伯父。”
  秦国公是个文臣,坐在牢中肩背亦挺得笔直,儒雅的面容上带着几分武将才有的刚毅:“简儿所言,亦是老夫想说的。沈世子,阿筝是楚家妇,从未进过你沈家门,众口铄金,积毁销骨,你若对她还有一丝敬重,就不该说出刚才那话来。”
  沈彦之掩在广袖下握拳的手,五指早已抓破掌心,舌尖弥漫着一股铁锈味,他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平静:“我今日来找伯父,是为其他的。”
  “陛下已开始肃清朝堂,伯父,楚国已亡,您……归顺新朝吧。”这句话他说得艰难。
  秦国公看着他隐忍悲切的神色,似乎明白了什么,态度却依然坚决:“我秦家世代楚臣,不事二主,列祖列宗留下来的清名,万不可在我这里败坏了,沈世子且回吧。”
  虽然早料到秦国公会这般回答,沈彦之还是忍不住问:“无道昏君,无德储君,就这么值得伯父效忠么?”
  秦国公只道:“食君之禄,忠君之事,担君之忧。”
  沈彦之闭上眼,缓缓道:“若代价是斩立决呢?”
  ……
  两堰山。
  秦筝把玉白的手背贴在太子额前,探了探他身上的温度后,轻舒一口气,还没发热。
  半个时辰前大夫过来给太子用捣碎的草药包扎了伤口,又灌了一碗药汁,嘱咐秦筝得照料仔细些,若太子发热了,可得尽快想办法给他散热。
  秦筝怕他发高烧,事先让寨子里的人帮忙备好了浴桶和热水,烈酒也准备了一坛。
  酒精散热快,把酒水稀释进温水里擦拭降温,比只用温水有效得多。
  温水浴也是能快速降热的法子,只是不能长久泡浴。
  等太子散药的期间,喜鹊看秦筝整个人闷闷的,主动跟她说起寨子里一些事来,转移她注意力。
  秦筝也从她口中了解到,祁云寨分东寨和西寨,东寨是林尧当家,西寨则是老寨主的结义兄弟当家,之所以分成了东西两个寨子,主要是因为林尧和二当家的理念不合。
  林尧不喜二当家手底下人的行事,他们劫掠,不管是商贾还是穷苦百姓,一律能杀就杀,能抢就抢,连老弱妇孺都不放过。
  二当家的则认为林尧妇人之仁,大有想将林尧取而代之的心思。
  此番林尧的妹妹落到水匪手中,似乎就跟西寨的人脱不了干系。
  不过喜鹊没说完西寨那边到底做了什么,太子药效就发作了,他身上开始发烫,额前也一直冒汗。
  秦筝忙用帕子在水盆里浸过给他擦拭,颈下和腋下的温度居高不下,秦筝便直接用沾了水的帕子搭在那里。
  随着时间推移,太子身上越来越烫,原本苍白的脸色也变得绯红,仅温水擦拭明显不管用了。
  秦筝便让喜鹊帮忙准备温水浴,又叫了个寨子里的汉子前来帮忙把太子放进浴桶里。
  太子胸口处有伤,秦筝备的温水刚好只淹过他腰腹,不会弄湿胸口。
  她自己则继续用加了烈酒的温水给太子擦拭上半身,如此双管齐下,总算是把太子身上的温度给降下来了。
  他整个人依然处于昏迷中,秦筝让寨子里的汉子帮忙给他换了一身干净的衣物,才把人放回了床上。
  她怕太子有什么闪失,正想请老大夫过来再把脉看看,怎料老大夫自己就上门来了。
  老大夫进院子就道:“好歹是条人命,我估摸着这个时辰身上得散药发热了,还是过来看一眼。”
  秦筝忙引着他往里边去:“可巧,我正想去请您,我相公方才发了热,这会儿已经退热了。”
  老大夫明显有些不信:“何时发的热,我还没瞧见退热能退这么快的。”
  秦筝怕太子退热太快也有不妥,忐忑道:“一个时辰前发的热。”
  老大夫在床边坐下,发现太子之前还惨白的脸色,这会儿已经好转了些,神情不由得有些诧异。
  他扣住太子的手开始把脉,片刻后露出一副见了鬼的表情:“伤成这样还能熬过来?这怕不是命大得阎王爷都不敢收!”
  老大夫又重新把了好几次脉,确信无疑后,才嘱咐秦筝道:“你相公身上的热退下去了,命基本上就保住了,照料得精细些,好生调养一个月应该就能痊愈了。”
  “多谢大夫。”秦筝把老大夫送出院门才折回去,得知太子命保住了,她心底一块大石头便落地了。
  ……
  午饭是喜鹊送到院子里来的,太子还没醒,便只送了秦筝一人份的,两荤一素,瞧着还是挺丰盛。
  秦筝看到荤菜里有腊排,满心欢喜地夹了一块,结果差点把自己牙都磕掉了。
  腊排肉质又干又硬,不使劲儿咬咬不动,使劲儿一咬吧,又能咬一齿缝的瘦肉丝。
  啃完那块腊排,秦筝从今往后对腊排都没念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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