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节

  “你放心吧,不会出事的,不过小心点儿也好,山上如今都有虫蛇了。” 今儿得亏不是她和明荞遇见的蛇,不然四个护卫估计得把蛇抓起来,炖蛇羹吃。
  顾言皱了皱眉,“蛇,这个时节会有蛇?”
  蛇多是十一月份冬眠,三月初或是四月初出洞,这不才二月份吗。
  顾绵点了点头,“就是有的呀。”
  顾言又问,什么颜色的蛇?
  顾绵当时只是瞥了一眼,记得是绿色的,和嫩草一样,“嫩绿色的。”
  顾言更加奇怪了,这刚过了冬日,普陀山上的草木应该没那么繁盛,蛇的颜色应该也是偏草灰色,怎么会是绿色。
  这也太怪异了。
  “嫩绿?”
  顾绵急了,“怎么一直问呢,你这人总是胡思乱想瞎想,知不知道什么叫眼见为实?我是亲眼看见的,能有什么错?”
  饭桌上吃饭,女儿和儿子这般不像话,顾夫人道:“你们呐,快好好吃饭吧。食不言,寝不语,纠结这做什么。”
  顾太傅也道:“都少说两句。”
  顾家人口少,算上已经成婚的顾家大公子,和顾绵的小侄子也七个人,府上虽大,但下人不多,厨子也就四个,吃饭多是一块儿吃。
  倒是和普通人家一样,顾太傅为官也清廉,顾夫人更是勤俭持家,虽然有些家底,但明白财不外漏的道理。
  几个儿女出门也是低调行事,而这两年顾绵跟着燕明荞赚的银子,顾夫人从没要过,更没想过依靠燕明荞发财。
  顾绵安心低着头吃饭,是兄长一直问的,反正她是觉得,明荞的兄长还挺好的。
  顾言也没再纠结这个事儿,不是妹妹她们遇见蛇就行,管别人做作什么。
  而另一边,黄芷心三人也从寺庙回到家中。
  路上遇险的是她并未向父亲母亲提起,又因为从前燕明泽过节来府上拜访,她是女子不好见客,所以不知道燕明泽就是父亲的学生。
  她今年十四岁,已经到了议亲的年纪了,也知道母亲正在给她相看人家。
  书香门第,黄芷心自小就读了许多书,也有自己的主意。她也看过许多关于小姐书生的话本,向往那种郎才女貌的爱情故事,而不是听从父亲、母亲的意愿,说让她嫁给谁她就嫁给谁。
  谁希望嫁给一个素未谋面的人呢,为什么自己的婚事自己不能做主?
  既然燕明泽是松山书院的学生,又是燕国公府的公子,那家世上也说得过去。
  而且他仗义勇为,和画本子里的大侠、将军没什么两样,品性也不错。
  黄芷心就想嫁给这样的人,至于是不是庶子,她不在乎,只有愚蠢之人才会在意嫡庶之分。
  黄芷心最有好感的就是当燕明泽把蛇挑走之后,又在草丛里翻找了一遍,而且做完这些之后直接和同窗们一起走了,饭都没留。
  她自认为相貌不错,但和林毓婉、夏梓玥他们一道时,燕公子没有看她,根本不像那些浪荡书生一样,盯着姑娘家的脸瞧,那些人油腻得很。
  黄芷心看着窗外的银杏树,捧着脸笑了笑,也不知道下次还能不能再见面,若以后遇见燕家小娘子,倒是可以打听一二。
  燕明荞可不知这一遭弄得黄家小娘子春心萌动,也正中燕明泽的下怀。
  燕明泽选人也不是胡乱选的,须得是寒门,不介意门第之差。其次这女子要有自己的主意,不然怎么会为了他违抗父母的意愿?
  他正是见过黄芷心去书坊买话本,也常出来游玩,所以才出此下策。只不过这个法子不能太频繁地使用,不然会有人疑心他心怀不轨。
  燕明泽如今倒也不急,等下次见了黄芷心再试探一番,就知道这法子到底有没有用了。
  等到十六这天,早晨下了点小雨。
  今早不用请安,燕明荞对着雨景,给花苞将开未开的海棠树做了一幅画。她已经把燕明泽的事抛到脑后了,毕竟她只是一个未出阁的小娘子,也不好总出去,还盯着燕明泽会不会做什么坏事吧?
