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节
“谢什么,咱俩之间不用客气。”
刚到海岛的那年,宋海生帮过江少屿一个大忙,时隔一年后,江少屿又救了他媳妇儿的命,准确地说,是“一尸两命”,二人的交情也就从这里开始。
喝完水聊了几句便起身告辞,江少屿把人送到院门口,海生忽然想起今天的重点,呀了一声。
“参谋长,忘记问了,听说您最近处对象啦?”
男人脸上表情一顿,脑海里浮起一道倩丽的身形,唇角不由得扬起:“听谁说的?”
宋海生嘿嘿笑道:“我家那口子说的,还说您对象是首都来的女同志,长得漂亮,打扮又气派,跟您特般配!”
漂亮又气派?
江少屿失笑,那小姑娘,刚来时把大伙儿都镇住了,可不就是“气派”吗?
“对,处上了。”仔细听,语气掺杂了几分爽快。
宋海生发自肺腑为他感到高兴:“挺好挺好,您再不处啊,我都以为您要一辈子打光棍了呢。”
想起从前清心寡欲且不近女色的自己,江少屿自己都笑了。
“还真有可能。”
……
晴朗的海岛风景上好,阳光明明净净,落在海面上,熠熠生辉晃人眼。
早晨起来,江少屿拎着菜篮子径直去了码头货轮司机董兴发家,见到来人,不用问,董兴发极为熟练地从一只箩筐里翻找出食材。
“参谋长,今天帮您带了一只鸭,还有四斤富强粉和一把韭菜三根茄子,您说的猪肉最近定量,恐怕要下个月才能买。”
“行,没事,先这样吧。”将菜统统塞进菜篮子,然后用一大叠旧报纸盖上,满意地点点头。
董兴发作为货轮司机,经常有军官托他带食材,江少屿常年吃食堂,最近却频繁让他带食材,实在稀奇。
据岛民说他有个对象千里迢迢从首都来随军,所以那些东西应该是买给对象的吧?
啧,这处了对象的人就是不一样,从前总爱板着个脸,今儿个再见啊,整个一春心荡漾的表情,走路都带风。
“对了,下回除了猪肉再带点芹菜,如果有玉米那就更好了。”
“好嘞!”
……
江少屿到达洪嫂家的时候正值早间七点半,时间还早,清晨的阳光最美,洋洋洒洒落在少女的发顶,柔软的发丝就变成了温软可爱的浅棕色。
“孟言。”他头一回这样正式地叫她名字。
正捧着毛巾洗脸的孟言心肝儿抖了抖:“江同志。”
他拎着满满当当的一只菜篮子走上前,眼底有笑意。
“给。”所有食材都用旧报纸盖地严实,一路走来没让别人看见。
鸡鸭已经褪好了皮,只用处理内脏即可,除此之外还有两条肥美的大黄鱼,皮是嫩嫩的金黄的,瞧着好新鲜。
如此丰盛,这是过年了?
“中午来洪嫂家吃饭?”孟言不跟他客套,直入正题。
江少屿眼里抿出笑意:“有空就来,没空的话我让人提前通知你。”
握住菜篮的手紧了一紧,孟言自己都没意识到心里闪过的一丝遗憾。
“好。”
两人没时间多说几句话,江少屿就要回部队工作了。
虽然江少屿之前说以后杀鸡宰鸭这种事让他来,孟言仍旧选择让隔壁马嫂帮忙杀鸭子,这大老远的,总不能跑部队叫他过来就为了杀只鸭?
到了十点的时候,小战士周柏涛来了,说参谋长中午要开会赶不来,不出意外的话晚上会过来。
于是孟言决定鸡鸭留着晚上再吃。
今天部队确实有事要忙,江少屿到达洪嫂家的时候天都黑透了,好在没耽误太久,饭菜做好也只等了他五分钟。
“来啦,洗个手吃饭了。”
望着孟言给自己倒水的画面,江少屿忽然有种老婆孩子热炕头的既视感……虽然老婆孩子现在还都没有。
孟言的厨艺仍旧发挥正常,红烧鸭子好吃得没话说,还有一道特色菜——碗烩茄子,江少屿没吃过,洪嫂也没见过这样的吃法。
茄子不炒也不炸,用清水煮,煮熟后竖着撕开,再把煮熟的土豆压烂,不用压成泥,压成小块,再把手撕茄子和小块土豆放在盆里搅拌,菜放凉以后再加入孟言专门调制的料,喷香扑鼻,吃起来有种说不出的爽感。
“天热,吃点清淡爽口的消消暑。”
石蛋迫不及待捞起长长的一根,像吸溜面条一样往嘴里塞,茄子皮带点脆感,里面的肉又是软烂无比,搭配起来相得益彰,味蕾和嗅觉的双重享受。
“阿娘,好香!比肉还香哇!”石蛋兴奋地手舞足蹈。
洪嫂频频点头赞赏:“不错,孟言妹子,这菜叫啥名?教教我,以后等你走了我自己也能做。”
以后走了?走哪去?
