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节
韩松擅长的菜是维餐,也就是西域省维族平日里吃的食物。
他是被流放到西域的犯官之后,从小在西域长大。
因为从小耳濡目染,他学会了当地好几个民族的方言,还会做当地的民族美食。
后来他因为会说当地的话,被推荐给了ks噶尔参赞大臣成宁,成为了一个小吏。
ks噶尔参赞大臣是乾隆二十四年设置的一个官职。
当时朝廷在平定了西域南部的大小和卓叛乱之后,在当地实施了军政合一,以军统政的行政管理制度,也就是军府制,委派了官员前去统辖管理。
因为驻地是在ks噶尔,也就是如今的ks,所以被委派的官员官衔就叫做ks噶尔参赞大臣。
李逸打量着周遭的环境,暗暗对自己所处的时间有了一定的判断。
看后面那栋刚刚建起没多久的石头衙门,韩松显然刚来到参赞府没多久。
他记得韩松说过,在参赞府上呆了没多久,他就因为做饭好吃,被参赞大臣成宁成大人得知了。
在品尝过他做的饭后,成宁就让他负责起了参赞府上的膳食。
在参赞府呆了两三年,他就被成宁举荐,送去了京城,进了宫。
但他并不是去给乾隆做饭的,而是和卓氏。
和卓氏是回部台吉,和扎赉的女儿,名叫法蒂玛。
她曾经是ks噶尔和卓木家族二首领霍集占的妻子。
乾隆二十年,霍集占兄弟发起叛乱,霍集占杀死了清军副都统阿敏道,举兵自立。
次年,乾隆发兵征讨大小和卓,在库车、叶尔羌、和阗等地与大小和卓交战。
乾隆二十四年,大小和卓兵败西逃,经葱岭逃到了巴达克山,也就是现在的阿富汗东北部,被巴达克山首领素勒坦沙擒杀。
自此,大小和卓之乱平定,而这件事,也成了乾隆自豪的十全武功之一。
大小和卓之乱平定后,和卓氏法蒂玛就作为战败方的女眷之一,押解进京,成为了乾隆的嫔妃。
因为法蒂玛貌美如花,而且天生异香,乾隆一见到她,就对她十分喜爱,并且在第二年就封了她为和贵人,在皇后手下学习规矩。
第三年,也就是乾隆二十六年,乾隆又晋她为嫔,封号“容”。
容有容纳、气量的意思,象征着乾隆为笼络ks噶尔和卓木家族,维护西域稳定,不惜纳法蒂玛入后宫的宽宏大量。
但容的另一层意思,却代表着容貌。
能被乾隆从叛匪女眷中看中,封为贵人,并且以容为号,封为嫔妃,法蒂玛的容貌自然是美若天仙的。
而她也因为这件事,被写进了后世的《还珠格格》中,化身成了香妃。
不过法蒂玛在入宫之后,虽然贵为皇妃,但却因为思乡之情,整日郁郁寡欢。
为了博她一笑,乾隆在宫外仿照回疆风俗,建了一个村落,并且让京城中的回疆子民居住,一切衣食住行,都采用回疆人的风俗习惯。
不仅如此,乾隆还在宫中为法蒂玛建造了一座梳妆楼。
这座梳妆楼高出了皇宫的围墙,在楼上可以清楚地看到回疆村。
而楼上还有九个房间,每个房间的墙壁上都悬挂着硕大无比的铜镜,铜镜中布满了回疆的风景图,甚至达到了可以以假乱真的程度。
但因为饮食习惯不同,加上水土不服,法蒂玛还是日渐消瘦。
于是,乾隆就向ks噶尔参赞大臣下旨,让成宁举荐精通当地菜肴厨师,送进宫来给给法蒂玛做饭。
成宁不敢怠慢,但当地并没有什么精通当地菜肴的厨师,于是成宁只能忍痛割爱,把自己的厨师韩松举荐给了乾隆。
而韩松也因此入了宫,成了专门为容妃法蒂玛做饭的私厨。
这些事都是韩松告诉李逸的,他还教了李逸一些当地的民族语言。
回忆着韩松在御膳房中制作维餐的样子,李逸也明白了,他这次要学的,应该就是维餐了。
时间转瞬即逝,转眼间,五年时间就过去了。
李逸睁开眼睛,看到面前的木碑,不由微微皱眉。
这次进去的时间也太短了,才五年就出来了。
这五年里,他有四年都在ks噶尔参赞府上,入宫时间还不到半年。
就这还是他故意装病,多耗了半年。
原本他刚一进宫,御膳房就打算让他给容嫔做饭的。
他知道,这任务一接,就得返回现实世界了。
所以他假装感染风寒,水土不服,耗了半年。
但装病也没办法往珐琅作跑,于是,他也只能接了任务,先回现实了。
看着木碑上逐渐出现的铭文,李逸笑着摇了摇头。
刚刚进来这里的时候,他还被动辄几年十几年的时间折磨得痛不欲生。
