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楼奚昭倚在病床上,挂着吊瓶,他的身体情况总是时好时坏。心脏隐隐地疼痛让他无法安然入睡,他的人生与正常人的生活无缘,甚至连普通的走路都无法做到,不知道还能拖着这具残破的身子活多久。
  在他面前是一个精美的木匣,匣子里少说也有几十封信,厚厚的一沓,他挑了几封随手拆开。
  “至亲爱的簇簇:
  今天我第一次打赢了在擂台守擂二十场的对手,他很强,但是我更强,说好了要存老婆本,赢回来的奖金就当第一笔资金吧。”
  “至亲爱的簇簇:
  今天陪你去了你的母校,我就知道,老婆大人肯定是校花,好想和你一起上学啊,一起上课,一起去食堂吃饭,一起自习,我们没有谈一段校园恋爱实在太可惜了!”末尾是一个加粗的感叹号,强烈表达了主人的不满。
  “至亲爱的簇簇:
  今天看到你在靠着窗户读书,你一转头朝我笑,明明你正年轻,我的眼里不知为何满是你白发苍苍的模样,簇簇,我能陪你多久呢,等我们都老了以后,会不会变成最可爱的老爷爷和老奶奶……”
  “至亲爱的簇簇:
  如果我们以后有了女儿,小名就姩姩,姩是大美女的意思,也代表着我们岁岁年年永不分离。如果你不想生,那我把你当孩子宠一辈子。簇簇,何其有幸,此生与你相逢。”
  信的主人写了好多关于簇簇的内容,关乎到生活的方方面面。只要读着信,就能很轻易地想象到那些温暖细碎的日常。
  直到底下的最后一封信。
  “簇簇,你只管安心地往前走,一直走,我会永远为你照亮前路。”
  “愿你情深义重,永不回头。”
  结尾的地方被钢笔的墨水氤氲出一块黑色的印记。
  簇簇,簇簇,簇簇……
  楼奚昭看的很仔细,拆开的信又一封封迭好塞回信封,他遭遇车祸后寸步难行,而信里的人却能自由地游遍山川湖海,过着他不敢妄想的人生。
  簇簇摸了摸大腿,腿根处摸到一个明晃晃的牙印,小冕大概是属狗的,咬的真真切切。
  在一段一夜情结束之后,怯懦的女人会不知所措,潇洒的女人会一走了之。其实在渡魂香的加持下,簇簇昨晚并没有遭罪,反而还很享受,除了腰有点发酸,本身就像经历了一场美梦。
  簇簇记起了一切,还有先前在庆陇时少首骗她的日子,母亲给予她的耳光,越发觉得自己的人生就是个被猫咪用爪子滚乱的毛团,繁杂的线头理都理不清。
  还是在蕴州,这里是小冕的私宅,小冕抱着她的手臂,猫儿似的蹭蹭她的肩膀,半梦半醒间还在喃喃自语。当然,如果没有看到元鹤书黑着脸门神一样地杵在门口会更好。
  “半个小时,给她收拾好了。”元鹤书丢下一句话后重重地带上了门。
  簇簇还赤着身子,被子只是掩住了胸,锁骨上是一片密密的淡红色吻痕,露出一双白嫩的脚,阳光透过雕花的木窗格子洒在床上,也为她赛雪的肌肤渡上一层莹润的光辉,引得小冕再度吻了上去。
  “我得回韩宅。”簇簇一把推开他的脸,还来不及处理眼前这乱糟糟的场景,小冕首先把她提溜起来,自己赤裸着上半身,随意地在腰间围了条床单,开始给簇簇梳妆。
  “今天是庆陇救灾表彰会,待会直接飞中都,下午两点的仪式,你被选为十佳志愿者了,现在要赶过去领奖。你大伯和公公都在现场呢。簇簇,你可是为你自己长脸了,他们都没你这能耐。”小冕为簇簇洗完脸后为她上妆,漫不经心地说着。
  “什么十佳志愿者……”小冕的指腹抹上她的唇,堵住了她的声音,绚丽的枫叶红在她唇间绽开。
  “喏,自己看。”
  墙上的电视被打开,是一位女记者在中都大礼堂外的采访,“很荣幸能够来到庆陇救灾表彰会的现场……”电视上一幕幕闪过救灾的情景,繁多的场景中簇簇看到了救起老奶奶后被拖下水的自己,记者的声音还在继续,“无情的洪水中总有温暖强大的人心,今天,这些为救灾事业做出贡献的志愿者将来到现场接受属于他们的荣誉表彰……”
  簇簇去了趟庆陇,没想到阴差阳错地当选了十佳志愿者,表彰会一共举办四次,簇簇属于第一批的获奖志愿者,如今在中都大礼堂举行。
  “口红,唔,枫叶红最衬你了,我看看……黑色鱼尾裙就搭一双银色高跟鞋吧……”小冕迅速做出了决定,对于穿搭审美方面,小冕比一般直男要强太多,他这里多的是簇簇的衣服,从头到脚都齐全完整。
  “把这露出来多好,”小冕看着她肩上暧昧的吻痕,颇为惋惜地拉起了雪纺衫的衣领。
  “元小冕!”簇簇看他还有心情玩闹,想要骂人。
  “哎,我在。”小冕站在她背后,捧起她长长的卷发,温柔地印上一吻,“簇簇,只要你喊,我随叫随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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