  画好的画在通风处阴干,等干透,晴风会把画送出去装裱好,然后收到库房里,这些也会是燕明荞嫁妆中的一部分。
  从小看的书,画的画,写过的字,等日后再看,也觉得有趣。
  净了手,燕明荞在堂厅用了早饭,然后便对着朦胧细雨看了半日书。
  燕明荞很喜欢这样的天气,下午没什么事,她打算睡一觉,晚上雨若是不停,可以吃个锅子。母亲不喜欢吃辣的,她自己一个人在院子吃也好。就弄一个小锅,摆上小碗菜,这样又好看,吃着也舒心。
  中午是在正院用的饭,母女俩对桌而坐,在这样的天气吃饭很是惬意。
  沈氏道:“前几日你看的账本,已经把那个庄子管事打发了。再过半个多月就该春种了,你大嫂还有熙宜要带,我看你二嫂这两日胃口不好,估摸着也是有喜了。府上庄子,你多费心。”
  燕明荞点了点头,“母亲,交给我就好。”
  有这样一个女儿,沈氏真的得利许多,府上的事不用她操心,连带着燕国公府也越来越好了,铺子庄子都能管得井井有条。
  有时她也会想,明荞若是男孩多好,现如今,燕国公早就没了官职,而燕明轩只是一个七品芝麻大的小官,人还在兆州。
  但女儿更贴心,也不可能变成男子,有这样的女儿已经是福气了。
  况且有银子,这么大的府邸不缺吃,不少穿,不愁银子。
  但就算这样,燕国公府还是往下坡路走了。老国公一死,燕国公没了官职。尽管儿子考中了进士,可是往晋升的路难如登天。
  除非燕明轩能立功,就像当初的安康侯一样,但是一个七品的大的小官,想要立功谈何容易。
  再说家里没有武官,明玉的夫婿也帮不上什么忙。如今沈氏只盼着明荞能嫁一个好人家,夫婿能上进些,最好能拉扯燕明轩一把。这世家结亲,不就是为了这个吗?若是什么都不帮,什么都不管啊,那两家联姻还有什么用。
  二月下旬又下了几场雨,有道是春雨贵如油,正好方便耕种。
  而沈氏猜得也没错,没过几日,章辛媛那边就传来好消息,府医诊脉说是有了一个月身孕,这转眼间,燕明烨也要做父亲了。
  这过八九个月就能再添一个小孙孙或者小孙女了。
  沈氏瞧着大房这边还是冷清了些,孙女都五岁了,就问了问许静姝愿不愿意去兆州。她能走能动,还没到四十岁,根本不需要儿媳妇照顾侍奉。
  当初夫妻俩说好一个去赴任,一个留在家中照顾长辈,如今婆婆亲口说了,问她愿不愿意去兆州。
  许静姝自然是愿意的,她也想跟着燕明轩,也想女儿有父亲陪伴,所以当即应下了。
  她打算先给燕明轩写封信,若一切顺利,等三月中旬,她便能动身,去往兆州了。
  这也是多亏了燕明荞能干,府中的事儿不用她操心。只不过,她若去了兆州,那明荞的婚事该怎么办?
