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3节
萧靖差点想笑,乾小四算什么诗才,乾小四简直是把小诗当作微信来发,而且一天发好几条的那种。得亏如今的四阿哥不算张扬,没把他的诗作拿到皇上面前,让皇上每天品鉴。
不然万岁爷可能真的要疯!
萧靖看着满地的桂花,他跟茉雅奇提议:“鲜花凋谢固然让人伤感,但是我们能把落花变成更有意义的事儿。比如——”
五公主睁大眼睛,她对此非常感兴趣。
皇上振振有词地说:“……比如把桂花做成吃的,桂花能做的美食可多了!桂花能直接泡成花茶,桂花能酿酒,桂花加白糖可以做成桂花蜜,桂花还能做成桂花糕!”
想到一地的桂花能作出来好多美食,萧靖很丢脸地咽口水了。他突然很想吃香甜绵软的桂花糕,米糕上面撒上香香的桂花,想必张嫣也喜欢吃。
茉雅奇:“……”
她难得的一点儿难过和沮丧,全部被皇阿玛的馋虫给吞了。
她是一个善解人意的好孩子,她拍了拍萧靖的手,道:“皇阿玛想吃桂花做的吃食,不如我们把桂花都捡回去吧!”
她原本是想要把桂花埋到土里的,不过吃到肚子里面也没有关系啦。
有机灵的小太监立刻找来许多只精巧的小篮子,在篮子里面垫了一块干净的布。皇上和五公主两人各拿着一只小篮子,纷纷蹲在地上捡桂花。萧靖记得小时候的语文课本里写过:人们把树上的桂花摇下来,下了好大一场桂花雨,那才叫好玩呢!
不过他瞅着茉雅奇的性子,小姑娘要是知道他想要把好端端的花儿从树上摇下来,肯定是要哭鼻子了。
反正自然落下的桂花已经够多了。
当天晚上,小张惊喜地遇到一桌桂花宴席。光是桂花糕都有两种,不仅有松软甜香的大米桂花糕,还有晶莹剔透的马蹄桂花糕(马蹄即“荸荠”)。主食是桂花馒头,大菜是桂花红烧肉和脆皮桂花鸡。
“今日怎么有那么多好菜?”张嫣笑意盈盈,“今个儿是桂花聚会?”
萧靖毫不吝啬地夸赞:“可不,都是孩子的孝心,是茉雅奇说要捡桂花回来做菜。孩子不停地弯腰在那里捡,肯定累啊,等会儿得奖她吃个大鸡腿!”
茉雅奇见皇阿玛夸奖自己,她笑起来露出一双酒窝,心里特别惭愧。她以为自己见识浅薄,只想过葬花,没想过用落花干点实事。是皇阿玛点醒她,桂花有种种用处,桂花能做成这么一桌子好菜!
五公主生性喜欢吃甜食和素食,那么满满的一桌子菜里头,她更爱吃香甜的桂花糕。吃了两口糕,她感觉浑身充满桂花的香气,仿佛把落花永远地留在身边。本来食用花糕是一件极雅的事儿,谁知皇上突然递了一个碗过来——
瓷碗里是两块炖得色泽红亮的桂花红烧肉,红烧肉做得精致,是一口一块肉的分量。金黄色的桂花点缀在肉皮上面,花香居然和肉香完美地融合在一起。除了红烧肉,碗里还放了一根大鸡腿。脆皮烤鸡上面刷了一层桂花糖,阵阵甜香飘散过来,竟然比桂花糕还要香甜几分!
“小孩子得多吃肉,不吃肉会长不高的。”
“两个鸡腿正好,茉雅奇吃一个,你额娘吃一个。”
“不用担心朕,朕吃个鸡翅膀就好啦!”
皇上的父爱是如此沉重,茉雅奇只好学着额娘的样子,徒手抓起鸡腿,小口小口地吃着。她抬头看向皇阿玛,皇阿玛正在啃着脆皮桂花鸡的鸡翅膀,吃得满手都是油。
这个男人吃鸡还嗦骨头!
这就很过分了。
似乎留意到孩子的不安,萧靖特意解释道:“都是自家人,这样吃才痛快呢,不必拘那些俗礼。当然,在外人面前不可如此,用筷子夹着吃更守礼。”
茉雅奇一脸高深地点头:“儿臣受教了。”
原来在天家该是这样吃饭的。
五公主看见皇阿玛豪放的吃相,又瞧见额娘享受的笑容,决定全身心投入到吃饭大业当中。她不知道的是,即使在普通人家,家里的男人把两条鸡腿让给婆娘和孩子吃,是很罕见的一件事儿。
起码在清朝这个年代挺罕见的。
茉雅奇隐隐约约地回忆起自己的“旧阿玛”和“旧额娘”,以此对比。大约是离家的时候年岁太小,小姑娘对他们的印象已经不是很深刻了。在她模模糊糊的脑海里面,好像“旧阿玛”从未把鸡腿让给她和“旧额娘”吃。甚至……甚至她好像不常跟“旧阿玛”在一块儿吃饭的。
平日,她会跟着“旧额娘”在一起吃饭,哪天“旧阿玛”过来一块儿吃饭,“旧额娘”会像过节一样高兴。
小小的茉雅奇不知道哪种生活方式才是对的,人们该像“旧阿玛”和“旧额娘”那样过日子,还是像皇阿玛和额娘那样过日子?
