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节
如果娴月一定要为他们找一个外应,他只认那块石头。
捕雀处的耳目灵敏,怎么会不知道清河郡主为什么开芍药宴。又怎么会不知道,她不是来探病的。
她是来告别的。
偏偏是他受伤的时候。
怪不得人人沾到情字都这样软弱,他垂着眼睛,明明许久一句话都没说,娴月已经节节败退。她天天骂别人没出息,终于也轮到自己。
“贺云章。”
她叫他名字,走到他身边,贺云章抬起头来看她,像个漂亮的什么野兽,谁能想到呢,捕雀处的贺大人,在她面前,像一只驯服的豹子。
她伸出手来,就可以摸到他的脸,拥有他,像拥有世上最罕见的珠宝,光是想想她都觉得心满意足。
但她毕竟是娄娴月。
“我小时候,一直知道我娘不是很喜欢我,但有一次,我发烧,可能是救不活了,烧了一整夜,我娘一直陪在我床边,叫我的小名,用脸贴着我额头,日夜不眠地照顾我,我一直记得那一晚,想想都觉得很感激……”
这听着多像推卸责任,为了报母亲的养育之恩,所以要听她的话,为凌霜的婚事让路。
但她要说的并不是这个。
贺云章说起那块石头,诗里怎么写的来着,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韧如丝,磐石无转移。
但娄家的女孩子,谁也不是柔软的蒲苇,人人都想做参天大树,为自己的家人撑起一片风雨无忧的伞盖来。
这是她娄娴月的决定,无人可以更改。
她从手腕上解下一串珠子,是极深沉的乌紫色,像紫檀,却并不是。
一颗颗圆润珠子,戴了许多年,带着乌黑的光泽。
“这是紫心檀,不是很名贵的东西。出自云南,一棵树要千年才能长出紫心。
但并不是很好闻,我小时候热过一阵,现在也没人玩了,但云南的紫心檀已经被采绝了,这就是最好的一串了,一直留在我家的铺子里,有价无市。
我十五岁生日,我娘问我要什么,我就要了这个。”
谁也没听过的秘密,她说给了贺云章。
“我天生病弱,性格也不是很讨长辈喜欢。我知道我不会是嫁得最好的那个。
珍珠,宝石,檀木黄花梨,世上都有更好的,也轮不到我。就像我爹娘最喜欢的也都不是我一样。
但这是世上最好的紫心檀,就算要再出,也是千年以后了。”她将这手串递给贺云章:“送给你了,贺云章。
从今天起,不管别人有什么,你有世上最好的紫心檀,这世上没有什么人能改变这一点,连我也不能。
人心如水,世事易变,甚至我也会变,但无论怎么变,你永远永远,拥有世上最好的紫心檀。”
她像在讲一个没人听得懂的,离奇的故事,但贺云章眼中震撼。
探花郎怎么会不懂呢。
他七岁入族学,天资卓绝,自幼跟随贺令书读书,最后承嗣,贺云章和贺云林的那个传言,一直传到了今天,不是空穴来风。
他们是一样的人,美貌而高傲,世人传颂他们的故事,命运却又不肯给他们最丰厚的奖赏,他们是锋利的刃,而命运眷顾的,永远是卿云那种盾一样忠厚的人。
命运捉弄他们,给他们天资,却又总是少那么一点点运气。
云姨拥有艳绝京城的美貌,贺明煦却死在四十岁,她娄娴月美得让人移不开目光,却从小到大,从来没有哪怕一个月,能够安安稳稳一场病不生。
十七岁的贺云章金榜题名,殿试三甲,但官家只肯点做探花郎。
他没有享受过贺家子弟的奢侈待遇,第一次得到贺家人的特权,却是在殿试时。
状元选寒门,榜眼选书香门第,世家子弟再好,也只能做探花郎,换了谁,心中能平?
