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9节

  弘历想了想,他自己是男人,明白男人的占有欲是很强的。而皇上虽然不宠幸这几位娘娘, 但不代表皇上不希望这些女子对自己表达思念和情谊啊!他自问对待后宫的庶母们也算尽心尽力,他盯着内务府的那些人,每月的例银和用度都是发得足足的,他不怕嫔妃向皇上告他的状!
  “福晋真是女中诸葛!”
  弘历搂住富察氏的肩膀, 觉得福晋真是他的贤内助, 既是花容月貌, 又是聪慧无双。富察氏低头羞涩一笑,心道她的女儿一定能保住的。
  四阿哥认同后宫的娘娘们可以给皇上去信,他让福晋代为传达消息,他自己不宜踏入后宫。收到消息之后,华妃年氏有儿子傍身,她一向性子高傲,跟四福晋说:“本宫要叮嘱的话已经告诉八阿哥,让八阿哥代为传达,眼下就不劳烦四阿哥了。”
  四福晋一脸好脾气的面团子模样:“不麻烦,娘娘若是有什么急信要送出去的,立刻派人往我们府里通知一声就好。”
  “嗯。”华妃抬了抬下巴,表示知道了。
  四福晋又往齐妃那儿走了一趟,齐妃得知可以给皇上送信,高兴的不得了。她兴奋地说:“本宫写两封信,一封信给皇上,另外一封信给三阿哥。给三阿哥信托皇上转交,这样可以吗?”
  四福晋:“……”
  您把皇上当驿站中转站了?转手给您寄信?
  恐怕天底下还没有谁有这么大的脸面呢!
  四福晋没说不行,齐妃就当是“可以”的意思。想说的心底话那么多,齐妃的信一时间写不完,四福晋贴心地说:“娘娘您把信拟好,妾身三日后派太监再来取信。”
  “行吧,那谢谢你啊。”齐妃开心了,难得今日她会给小辈道谢。
  等萧靖收到妃嫔们来信的时候,他看得光明正大,压根没有心虚的。华妃没有另外写信,齐妃的信却是极厚,厚度基本上能比得上一本小册子了。熹嫔和惠嫔都写了薄薄一封信,内容大意是:我在宫中替皇上您祈福,祝您万事顺心,身体健康。
  萧靖两眼看完熹嫔和惠嫔的信,跟过年的问候差不多,比较套路。而齐妃的信……她有时候不跟套路来走,这回倒要看看她是什么意思。
  皇上吩咐身边的太监:“去把三阿哥请来。”
  弘时被点到的时候,刚好在围场里面与兄弟们一同围猎。他身为长兄,底下两个弟弟都很捧场。弘昼不是会拆台的,小灯泡瞧着又高又壮的弘时,更是“三哥”前“三哥”后地喊着,神情特别亲热。
  “三哥好臂力,好眼力啊!”
  小灯泡瞧着三阿哥把弓拉得如满月,放箭,下一秒天上的大雁就掉下来了。有侍卫追出去把射中的大雁捡回来,箭头正正穿过大雁肥厚的大腿。
  “啪啪啪啪啪啪——”
  九阿哥他非常捧场地大力鼓掌,拍得手掌都红了。五阿哥赶紧配合此刻的氛围,也跟着举起双手,大力鼓掌。
  “一般一般。”弘时特别得瑟地笑着,他瞧过自己打下来的猎物,嘴上是谦虚的话,“等你们到我这么大的时候,也能有这般功夫。”
  小灯泡特别真诚地说:“希望我以后也能跟三哥一样厉害。”要是他能长得三哥这样高、这样壮就好了。阿玛和额娘都说多喝牛奶能长高,他天天都有喝牛奶。
  弘昼也想要附和几句,还没说话,就看到远方有人打马朝他们的这儿过来。他眼睛一眯,道:“欸,三哥,那边是不是皇阿玛派过来的人——”
  马背上背着御赐的旗帜,晃眼得很!
