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节

  “这是不知从什么地处寻了个宝贝回来吧,竟然这么上心。”
  这话,本来是家老少调侃他而已,林枫大哥家的小儿子玉桂,却是个淘气包,在外头和一帮小子玩时,惯会吹牛。
  这日喝了两杯酒,酒气上头,脑子一热就又吹起来。
  “我小叔叔那是什么人,告诉你们怕要吓死你们!就昨天,他从外头弄回来一个宝贝,放在自己床头,日日守着看着,谁也不让碰一根手指头,哼哼,要是别人想碰一下,小叔叔说不定,咔!”
  玉桂深深秘密地做了个割喉的动作,把一群小伙伴吓得一惊一乍的。
  小孩子们只是玩笑,旁边两个闲汉却听在了心里。
  这俩闲汉一个叫王麻子,一个叫周海,家里都是林村的,和林枫算是沾亲带故,平日里没个营生,就靠偷鸡摸狗为生,还沾上了点爱赌的毛病,反正在村里是猫憎狗厌,人人皆知不是什么好东西。
  他们最近欠了点赌债,正发愁呢,如今这财路是真不好找,稍微一不注意就撞上硬茬子,俩人刚被痛殴了一顿,差点小命呜呼,胆子也小了,不敢去外头招惹那些厉害角色,此时听见林家那小孩在那吹嘘,说林家有宝贝,俩人一琢磨,就动了心思。
  当天晚上,两人悄没声地弄了些蒙汗药,偷偷溜到林枫屋里,连绸缎带酒坛子一口气都给顺走了。
  那块绸缎到拿去当铺换了百十文钱,可这所谓的宝贝,他们是一看再看,愣是没看出什么花来。
  酒坛是青灰色的陶瓷坛子,呈葫芦状,不过是倒葫芦,底下的肚子略小,上面的肚子略大,偏放在桌上还站得稳稳当当,到也是件奇事,但再神奇,它也就是个陶瓷罐子。
  而且俩人开了封一看,里面竟是有条蛇,登时吓得是差点魂飞魄散,赶紧就地就把这酒坛子给埋了。
  说来也不巧,王麻子得了几个钱,手痒痒又进了赌场,正好让他那债主给堵了个正着,又将其痛殴一顿,差点便要剁掉他的手指,王麻子也是病急乱投医,便说自己顺了个大宝贝出来,因着太贵重,一时没敢倒手,偷偷给埋了起来,愿意把宝贝献给这赌场抵债。
  王麻子说得天花乱坠,什么这宝贝是灵酒神药,饮之能治百病,可令人长命百岁,是一等一的好物。
  赌场的老板会放债也不过是为了一个‘钱’字,王麻子和周海两个孤家寡人,既无漂亮媳妇,也没娇俏的闺女,爹娘都是地里刨食的苦命人,就是宰了也榨不出多少油水来,一时气得不轻,却还是道了声晦气,果然按照王麻子的说法把那坛酒扒了出来。
  这赌场张老板不是个好人,除了赌场,暗地里还经营了不少见不得光的生意,不过他却是个众人皆知的粑耳朵,怕自己的女人怕得厉害。
  他媳妇以前是一个贩油的小商人的妻子,后来小商人出去做买卖时出了意外,小寡妇自己还带着中了风,半身瘫痪在床的婆母,膝下养着一儿一女,所谓寡妇门前是非多,日子实在熬不下去,就带着婆婆和孩子嫁给了赌场的王老板。
  这小寡妇许氏相貌也就寻常,性格也并不温柔体贴,可感情这事,有时候它就是不讲道理,张老板虽然做的是杀千刀的买卖,却生有一副好皮相,相貌堂堂,也算有钱有势,想娶个大闺女一点都不难,可他偏就看上许氏,把人娶回家当祖宗一样供着,珍之爱之。
  张老板虽不信王麻子真能弄到宝贝,可听他吹得这般厉害,到也信了那酒是好东西。
  王麻子没见识,见到里头的蛇就吓得哆嗦,张老板却是见多识广,他知道药酒,而且早些年走江湖时,还见识过那药酒的好处。
  他得了好东西,自来是要先给媳妇享用,这日拿了酒回家,先倒了一杯喂了家里的土狗,眼见这土狗虽有些醉意,却是活蹦乱跳,半点事都无,就献宝一般把酒给了媳妇。
  他妻子许氏却是个孝顺的,人人都说婆媳是天敌,可许氏前夫还在时,婆媳两个还有点龃龉,待她前夫一去,许氏却把婆母伺候得特别周到,便是亲闺女,也显少有她这般周到的。
  她婆母瘫在床上有三个年头,到现在也是浑身上下干干净净,一点褥疮都无,外人见了无不羡慕,觉得这婆子简直比儿女双全的老人家还要有福气了。
  许氏见这酒是好东西,自是没忘了婆母,婆婆脾气不好,晚上也少眠,连着好长时间一到晚上就喘得厉害,她便拿了这酒给婆婆喝,每天早中晚,各喝上一小盅。
  谁也没想到,待喝到第三天,许氏瘫了三年的婆婆,竟一个扑腾,从床上翻下来站直了身子。
  “……”
  虽说只站了一会儿就又倒了,可许氏当即请了大夫来看,这大夫给许氏婆婆看病已有了年头,仔细检查过她的腿,发现她这半身瘫痪的情况大为好转,腿脚虽还有些不灵便,却已是算好了,登时把这老大夫给惊得只以为自己是得了什么癔症。
  他就没听说过,瘫了三年的人,说好就能好!