但他能平,他真就做这个探花郎。
然后紧接着就是捕雀处,带着满腹锦绣文章当了官家的鹰犬,权势滔天,却与他的文章无关。
命运的捉弄让他呈现一种特别的质地,危险而迷人。世人怕他,却又忍不住谈论他。
他冷着脸穿行在京城,人人噤若寒蝉,直到遇到娄娴月。
花信宴一场场过,一场场都错过。
直到桐花宴,直到他们终于约好看一场荼蘼花,芍药又开了。
人心如水,世事易变,她在跟他告别。安慰他说,他拥有世上最好的紫心檀。
云南采绝了的,并不值钱的,古老的檀树,此刻全部握在他手里。
但她说的从来不是檀树心。
人不在了,石头还在,但石头有什么珍贵呢?
千年百年后,石头也不在了,但天塌地陷,也无法改变这个事实。
庆熙二十九年,三月二十三日的下午,酉正三刻,竹林掩映的昏暗书房里,贺云章拥有娄娴月全部的心。
第100章 花枝
娴月溜出门去的时候,凌霜已经找了两个马球场了。
“我真服了秦翊了。”她找得火起,开始骂秦翊:“也不知道他整天跑到哪去了,找又找不到,烦死了。”
如意有一句“小姐干嘛要找秦翊,以前不是一个人也玩得挺好的”,又不敢说,只能欲言又止地跟在她身后。
凌霜找到上次和秦翊一起赢赵景的马球场,她都不靠近,只是在外围探头探脑找秦翊,竟然还有人认出她来,毕竟上次的赌局太传奇。好在赵景不在,在的是姚文龙和他的跟班们。
但凡家里权势正盛的子弟身边,总会围着一大群跟班的,普通子弟的跟班都是些闲人,这些人的跟班里却还有中等世家的子弟,但据凌霜观察,秦翊连小厮也少带,别说跟班了,也难怪大家对她印象深刻。
他们见凌霜似乎在找人,就远远笑道:“找秦侯爷呀?”
“是啊。”凌霜也不怕,还跟他们有问有答的:“你们知道他在哪?”
“你都不知道,我们怎么知道呢?”有人就说笑道。
他们对于凌霜能搭上秦翊大概是有点羡慕的,也有嫉恨,窃窃私语着,也有人在人堆后起哄道:“在这肯定找不到,你去小花枝巷找啊。”
“小花枝巷?”凌霜还是第一次听到这地方。
有人顿时发出嗤嗤笑声,凌霜一见他们这样,觉得他们是在耍自己,立刻皱起眉头,往前走了一步。
她虽然有段日子没揍人了,但小霸王的气质还是在的,他们也知道再笑下去只怕要挨打,顿时都停了。
“你们说真的还是假的?”凌霜审问道。
“是真的。”有个老成点的就道:“秦侯爷和贺侯爷不是常在一处吗?
小花枝巷有个粉墙的宅子,门口长着一棵大梨花树的就是了。”
凌霜也是经验少,没往深处想,真奔小花枝巷去了,这地方她还是第一次来,见巷子里门口都紧闭着,确实有个粉墙宅子,现在不是梨树的季节,树倒是挺大的,她估摸着秦翊不一定在,正犹豫要不要敲门呢,这地方也没下马石,只怕是处私宅。
她正看呢,门吱呀一声开了,出来个五十来岁的婆子,手上提个菜篮子,一见她是个锦衣少年的打扮,愣了一下,忽然笑了。
凌霜还以为自己被发现了,吓了一跳。
“是侯爷府上的人吧?”这婆子热情得很,上来一把抓住她:“小哥快进来,先喝杯茶,侯爷有什么话交代,都进来说。”
凌霜被她拉进门来,看里面院落收拾得挺雅致的,还种了芭蕉,也有芍药花,月洞门,一排几间清净上房,还有琴台棋桌,婆子拉着她一路往里面走,道:“小姐下午刚好了点呢,正念叨侯爷呢,说半年没见侯爷了,可巧就来了,快请里面坐,我去请小姐出来见你。”
凌霜听到还有“小姐”,立刻就拔腿要跑。
这婆子不说还好,一说,她就知道这是哪了。
既然是未婚的小姐,又一口一个侯爷。
不管这婆子以为凌霜是贺南祯的随从还是小厮,又没长辈,又没中人,未婚小姐直接见外男,都够吓人的。
除了传言中贺南祯常年养在外面的那个清倌人,还有哪家小姐,是这样的作派?