  几位阿哥心有所感,纷纷从马背上下来。弘时居长,两位弟弟都站着他的伸手。来的是御前侍卫,他见着阿哥先行礼,然后恭敬地说:“皇上口谕,让三阿哥到御帐觐见。”
  小灯泡和弘昼互相看了一眼,皇阿玛这是只喊三哥过去?
  “三哥先去吧,我和五哥在外头再玩会儿。”小灯泡拉了一下弘昼的衣袖,“五哥可会照顾我了!”
  弘时有点不放心两个弟弟,不忘叮嘱:“那你们再玩两刻钟,一定要在太阳下山之前回去!不然我可是会派人出来寻你们的,遇到豺狼虎豹不许逞强!”
  他怕两个小的不懂事、爱逞威风,遇到猛兽都敢上去斗一斗。他身为兄长,没照顾好弟弟就是他的责任。弘昼许诺自己一定带好幼弟,“我们就是随便打点兔子什么的,不会跑远的。”
  弘时跟着御前侍卫,骑马回去营地。经过通报之后,他进去皇阿玛的御帐。请安问好的话还没说完呢,他听到皇阿玛“啧”了一声。
  三阿哥心惊肉跳,皇阿玛这是对他不满了?他这几日下来,带着两个弟弟到处玩,皇阿玛是不是因为他们贪玩而生气?
  萧靖看到弘时来了,递过去一个厚厚的信封,示意对方打开。弘时见信封上面的字迹有几分眼熟,再拆开——
  嗨,大信封里面还有两个小信封呢!
  一封信写的是“问皇上安”,一封信写的是“问三阿哥安”。
  弘时不敢拆给皇上的那封信,便拆了给自己的那封信。当看到来信的人,他懵了三秒钟。
  “这是额娘给我的信?额娘她给我写信了?!”
  “是齐妃给你的信。”萧靖点点头,齐妃应该是想儿子了。
  弘时把信的内容读出来,皇阿玛不是外人,额娘写给他的内容也应当让皇阿玛知晓。额娘开头写的话是问候他的身体健康、读书事业,弘时飞快地读过了。当下一部分内容呈现在他眼前的时候,弘时捧着薄薄的一页纸,一时间居然念不下去。
  萧靖看出弘时的为难之色,却说:“继续念吧。”
  “是。”弘时的眼神里闪过纠结和不解,“额娘说想把儿臣家里的大格格接到京城抚养,就养在她的身边。额娘说想要让大格格效仿恪靖公主,日后好为皇阿玛分忧……”
  讲完最后一句话,弘时几乎是整个人跪下去的!
  天地良心,他从来不敢利用自己的女儿,去谋夺权势。他的大格格才那么小一个人,如何能离开父母?他自知愚钝,更不敢让女儿去踏上恪靖公主的命运!
  天知道那么多嫁到蒙古的公主,活得好的就只有寥寥数人,大部分人都在花样年华折进去了。
  “朕知道你没有这个意思,应当是你额娘想岔了。”萧靖的神色十分平静,瞧着是不会在眼下发火,“弘时,你额娘想念你,你日后定要多给她去信,好让她安心。”
  皇上希望齐妃收到亲子的消息之后,不要想七想八,去折腾那些有的没的!