但现在他却已经在嫌呆的时间太短了。
韩松(乾隆三年八月十九至乾隆五十九年六月初三)
男,苏省徐州人,三岁随父母发配回疆,乾隆二十三年入ks噶尔参赞府为吏,次年膳食总管,乾隆二十八年入宫,任内务府御膳房御厨,善维餐,专为容妃制膳。乾隆五十三年因容妃薨,出宫,前往回疆途中遇匪而死。
看了眼木碑上的铭文,李逸又回头看了眼金属板,他的个人特长一栏已经出现了他这次学到的菜品。
李逸
个人职业:【厨师】
个人特长:【至尊皇帝炒饭】、【天下一绝牛肉面】、【豆腐宴】、【仿廉宴】、【全羊宴】
第155章 英吉沙小刀
这个【全羊宴】,其实并没有花费李逸太久的时间。
在精通炒功、刀功的李逸看来,维餐并没有什么技术性的难度,全靠食材取胜。
在梦境空间中的他,主要学的是怎么制作馕坑。
只要有一个馕坑,基本上所有的维餐,他都可以轻松搞定。
手中一沉,他低头看去,一柄精致的小刀正躺在他的手心中。
这是一柄约莫两个巴掌长的小刀,刀柄是用两块夹着刀身的纯银片打成的,外侧是两块洁白的牛骨,周遭还嵌着两圈绿松石和玛瑙。
刀鞘是用牛皮制成的,和刀身一样,呈顶端向上翘起的弧度,两侧嵌着短铜管砸成的孔洞,排列成了几何图形,中间也镶嵌着两块温润的羊脂玉。
握着刀鞘,李逸抽出了刀身。
修长的刀身上布满了宛如云霞的花纹,在靠近吞口的上方,还刻着一行维文,那是制作这把刀的大师傅的名字,肖吾开提,意思是荣耀,名望,威严和雄伟。
这是一把英吉沙小刀,是韩松前往京城时,成宁送给他防身的礼物。
英吉沙是维语,意思是新城。
在明之前,英吉沙当地是叫英噶萨尔,汉语名叫疏勒国,也就是著名的西域三十六国之一。
而平定了大小和卓叛乱之后,乾隆三十一年,朝廷在当地设了英吉沙尔领队大臣,隶属ks噶尔道参赞大臣,当地的书面名也改为了英吉沙尔。
一直到现代,才改为了现在的英吉沙。
英吉沙小刀是国内少数民族的三大名刀之一,与保安族的保安腰刀,云南阿昌族的户撒刀齐名。
李逸记得,英吉沙尔当地的刀匠有五百多人,但都分为刀匠、师傅和大师傅三个级别。
能称得上师傅的只有四五十人,而能称得上大师傅的,整个英吉沙尔也就只有三人。
肖吾开提就是名气最大的一个。
韩松把肖吾开提称为老肖,老肖是当时唯一一个能打花纹钢小刀的大师傅。
一手持刀,李逸用大拇指肚摩擦了下刀刃。
锋利的刀刃不能用力触摸,否则马上就会见血。
这把刀是成宁送韩松防身的,但到了京城之后,却成了他宰羊的工具。
记忆碎片显示,韩松用这把刀至少宰了上千只羊。
就在记忆碎片的最后,韩松遇到劫匪,还想要用这把刀来杀敌。
只可惜没等他把刀抽出来,就被匪徒一刀砍死了。
看着手中的小刀,李逸暗叹。
可惜,韩松最后还是没能把法蒂玛的东西带回去。
记忆碎片中,真正的韩松在进宫后,其实除了给容妃做饭之外,两人更像是朋友。
韩松虽然是徐州人,但却是在西域长大的,家人也都在西域。
他会放羊,喂牛,骑马,挤奶,甚至是剪羊毛。
对他而言,西域反而比祖籍徐州更像是家乡。
因此,在来到京城皇宫后,他这个假西域人,反而比其他人更能理解容妃。
对于容妃这样从小在马背上长大的维族姑娘来说,深宫大院更像是羊圈,闷得她透不过气来。
她无时无刻不在想念着家乡的自由。
但她已经回不去了,她的存在,就是维持着家族和朝廷和平共处的纽带。
不过也正是因为这份思念,她才在死前,把自己一直带在身上的阿斯克交给了韩松,让韩松带着它回西域去看一看,就相当于带她回家了。
阿斯克也就是羊拐,是每只羊后腿处的膝盖骨,东北地区叫嘎拉哈,当地小孩都喜欢拿它当玩具。
容妃带在身上的这副阿斯克,是她唯一从西域带到京城的东西,也是她想家时的精神陪伴。
韩松在宫中的时候,就经常陪容妃玩阿斯克,这也是他在西域时,儿时经常玩的游戏。
和容妃一样,他也经常会想念西域的家人,和那里的景色。
因此,在容妃死后,他就带着容妃的阿斯克,准备回西域去度过残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