  明明上个月他才来看过,没见有好的征兆。
  张老板却是一下子反应过来,那坛酒,果然是宝贝!
  不光是张老板,那盗酒的王麻子和周海,心里也怀疑,张老板媳妇那婆婆会有这般造化,或许是那坛酒的功劳,王麻子登时后悔得不行,若早知这酒如此厉害,他拿去献给贵人,难道不比用来抵债更强些?
  第三百七十三章 招贼
  周海想想这事,也揪心的厉害,各种后悔莫及,不过他胆子小,想过也就罢了。
  王麻子却是很不甘心。
  他这辈子爹娘早逝,没娶上过媳妇,也没儿女,一辈子注定了就是街边一滩烂泥,若是从没得到过改变的机会,那到还能将就着混日子,但这次,荣华富贵似乎就在他手头过了一遍,偏他一不注意,愣是让这富贵荣华又从手指缝里头漏走了,让他如何甘心?
  王麻子一咬牙,就又盯上了林枫。
  既然林枫能拿到一次那宝贝,自然就有可能拿到第二次。这一次他会十分慎重。
  却说林枫家里招了贼,竟弄丢了从‘顾记’带回来的蛇血酒,他可是吓了一跳,后怕不已。
  这日来‘顾记’吃饭,就不免说起这事:“哪来的笨贼,连口喝的都要偷,还是买吃食之后的赠品。”
  毕竟是赠品,虽说是顾厨亲手所制,但林枫可真没当那酒有什么稀奇之处。
  他这几日买蛇肉吃,因着买得多,又答应顾湘做个什么‘模特’,让顾湘请画师把他吃用美食的模样画在画卷上悬挂,顾记这边还给他打了大折扣,统共花了有四两多银钱。
  这笔开销不老少,他一个月零用也不过二两而已,但林家虽是乡下人家,家里却是有田地,有买卖,家境殷实,到底与寻常百姓不同,这还不足五两银,在普通百姓那儿大约是笔巨款,在他这里,也不过稍稍肉痛而已。
  四两银买东西获得的赠品,在林枫看来,最多也就是值个十几文,甚至几文而已。
  可怕的是,对方竟用了蒙汗药。
  “这幸亏是只偷了一坛酒,要是再做出点别的事来,那还得了!我早跟我爹和我大哥他们说,家里应该养几个健仆,不能仗着离京城近,村里又多是知根知底的乡亲就疏忽大意,他们就是不听,总说乡下人家用不着那么矫情,养什么家丁护院。”
  “我们家好歹也有些钱粮,可平日里连个长工都没雇,不过农忙时雇上几个短工便罢了。”
  一众食客都把这当乐子看,笑得不行。
  顾湘莞尔,一边看着秋丽把林枫定的肉火烧递给他,一边笑道:“那林小公子你可亏大了,不是告诉过你,我送你那坛酒是福利,千金不换。”
  林枫:“……”
  听顾厨这般说,他可是越发窝火的厉害。
  这日夜里,顾湘就听小柿子在门口哼哼唧唧地叫唤了好几声,好在没一会儿便没了动静。
  顾湘半睡半醒间,脑子里就盘算了下小柿子的年岁,怎么算也还没到成年的时候。
  不过也许吃得好,发育得好,哪怕年纪还小,却开始想媳妇了?