她等那婆子一转身,立刻就跑,跑下台阶时,正好迎面看到婆子和丫鬟引着个“小姐”过来了,双方打了个照面,看得分明。
“哎呀,怎么走了,侯爷没带了话来吗?”
那婆子还追,哪里追得上,凌霜已经带着如意飞快跑了出来,连带着对那些随从提到“小花枝巷”的揶揄笑容都明白了过来。
这里,恐怕就是那些大人们养外室,包清倌人的去处,怪不得门户都紧闭,明明院落也是官员家的水平了,却连一块匾额都不挂。
好个贺南祯!果然是有缝的鸡蛋。
匆匆一个照面,足够凌霜看清那“小姐”的样子,确实有风尘气在,不像世家小姐见到男人第一反应是躲避。
也确实是上了年纪了,有二十七八了,妆容倒淡,服饰也平常。
娴月还整天操心云姨的名声,要揪出造谣的人,其实第一个就该把贺南祯揪出来打一顿,包外室就算了,为什么包个年纪这么大的,让人联想到云姨身上,都是他的错!
凌霜这一跑,脑子活络了,顿时很多事都串了起来。
她今天看到卿云那张清单的时候,卿云对贺南祯问东问西,不会那张清单就是贺南祯的吧?
云姨和娴月一样,喜欢花香,不喜欢果子香,所以肯定不是用在贺府里的。
赵家也略有点暴发户,果子虽然不贵,能奢侈出这种花样的,一定是京中顶级的侯府,只可能是贺家。
但匆匆一瞥,已经够凌霜把这小姐的穿着打扮看了个大概,娄二奶奶开门做生意,铺子里打量一眼就知道客人是个什么水平的功夫,凌霜也是有点的。
这小姐显然不是传言中那些自幼娇养琴棋书画然后送给达官贵人的类型,不是料子和款式的问题,而是妆容服饰品味都一般,有点俗气,别说赶上娴月了,连玉珠碧珠都追不上呢。
凌霜倒不是势利眼,她自己还整天拿起梨子袖子擦一擦就吃呢,只是各人有各人的习惯,无关高下,只是水平是一以贯之的,就像娴月连一枝花簪几朵开几朵闭都要管,自然也会跟着四时节气换花香,讲究的人都是样样讲究,衣食住行,都是差不多的水准。
这样衣着打扮水平的小姐,恐怕不知道用果子熏屋子,在花上悬挂小金铃来惊走啄花蕊的鸟雀,也不会一冬天用掉十锭松烟墨的吧?
凌霜的疑惑到第二天才得到解答。
因为二十五号的芍药宴,家里又忙翻了天,说是清河郡主难得办一次宴席,京城都轰动,规模直追老太妃的海棠宴,几乎所有命妇都会去,连老太妃都亲自赴宴,宫里娘娘都派了人来,盛况空前,娄二奶奶让铺子关了门,裁缝连夜赶工做衣服,才终于把四姐妹和自己夫妻俩的衣服都做好了,又听说娄老太君都要去,实在是吓人。
凌霜倒是忙中偷闲,这两天娄二奶奶不怎么管她,她乐得清闲,正在院子里看如意晒书呢,天上忽然掉下个鸟来,正落在院子里那棵老榆树上。
凌霜没管,结果过了一会儿,又掉下一只,这下她看得真切了,是只老鸽子,飞得又高又快,还是被人一箭穿心,直接掉到了金鱼池里。
凌霜这下明白了,飞快换了衣服,拿着鸟出门去。
果然秦翊正在娄府外面的榆树下,骑着马,懒洋洋地挎着把小弓。
这家伙真是爱炫耀,京城的鸟虽然不少,但要在从娄府顶上飞过的时候抬手就射中,还得落在娄府里,真不是轻易能做到的,对着瞄都难呢,他抬手就是一箭,箭无虚发。
凌霜先不打招呼,上来先按住他的腿,直接就抢他的箭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