——自然是去江少屿那儿。
如此想着,便神游天外,再回神时,脸颊微微发热。
孟言夹了一条茄子入口:“叫碗烩茄子,也可以叫茄子烩土豆,做法不难,改天有空我把调料配方告诉你。”
洪嫂:“好呀好呀。”
见他们都说好,江少屿也夹了一块尝。
“好吃,不过这味道……有点怪,是香的,但说不出来是什么香味儿,除了茄子土豆还有其他味道。”
“你味觉还挺灵。”孟言给了个赞赏的眼神,抿唇笑道:“调料里加了一些鱼腥草,今天在田坎上发现的,味道挺特别。”
“鱼腥草?那是什么草?”江少屿没吃过这玩意儿。
孟言夹起一根:“这个,这就是鱼腥草,北方吃得少,南方人会吃。”
“孟言妹子,你不是北方人吗?你咋知道这玩意儿能吃?”洪嫂不解地问。
“书上见过,就记下来了。”孟言脸不红心不跳撒谎:“今天试了一下,感觉味道还不错。”
石蛋好奇地咬了一根鱼腥草,脸顿时皱成了小老头。
孟言姐姐的口味好奇特,这味道也叫不错?石蛋表示受到了打击。
江少屿也尝了一根,味道能接受,但也说不上有多喜欢,如果孟言爱吃的话,或许他也能学着享受它的美味。
“哦,原来这玩意儿叫鱼腥草啊,我们这儿没人吃,田坎上老多了,你要是喜欢,随便挖。”
那感情好,孟言的身体虽然是北方人,灵魂确实南方内陆人,鱼腥草简直不要太合她口味!
吃到一半的时候洪嫂忽然想起什么,进房间给江少屿拿了一瓶西凤酒。
“参谋长,吃肉咋能不配酒呢,给。”
江少屿同她客气了两句,实在推脱不了,便拧开瓶盖倒了半碗。
低头抿一口,面色不改,他这个人连喝酒都透着一股不同寻常的气势,军人的气魄和文人的儒雅,他两个全占。
“洪嫂,家里还有白酒?”早说有酒嘛,倒点进锅和鸭子一起炖,去去腥。
洪嫂说:“不是,隔壁李阿贝她爹借的。”
“哦~我就说哪来的酒。”
江少屿打小北方长大,酒量在整个部队都没几个人能比得过,不过这一点孟言和洪嫂都不知情。
当吃完饭站起身时,看见江少屿摇晃的身体都以为他喝醉了酒。
孟言下意识搀扶住他的手臂,却被他轻轻挣开。
“没事,我还能走。”
“是能走,走得歪歪扭扭,你打算跳着舞回去呢?”孟言无奈挽住他,“走吧,我送你。”
洪嫂拿了抹布擦桌,回头对儿子说:“对,小孟你快送参谋长回去,小心看路,要石蛋陪你一起不?”
石蛋蹦蹦跳跳上前挽住江少屿另一只胳膊,被他推开:“不用,不用。”
说是不用,却只推开石蛋,孟言还搀着他呢。
“参谋长,我和孟姐姐送你回家~”石蛋望着他软乎乎地说。
江少屿就是装的,目的是让孟言送他回家,咋能让石蛋当电灯泡。
“不用,不用。”边说着,挽着孟言就出了厨房,行走速度之快,那叫一个健步如飞。
直到出了院门避开洪嫂的视线后,原本歪歪扭扭走路的某男原形毕露,身体挺得比钢板还直!
孟言噗嗤,笑得花枝乱颤:“就知道你是装的。”
……
夜风轻拂,带来舒爽的凉意。
大约晚间八点不到的样子,江少屿带着孟言在沙滩上漫步,他们肩并肩,眺望浩瀚无边的大海。
“你看,那是什么?”
江少屿朝着她手指的方向望去,海平面上有点点亮光,亮光处有一只小东西随着海浪摇摇晃晃,形状似汽油桶,桶上连接了一只玻璃罩。
任凭风吹浪打,这小东西始终倔强地漂浮在水面上。
“航标灯。”他回。
“航标灯?做什么用的?”孟言问。
“指路用的,白天不容易发现,一到晚上它会自动亮起来。”海风有点大,把他的声音吹得有些迷离。
孟言正想继续找话,江少屿又说:“你别看它长得像个□□,它不怕风不怕浪,再大的船也得看它才能走对路。”
小小的东西大大的作用。
提起海上的东西,江少屿有太多话可以聊,在他熟知的领域中,他几乎无所不知,而这种无所不知,莫名让孟言更加对他感到钦佩。
很奇怪,孟言也说不上这是为什么,江少屿的自信总让她不知不觉着迷,像小时候妈妈送给她的第一只布娃娃时产生的着迷。
聊了会儿大海,又聊了会儿军舰,江少屿忽然转了话题。
“你刚来的那个星期咱俩不是相互没见面吗,我其实以为你生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