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8节
可毕竟是在ktv里,音乐一直吵闹不停。
林诚没听清楚,就凑过去问了一句,“你说什么?”
“我说这首歌写……”
林诗诗也转过去,却在转头的瞬间,满脸通红。
亲到了!
不能算亲,只是意外的不小心碰到了嘴唇。
林诗诗连忙转回去,低着头,心乱如麻,却一直在努力的说服自己。
“当当当——当!”
“孤勇者!有会唱的吗?一起来唱啊!”
不知何时,陈微软已经上去唱了,点的还是《孤勇者》。
“去吗?去啊!以最卑微的梦!”
“战吗?战啊!以最孤高的梦!”
“致那黑夜中的呜咽与怒吼!”
“谁说站在光里的才算英雄?”
……
只不过,他唱得声嘶力竭,众人听得声泪俱下。
“你唱得很好,下次别再唱了!”
林诚拍拍他的肩膀,很诚恳的建议道。
“别这样啊,诚哥!”
“我还想你给我也写一首歌,让我也歌手出道红一把呢!”
陈微软眼泪汪汪的哀求道。
“接下来换谁唱啊?”
陆心悠很懂人情的,拉了拉林诗诗的小手,“诗诗,你怎么不上去唱啊?”
“我……”
“我喜欢唱的那首歌,这里点不了的。没有伴奏的话,我怕我唱不好。”
林诗诗羞涩的摇了摇头。
“这里都是横镇最大的ktv了,什么歌点不了啊?”吴龙好奇的问道。
按理说,只要是有点名气的歌,ktv里都能搜得出来了。
“是我为她写的歌!”
林诚看着她,微微一笑很倾城。
第287章 当面ntr
“诚哥写的歌?是还没有发表那种吗?”
陈微软一阵惊讶。
因为林诗诗自出道以来,就是演员,而非歌手。
以林诚目前在业界的地位,专门给她写一首歌?
这得是多大的脸面?
就这么一首歌,也许就能让一个演员,瞬间变成爆红的歌手。而且光是这么一首歌,就可能让她年入数百万,乃至是上千万。
外面不知道多少大牌歌手,甚至是天王级的巨星,都在求着林诚给他们写歌,偏偏都还求不到。
可是,林诗诗求到了?
一瞬间,深知业界潜规则的陈微软,就暗自怀疑起了两人的关系。
从《步步宫心》的选角,制片方钦定的女主角,再到林诚这位出品人,最大投资方的唯一股东。
继续想到以林诚在华语乐坛的地位,为林诗诗亲自写一首歌。
就算这两年林诗诗迅速蹿红,可也远远没到内地一线花旦的地步,更别说有什么背景和资源,能请动林诚这尊大佛了。
除非……
想明白这一点后,陈微软很识趣的没有点破,反而在内心暗暗铭记,以后可得离嫂子远点。
毕竟,就林诚这种夸张的发展速度,再过两年就是成为百亿富豪都不奇怪,就是哪天超越汪建成,成为全国首富都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趁着现在还有机会认识林诚,可得好好攀关系!
相比之下,区区一个林诗诗又算得了什么?
在剧组里的时候,说对林诗诗没感觉,那是不可能的。可是现在,陈微软已经完全摆清楚了自己的定位。
“嗯!”
林诗诗点点头,拿起麦克风,却不知道该如何开口。
澹灰色的无印t恤,搭着深蓝色的紧身牛仔裤,一身便服的她,咋一看特别普通,就好似寻常在街头随处可见的女子,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
可是在细看之下,却会发觉几分漂亮,或者应该说是“标致”。
就是那种标标准准的好看,鹅蛋脸,中长发,澹妆素雅,休闲常服,身上看不到什么昂贵的首饰和华丽的装饰。
就是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女人越看越觉得好看,并非是惊艳,而是一种令人非常舒服,讨厌不起来的耐看。
“原来,林诚还是创作型歌手啊,失敬了!”