  弘时少时读书不好,这会儿情急之下,竟然想到苏轼的一句诗。他想要为自己和额娘分辩两句,表面自己没有利用女儿邀宠之心。他急得头顶冒汗,道:“儿臣疼爱自己的大格格,像是疼自己的眼珠子似的,一刻也不愿意大格格离开身边。大格格最像儿臣,读书不好,也不会作诗……儿臣记得在阿哥所读过苏东坡的一句诗,惟愿吾儿愚且鲁,无灾无难到公卿。大格格是皇阿玛的孙女,她注定能一生顺遂,安享富贵,什么阴谋诡计都不会沾到大格格的身上。”
  “你自己的女儿,你自己养着。”萧靖明白弘时的心态,“朕对于抚养孙女没有什么兴趣,齐妃估计也是说说罢了,当不得真的。”
  弘时长呼出一口气:“呼——”
  额娘糊涂,这回险些害惨他了!他白着脸告退,然后脚步匆匆地从御帐里头出去。
  萧靖看着弘时的背影,叹了一口气,暗道人心易变。三阿哥舍不得自己的女儿,京里另外一位却是能够狠心的。
  作者有话说:
  今天有些头疼,吃了布洛芬,喝了两杯柠檬水。
  第954章 四爷不熬夜(109)
  ◎留学生要回来了◎
  四阿哥索要蒙古出身的嬷嬷和宫女的事情, 可瞒不过皇上。
  萧靖得知这件事情之后,他纳闷了一晚上。他跟张嫣讨论这件事儿:“你说弘历是怎么想的?孩子才还不到五岁, 就想让孩子把蒙语都学上了?孩子得多累人啊?弘历是想让孩子不输在起跑线上?多门语言多条路?”
  深受后世“鸡娃教育观”的熏陶, 萧靖的猜测方向也是很神奇的。得益于媒体和短视频的发展,他曾见过许多还在上幼儿园的小朋友,嘴里已经能蹦出来好几个英语、法语、日语、俄语等多国外语词汇。
  张嫣:“……”
  什么起跑线?身为皇帝的孙女已经投了一个足够好的胎, 这让好多人羡慕嫉妒恨了!
  “弘历家的格格注定富贵无双,哪里需要奋斗?”小张表示不理解,她讲出来自己的看法, “我看是四阿哥有心让女儿抚蒙, 决定未雨绸缪。”
  这样孩子早学点东西早做准备,以后嫁到外头不至于两眼一抹黑,连怎么用蒙语跟驸马说话都不知道。
  萧靖皱起眉头, 如果弘历早早存了让女儿抚蒙的心思……这样的阿玛真是狠心极了。当年圣祖爷在的时候, 多少公主和格格都被指去抚蒙?哪一位皇阿哥会高高兴兴把自己的女儿嫁出去?
  自己的孩子自己心疼,四爷耗费了多少心血,才得以把亲女留在京城嫁人。人皆有私,说句难听的,四爷宁愿嫁过去抚蒙的是兄弟家的女儿,却是不愿意舍自己的女儿。
  当年直郡王府的长女被圣祖爷嫁给科尔沁台吉(台吉,亲王之意), 废太子的三女被嫁给土默特部贝勒,三爷胤祉的二女也被嫁到蒙古科尔沁部,五爷胤祺的长女被嫁到蒙古喀尔喀部。
  四爷将自己的二格格嫁给京城的那拉氏,在众多兄弟当中, 只有他的女儿得以留在京城。
  萧靖不清楚弘历存的是什么心思, 他跟张嫣讲起的时候, 脸上带着火气:“……不知道是为了大义,还是为了自己的私心。即便是为了大义,也没有用女子的牺牲来换取和平的大义。”
  大家都想要和平,但是以嫁娶贵女的方式来联系姻亲关系,这样的大义不是真正的大义。
  也不值得提倡。
  推己及人,萧靖想到自己这辈子养的孩子。他琢磨茉雅奇未来的婚事,道:“茉雅奇最近有没有相中哪个蒙古贝勒?最近好多年轻人跟着阿哥们围猎,拉弓射箭什么的,那么冷的天啊,故意露出来老大一个膀子……”
  好些蒙古年轻贵族为了博得皇上的青睐,在展现武力的时候十分拼命,有肌肉的秀肌肉,没肌肉的露出来一个大肚皮,简直跟选美冠军选秀一样!
  张嫣摇了摇头,她自己养的闺女,哪里能看得上这一类型的小郎君。她哭笑不得:“您瞧瞧茉雅奇的那个小身板,别人长得跟熊似的,一个能打她十个,根本就不般配嘛!我前几天还瞧见有一个满脸胡子的壮汉,挺着很大将军肚,跟在九阿哥身后射箭。后来小灯泡告诉我,人家今年才十六岁,是某个台吉(亲王)的庶子,想要效忠皇上!”