  沈氏说道:“明荞的婚事由我做主,你就不用管了。”
  许静姝这是明白了,五妹妹是婆婆看重的女儿,所以婚事要亲自把关,不需要她操心。
  不过,她心里倒是有一个好人选,当初她成亲的时候,五妹妹和她外祖兄长的孙子一起给她压床来着。
  两个人同岁,而且顾言也是很聪慧的人,又是太傅家的公子,论家世才貌都很相配。但看婆婆的意思是自有打算,所以她就没开这个口。
  她是嫂子没错,虽然都说长嫂如母,可婆婆如今身体康健,轮不到她做主呢。于是,许静姝就高高兴兴地准备去兆州的事儿了。
  兆州在江南一带,写信也得十天半个月才能到,一时半会收不到回信。许静姝欢喜了两日,还是安安分分地帮着管家,她也不能撂挑子不干,把所有的事儿都扔给妹妹。婆婆体恤她是婆婆的事儿,若她什么都不做,那就是失了一个儿媳应尽的本分。
  二月下旬和三月初,整个越朝都忙着庄子春种的事儿,连皇上都登天坛祭祀祈雨。
  越朝重农轻商,能够亲自参加春种,也是一件不可多得的益事。
  二月底的时候,燕明荞没去自己的庄子,有林香她们在,哪儿用得着她费心。
  她去了二姐姐的庄子,趁着春种的时候,小住半个月,把庄子附近玩遍。
  这也是燕明玉出嫁后,难得姐妹俩一块儿出来玩的时候。
  燕明荞打算和姐姐玩,但是到庄子的时候看见旁边庄子门口停着马车,正是太傅府的。
  她差点忘了当初就是在这一块,遇见顾绵的。
  “晴风,你一会儿过去看看,若是顾家小娘子在,就打个招呼,明儿好一道约着玩。”
  很快晴风就回来禀告,说是顾家小娘子不在,但是顾家的小公子在,“顾公子说要是找顾小娘子有事,可以让马车回去一趟。”
  第91章 长大
  燕明荞摇了摇头, 算了,还是不了,在盛京也能约着出来, 哪儿用让顾绵再过来一趟。再说她是为了跟二姐姐出来才来这儿的,如果是顾绵在的话,可以一起玩一会儿,不在就算了,不用特意过来。
  她晴风过去回个话, 自己把屋子收拾了收拾。
  没过一会儿, 燕明玉身边的流露过来问话, “庄子里的庄户要摘草莓, 五姑娘可要过去看看。”
  燕明荞八岁的时候还会兴冲冲地去摘草莓, 如今已经十三岁了, 便觉得这么大了去摘草莓不成体统。
  她刚想拒绝, 又听流露说道:“夫人也去, 五姑娘不如一块儿跟着去看看吧。”
  姐姐也去, 那她也要去!
  燕明荞立即道:“容我收拾一番。”
  来都来了, 这又在庄子, 别人也看不见。在盛京城,她是燕国公府的五姑娘, 在这儿就是姐姐的妹妹。
  燕明荞让丫鬟把头发拆了,重新挽了一个整洁利落的发髻, 又把宽袖长裙换下, 穿上了窄袖短裙。这般还怕沾上虫子,又用布巾把头发全包上, 只在后头梳了一个麻花辫。
  丫鬟梳的头发也好看, 别看麻花辫普普通通, 可里面编了红色的丝线,发尾又簪了一只银色的小钗子。
  最后把长长的流苏耳坠换下来了,这才挎上一个小竹篮出门。
  燕明玉也才刚出来,打扮和燕明荞差不多,只不过衣服是红色的,身后还有丫鬟给撑着伞,她冲着妹妹招了招手,“先去摘草莓吧,现在山林里有野菜,可以摘过草莓去看看。你不是学过射箭吗?
  听这边庄户说林子里还有野兔子和野鸡,这会儿过完冬,都出来了,咱们可以去试一试。”
  这边庄户除了靠种地为生,还打猎贴补家用。
  来庄子里不就是为了散心吗?出来走走转转,下地干干活儿,比在府上干坐着躺着得强。
  再待下去,燕明玉骨头都要待散了。
  燕明荞心道射箭这门课早就被她丢到九霄云外去了,哪里还记得。不过,倒是可以试上一试,其实就算她真的会射箭,也未必能猎得到猎物。
  不动的是靶子,这鸡和兔子都是会跑的。
  但有二姐姐,只要二姐姐能猎到,她就能吃到了。
  都是一样的。
  燕明荞道:“好呀好呀,现摘的草莓可以拿回去一些,送去玉芳斋些,做新鲜的草莓酱,然后还能吃草莓蛋糕。”
  这些草莓都是棚子里的,一般人可吃不到。
  现在玉芳斋,便没有卖草莓蛋糕的,她吃的话就是独一份,这东西拿出去送人也体面,顾绵没来,倒是可以给她送去些尝尝。
  燕明玉以前倒是不喜欢做这些,觉得太过幼稚了。如今年岁见长,反倒觉得有意思起来。自己亲手摘的,和下面人摘好的,味道是不一样的。
  姐妹俩摘了有两刻钟的草莓,棚子里的草莓熟得透,有的轻轻一碰就破皮了,弄得手上都是草莓汁。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