反正她还小,在她的认知里面,皇阿玛做什么都是对的!
过日子就该像皇阿玛和额娘这样过嘛!关起门来吃鸡,是可以用手抓鸡腿,吃鸡翅膀的时候嗦鸡骨头的!
等到懂事之后,五公主才明白自己养父母的相处之道是十分罕见且难得的。她跟堂兄弟们交流过,虽然同为爱新觉罗氏,王府主子们的日子也是各吃各的,男主人不会常和女主人在一张桌子上吃饭。大家吃饭讲究礼仪,绝对不会用手来抓取食物。
五公主观察着宫里的日子,各宫娘娘们吃饭时候的仪态都是极好。便是再疼爱儿子如齐妃娘娘,她也不过是把砍成块的鸡腿夹到五哥的碗里,然后五哥会用筷子夹着肌鸡肉,斯文地吃着。
茉雅奇一直记得,在弟弟还没学会吃肉的时候,皇阿玛最是大方,一只鸡的两只鸡腿永远都是她和额娘的。等到弟弟学会吃肉了,她有心把滑嫩的鸡腿让给弟弟,谁知道皇阿玛“啪”的一下,他直接把厚厚的鸡胸肉塞到弟弟的嘴里。
“唔唔——”
两岁的小灯泡咬着一大口鸡胸肉,差点被亲爹噎得翻白眼。小孩手舞足蹈的,皇上认为是小孩高兴的表现。
“男孩子吃什么鸡腿呢!男孩子就该吃鸡胸肉!”
“阿玛不会害你的,将来你会感谢阿玛的好。”
“鸡胸肉多好啊,高蛋白低脂肪,健身男孩都爱吃呢。只怕等你长大之后,家里不做鸡胸肉,你自己都得特意去买鸡胸肉来吃。”
茉雅奇看着旁边白白软软的弟弟,她生出怜悯之心。弟弟才那么小一个,胳膊还没有力气呢,他懂什么叫健身吗?
萧靖会带着老婆孩子锻炼,美名其曰“健身”,强身健体之意并不难理解。尤其是天生有些体虚的茉雅奇,是皇上专门盯着的健身困难户。
健身好啊,健身能让人强壮,健身能让人长寿。皇上一把年纪健身,他感觉自己还能多活三四十年,宝嫔娘娘健身,小张感觉自己穿旗袍更有曲线了。
自打健身以来,茉雅奇的身体好上不少,最近是能一口气冲刺两百米的水平!
可喜可贺!
五公主瞧着弟弟啃着鸡胸肉,他啃得十分快乐,压根不觉得自己被坑惨了。她摸了摸弟弟的小手,有些愧疚地说:“小灯泡,我知道御花园里面有两簇昙花,昙花在晚上开过就谢了,多可惜啊。我拿昙花给你做面线好不好,昙花面线香香软软的,吃到嘴里滑溜溜的,特别好吃!”
“姐姐,吃呀——”
小灯泡一听到有新菜,他笑得小嘴咧开,牙缝里面还有鸡胸肉丝。
作者有话说:
要说茉雅奇的人设也不是说变就变的,全是萧靖这个沙雕的功劳。
以前葬花: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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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01章 四爷不熬夜(60)
◎清世宗的公主掉马◎
五公主去理藩院学外语的事情瞒得不错, 但是邹长生心细如发,他发现不对劲了——
“金吴”这个人太怪了, 他似乎跟别人有很重的距离感, 不喜欢跟同学有肢体上的接触。他的身上总有好闻的熏香,连汗巾都是香的。他吃饭的样子很斯文,而且饭量很小。
中午放学的时候, 邹长生看见金吴和金玖手牵手走着,两人回头瞅了瞅身后的学生们,顿时加快脚步冲刺到食堂。姐弟二人闻到饭菜的香味, 脸上都露出期盼的笑容。
茉雅奇在早上上课的时候非常投入, 大概是大脑使用过度,这会儿她感觉自己饿得好像前胸贴后背。她看向比自己矮一个头的弟弟,关切地问:“你饿吗?我这儿有话梅糖。”
“不要话梅糖!”小灯泡牵着姐姐的手, 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似的, “话梅糖酸酸甜甜,越吃越开胃,越吃越饿。姐……哥,我饿啊,我饿得好像能吃得下一头牛!”
“等会儿多吃点,不够就去添饭。”茉雅奇说。
理藩院食堂最为人称道的一点,就是四菜一汤, 主食管够。其实最早的理藩院食堂做的大锅菜并不好吃,食堂的饭菜是近年来才得到改善的。许多来当差的官吏不一定都是家境富裕之人,对于一些家里条件不好的官吏和学生,中午这一顿丰盛的伙食简直是皇上的恩赐!