  萧靖没忍住:“噗——”
  十六岁的络腮胡壮士?
  大概是家里伙食好,吃肉吃得多,人长得壮吧。
  ==
  “今日是吃牛肉吧?”
  “吃牛肉,这里牛肉比猪肉好吃!”
  远在欧洲大陆的大清留学生聚集在一起,他们围着一锅热气腾腾的炖牛肉,脸上露出快活的表情。他们喜欢牛肉更胜过猪肉,因为这里的猪肉总有一股难闻的腥臊味道,这股气味难以去除。
  负责做饭的男生神采飞扬:“今日可是我的拿手好菜,牛肉炖土豆,还有牛肉番茄汤!我们吃好喝好,等上船之后就没有那么多新鲜的菜式可以吃了。我等会儿再烙一筐牛肉馅饼,我们在船上的时候先吃馅饼……”
  邹长生坐在同学的中间,他露出一个微笑,对于今日的晚餐充满期待。不仅是对于晚餐,他对于自己的将来也一样充满期待——
  他在外漂泊数年,如今学有所成,是时候回国了。
  一群来自大清的年轻人,怀着各自的抱负和梦想,在欧洲曾扎下根,竭力吸取这里的营养和文化。他们当中有人学习建筑和桥梁、有人学习法律、有人学习银行与金融、有人学习战争和贸易。
  邹长生在经商一道颇有天赋,他在英吉利银行开过户,买过战争国债,挣了很大一笔钱。离开伦敦之前,他跟安娜婶婶买了最美味的手工巧克力。甜蜜的巧克力里面加入酥脆的坚果,是城中情侣最喜欢的零食。在欧洲,巧克力总是跟爱情联系在一起,仿佛甜蜜的巧克力能吃出来爱情的味道。
  安娜婶婶大笑着问:“邹,你是要送给心爱的姑娘吗?你终于有喜欢的人吗?”
  邹长生点点头,没有否认:“要送给我家人,他们住在很远的地方。还请婶婶将巧克力包装得更紧密一些,怕在路上受潮了。”
  安娜婶婶狡黠地笑着:“没问题,我用纸把巧克力包好,再用天鹅绒的盒子装起来吧?”天鹅绒是很贵的,用天鹅绒盒子做的包装,要加钱!是伦敦最有钱的大贵族才舍得用这样的盒子来包装食物。
  “就用天鹅绒的包装盒吧。”邹长生从衣兜里掏出来一把银币,“红色的天鹅绒比较好看。”
  安娜婶婶收了钱,用最漂亮的天鹅绒将一盒巧克力包装起来,她还在盒子上面贴心地打了一个漂亮的蝴蝶结。邹长生接过这一盒巧克力,嘴角微微翘起,心想回到国内的时候应该巧克力还没坏吧。
  他想把这一盒巧克力送给公主。
  他在大清的时候也吃过巧克力,是公主送给他的。公主告诉他:“巧克力是能补充体力,你在路上没其他东西吃的,可以吃巧克力的。你今日先尝尝,可还吃得惯巧克力的滋味?”
  公主朝着他伸手,手里递过来一颗油纸包的巧克力。他接过那一枚带着温度的巧克力,然后拆开,将巧克力含到嘴里。
  香甜、醇厚的味道,第一次冲击邹长生的味蕾,让人十分陶醉。他第一次吃到这个味道的东西,便把巧克力的味道记住了。
  他说:“谢谢公主送的巧克力,十分美味,吃得惯的。”
  等去到欧洲,他在法国、英国都遇到卖巧克力的铺子。他在当地品尝过数种巧克力,有加牛奶的,也有加坚果的口味。卖巧克力的安娜婶婶告诉他:这是情人之间互赠的最好的东西!
  “是吗?”当时的邹长生暗暗吃惊。
  真巧啊。
  公主知道巧克力的含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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