  只她上哪里去给小柿子寻摸个好媳妇来?这事,终归还得拜托给黑白花大可爱。
  可惜小柿子的娘亲不在,否则,靠它娘亲到更靠谱些。
  黑白花的确是狗中一霸,似乎已成了周围人家狗中之王,整条街上别管是家养的,还是外头跑的野狗,见到黑白花都是夹着尾巴,一声都不敢吭,就因为这个,左邻右舍里养狗的人家,还联合起来‘敌视’了一把‘顾记’。
  不过老狗他们凶神恶煞的,这点‘敌视’刚成型没多久,又默默自己就溃散掉了。
  顾湘都是事后许久才发现了这点不妥。
  黑白花认识的那些狗子们,以街头的野狗居多,到不是说它们不强悍不聪明,只是和小柿子它娘的交际圈比,到底是差得多。
  顾湘养小柿子,不亚于养儿子的,在这上头,她也不敢说她就丝毫都没有门户之见。
  若是小柿子自己中意,那别管什么样的狗子,她也不会去棒打鸳鸯,但若是要可以做选择,顾湘自然也想给小柿子挑选相貌漂亮,性格也好的好伴侣。
  她蒙着被子美美地睡着觉,任由思绪信马由缰,睡时一点也不觉得她这种儿子还未成年,就挑挑拣拣地开始愁媳妇的举动有什么不妥的,第二日清晨,顾湘醒过来在床上拥被而坐,默默捂住脸,哭笑不得。
  得亏她想的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绝不会让外人知道,否则真是半点脸面都剩不下了。
  顾湘叹了口气,坐了半晌,竟不见雪鹰过来叫她起身,不由有些意外。
  “秋丽?”
  她干脆自己爬起来,推开窗户向外眺望,一眼望去,就见家里的小丫鬟们全都聚在游廊上,谁也没干活,都垫着脚张望,她也赶紧穿上衣服,不顾洗漱,便过去看。
  顾湘目前住梧桐苑的西厢,院子不大,只种了几棵梧桐树而已,此时雪鹰带着几个小厮,把老狗,二木等人支使地团团转,举目望去,雪鹰正把一颗颗的,打造得锃亮的铁片,铁钉往院墙上装。
  “雪鹰?”
  “是我的疏忽,当初准备时,只顾着外围墙,里头到是有疏漏之处。”雪鹰沉吟片刻,依旧对周围比自家高的那些建筑很是看不入眼,“既不能拆他们,我们的围墙也必须加高。”
  顾湘:“??”
  雪鹰低头,神色肃然:“昨天夜里有几个毛贼意图翻墙。”
  顾湘:“啊?怎么样?可还好?”
  “到是没死,两个断了腿,有一个大概醒不过来了。”
  顾湘:“……”
  没错,顾湘一点都不担心自家的安危。她担心的是那些贼。
  “这帮贼有什么毛病?我家有什么可偷的!”
  她们雪鹰简直像有被害妄想症,自从进了京城的大门,就觉得处处都不安全,总认为周围杀机暗藏。
  尤其是最近总有个高手明目张胆地在附近的屋檐上窥探,更是把雪鹰强烈的危机感给激发了出来。
  雪鹰不光每日巡逻的时间加长,重新调整了家丁们的巡逻路线,而且把各种各样的陷阱给加了三倍。
  吓得顾湘一天要提醒黑白花和小柿子好几次,千万不要上树爬墙。
  按理说狗子并不是猫,并不爱爬高,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他们家的小柿子年纪小,正是淘气的时候,万一要是上去晃一圈,可不只是夹断腿那么简单。
  第三百七十四章 遐想
  雪鹰听顾湘坐在旁边叮嘱小柿子,转头无奈地看了她一眼:“我还不至于犯这等错误。”
  她设下的陷阱,自是只会伤那些不走正路的小人,别说小柿子,便是外头的飞鸟,或是狸奴,上蹿下跳地爬上墙头飞奔乱跑,那也一样会毫发无损。
  说话间,屋檐上就落了几只鸟,其中还有几只鸽子,体量较旁的鸽子更大些,步态悠闲地在围墙上踱步,一片太平景象。
  昨日忽招了贼,雪鹰本来就很紧绷的神经,登时又被挑动了下,简直成了草木皆惊的状态!
  把那些贼通通丢给闻讯赶来的那些衙役,雪鹰不光自己不睡,还把老狗,二木这帮人通通从温暖舒适的房间里拖出来,翻出了那些本被她束之高阁的‘危险陷阱’。
  顾湘:“……雪鹰,一会儿该去准备朝食了。”
  雪鹰笑了笑:“稍等,就好。”
  顾湘无奈,干脆帮着整理下被雪鹰放在石桌上的图纸,图纸铺了一桌子,大体有个几十张,顾湘扫了一眼,很怀疑若是有个什么敌国的间谍路过,看到这纸,都会怀疑这纸画的肯定是本朝一十分紧要所在,说不得不惜性命也要将其盗走。
  “或许昨晚招来的贼,就是因着雪鹰你把咱们家食肆快修成了堡垒,他们才以为我们这儿有什么要紧的物件?”
  雪鹰:“……”
  无论是什么原因,总归是遇见了贼,雪鹰内心深处的不安全感瞬间爆发,便是顾湘一时也只能老实听着,实在不大敢上手捋虎须。
  顾湘叹了口气,摇摇头,转头叫秋丽她们:“行了,雪鹰想怎么折腾,我们也管不了,还是快去准备朝食。”
  “现在外面已经有不少食客正排队,咱们‘顾记’是小店,生意可是一日都耽误不起。”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