据说是皇上自掏腰包喂饱理藩院这群人, 每逢吃饭的时候, 众人对皇上的感激之情都上升到极点!
萧靖:其实是我过来代课, 午饭不想吃得太糟糕。
萧靖:将心比心,大家吃好喝好,工作学习更有劲儿了!
皇上富有天下,他愿意请一个单位的人天天吃饭,也不是吃不起。更何况家里有两个孩子在理藩院学外语,皇上对理藩院食堂的伙食看得很紧,他绝对不允许食堂在饭菜上糊弄人。他多次强调:“必须有菜有肉,营养均衡!”
营养均衡是什么概念,清朝人不太懂,但是“有菜有肉”这个词不难理解。
皇上花费银钱,他老人家肯定是希望能看到有成效的。理藩院食堂的厨子们对于皇上很敬畏,他们不敢偷工减料,每次做菜都十分用心。
“哥,今日食堂做的是什么菜啊?”
“我看看,有红烧鸡块、豆角炒鸡蛋、醋溜白菜、梅菜扣肉。汤好像是鱼汤,瞧着奶白色的一大锅,汤里面浮着绿色的叶子,好像是香菜。”
茉雅奇排在打饭的队伍当中,她伸长脖子,终于看清楚今日食堂做的什么菜。她轻声问弟弟:“你要鱼汤吗?我记得你不讨厌香菜吧?”
小灯泡咽了咽口水,他有些口渴:“不讨厌,我能喝鱼汤的!”
茉雅奇不爱喝鱼汤,也不太喜欢香菜,所以她没有要汤。但是她和弟弟一块儿吃饭,她不会阻止弟弟喝鱼汤吃香菜。这个如空谷幽兰一般的“少年”端着餐盘,她特意跟打饭的阿姨说:“我不要太多米饭,大半碗就行。”
“小兄台,吃那么少饭啊!”食堂阿姨好心地提醒,“要不要多吃点,不要钱的!”
茉雅奇解释道:“菜已经很多,米饭我是吃不下太多的。”
而跟在她身后的小灯泡则没有这样的困惑,小孩举起餐盘,他对着掌勺的阿姨露出一个甜甜的笑容:“姐姐,你给我多点饭行不行,我还想吃鸡肉,特别爱吃鸡肉!扣肉我不要太肥的,我想要半肥瘦的!”
“好好好。”食堂阿姨真的被小孩子给哄住了,她给小灯泡盛的米饭跟小山似的,打的两勺红烧鸡块冒尖了。她给男孩打了好大一片梅菜扣肉,又浇上一大勺肉香浓郁的汤汁。
姐弟二人坐在一起吃饭,茉雅奇吃了两块红烧鸡块,便把剩下的鸡肉夹到弟弟的碗里:“小灯泡,给,鸡胸肉最厚实了!我记得你一直爱吃鸡胸肉的,都让给你吃。”
“谢谢哥哥——”小灯泡露出感激的表情,然后低头猛吃。他吃了一口肉,又猛地往嘴里扒拉一大口米饭。他把嘴里塞得满满当当的,完全感受到吃饭的快乐。
这个年龄段的男孩几乎没有几个不能吃的,一顿饭下去造两三碗饭都是常事。在同学们的眼里,“金吴”吃得太少了,而他的弟弟金玖胃口却一直很好。
邹长生把不寻常的情形看在眼里。
“金吴他一顿饭只吃大半碗米饭,这怎么够呢?他吃那么少,下午上课的时候会饿肚子的!”
邹长生看到茉雅奇的餐盘,不由得皱起眉头。
他起初还以为这位同学娇生惯养,对方午膳吃得少,是因为饭不好吃。但是他后来发现事实并非如此,理藩院饭堂的饭菜还是不错的,荤素搭配,油水很足,比国子监的伙食都不差。
“金吴”相比同龄男生而言,“他”的胃口确实是太小了。
靠近观察之后,邹长生甚至发现一个很要命的问题:关键是金吴他有耳洞啊!不是一个,是三个!
“金吴你怎么有耳洞呢?”邹长生拉着同桌,压低声音地问。
“有耳洞很稀奇吗?”茉雅奇说了一个皇阿玛说过的段子,“耳洞印痕有原因,邹兄何必起疑云,村里酬神多庙会,年年由我扮观音。再说了——”
姑娘深呼吸一口气,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满人未入关时,也是有男子穿耳的习俗。我家里给我打了耳洞,只不过是遵循旧俗罢了。”
邹长生:“啊?”
他愣住了,没想到还能是习俗啊。
只是当夜深人静地时候,邹长生细想之下,他发现同桌的说法有很大的漏洞。“金吴”本是京城人,京城人杰地灵,亮丽佳人数不胜数,何必会请一个宗室男子来假扮观音呢?“金吴”又说打耳洞是满人的旧俗,可是他在街上见过好几个黄带子的,他们可没有打过耳洞。
也许百年前的满人男子是有耳洞的,但如今的爱新觉罗氏恐怕连皇上都不会打耳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