吴龙笑得有点尴尬,更有几分失落。
歌手和歌手之间,也是等级分明的。
能不能自己创作歌曲,对于一个歌手而言,是强与弱的分水岭。
唱歌,谁不会啊?
全国上下,什么人不会唱歌?就算是不会,找个老师教上几个月,不也就会了嘛。
可是写歌,写好歌,写爆红的歌,那就是截然不同的水平了。
一位创作型的音乐才子,写一首歌,就能捧红一个天王天后。在乐坛里,这种人才是处于食物链的最顶端。
无论是从刚才陆心悠唱的《起风了》,再到陈微软唱的《孤勇者》,吴龙已经完全可以确定,林诚不仅是一位创作型的歌手,而且是属于天才级的顶尖音乐人。
词曲皆佳,无可挑剔的优秀!
像这种人写出来的一首歌,足以让很多明星为之疯狂,毕竟那首歌可能代表的就是一次成名爆火的机会。
作为唱歌出道的明星,吴龙当然清楚这样一首歌的价值。
当年在他的时代,就有不少女明星,为了某位教父级的音乐人能给自己写一首歌,不惜自荐枕席,送货上门。
突然间,吴龙就发觉,通过6个月的剧组生活,慢慢熟悉,彼此越来越接近的那个“若曦”,如一叶扁舟,随波飘荡,却是在离岸边的自己,越来越远。
“停在这里不敢走下去,让悲伤无法上演。”
看着茫然不知所措的林诗诗,林诚拿起麦克风,清唱着起了个头。
“下一页你亲手写上的离别,由不得我拒绝。”
清冷如山泉悦动的声音,缓缓跟上了旋律。
林诗诗看着他,眼含感激。
“这条路我们走得太匆忙,拥抱着并不真实的欲望。”
林诚自然的接着往下唱,却被陆心悠的一句“你们这是情歌对唱吗?”,恍然发觉,不知不觉的,居然把这首歌唱成了两人合唱。
“来不及等不及回头欣赏,木兰香遮不住伤。”
本没发觉有什么特别的林诗诗,在这一句话的提醒下,骤然间俏脸泛红。
可是,唱到这时候,也只能硬着头皮唱下去了。
“不再看天上太阳透过云彩的光,不再找约定了的天堂。”
林诚起身,站在了林诗诗的面前,向着她伸出了手。
而跟着合唱的她,在迟疑两三秒后,牵手起身,低头一抹羞涩。
“不再叹你说过的人间世事无常,”
“借不到的三寸日光。”
……
沙发上,看着两人牵手合唱,从原先的略显生涩,经常走调不搭,到后来的丝滑融合,严丝合缝。
吴龙已然沧桑的脸上,勉强挤出笑容,心里却是如五味杂陈般的难受。
那种感觉,就好像在新婚典礼上,看着自己的老婆,身穿白纱,却在和别的男人搂腰起舞。
“这也太好听了吧?为什么你能写出这么好听的歌,而且这歌词……简直就是为若曦量身订制的角色歌!”
陆心悠看得羡慕不已。
第一次听到这首歌,就能百分之百确定——能火!
这是一首绝对能火的歌,而且到时候搭配着《步步宫心》的上映,在剧情的烘托下,必然会更加的爆火。
像这样的一首歌,让林诗诗去演唱,完全可以让这个毫无唱歌经验的纯演员,摇身一变就成了当红的歌手。
会唱歌,手上有那么一两首的成名曲,对于一个明星来说,实在是太重要了。
这就代表,你可以登上很多很多的晚会,接下很多很多的商演,等于是开辟了一个全新的市场,商业价值成倍提升。
这也是许多演员,哪怕唱功再稀烂,都喜欢出那么一两首歌的原因。
就算挨骂,就算嘲讽,就算在网上被黑得体无完肤,可那也是一种流量,起码让很多不是粉丝的人,都记住了你的名字,你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