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节

  刚过来巴黎读硕士的期间,是她人生中最穷的阶段,除了没日没夜的学习,就是接连不断地打工。
  今年拿了全奖读博,如果不是把其中的一部分拿去还贷款,其实她的生活可以比前几年轻松一些。
  今天第一次来枫丹白露,同样是为了打工,所以,对枫丹白露,冬宁并不比游客盛誉更熟悉多少。
  游览不是她本来的目的,但票都买了,她很珍惜这次机会。
  如果利用得当,十七欧能换来的生活用品不少,她哪舍得浪费,脚步越来越慢,看得极其认真。
  等冬宁终于把自己的注意力从不远处旅游团的导游讲解和墙上的壁画中扯出来,她愿意承认,她比盛誉更像一个观光客。
  冬宁观察了会儿他脸上的表情,没能看出到底是不是兴趣缺缺,只能开口问:“是不是饿了?你早上吃过饭吗?”
  “现在是中午一点半。”
  早饭时间早就过了。
  甚至午饭时间也要过了。
  “哦哦。”冬宁有些尴尬,她确实看得有些入迷了,而且这入迷很不合时宜,“不好意思我没注意看了这么久……我们现在去吃饭,稍微等一下,我查查看哪家比较好吃。”
  比较好吃的同时,人均还不能太高。
  今天买票的这三十四欧,已经是相当意外的支出,加上两个人去餐厅吃饭,冬宁估计,别说打折沙琪玛,她这个月都别想再去台湾人开的超市买相对来说没那么贵的蔬菜了——冬宁的包里倒是有为了今天一整天的兼职准备的鸡肉三明治,可她总不可能去餐厅帮盛誉点完餐以后,自己吃鸡肉三明治,然后再帮盛誉付账。
  那不是寒碜她自己,更多是在让盛誉不自在。
  所以,这注定是一个要靠玉米粒罐头来保持维生素摄入的深秋。
  匆匆忙忙选了一会儿,怕盛誉等得不耐烦,冬宁选定一家价格没那么离谱的,把手机递到他面前:“你看一下,吃这个行吗。”
  盛誉不置可否,冬宁就又重新设置了导航路线,两个人去找饭店。
  一路上,冬宁建议了盛誉两次,让他暂时把手腕上那块表摘下来。
  盛誉没理她。
  冬宁只好走在他的左手边,试图用身体挡住他那个随着走动会偶尔反射亮光的手腕,生怕找来飞来横祸。
  可能是游客滞留的原因,餐厅人满为患,等了半个多小时,才终于有了位子。
  位置当然不好,远离窗口,前后左右都有桌子,好在头顶是一盏吊灯,光线还可以,只有些吵。
  此时此刻,对于冬宁来说,吵算一个优点。
  要是让她在一个私密性强的位置,面对阴晴不定的盛誉,实在太强人所难。
  吊灯的光打在盛誉的脸上,平白直叙地叫人体会到造物主对他的偏爱,他的眼窝和眉骨构建出上半张脸的距离感,高挺的鼻梁则完全为他的英俊服务。
  冬宁只看了两眼,未免尴尬,就把眼光移向别处。
  人是多的,但上菜的速度还可以。
  冬宁虽然事先心疼,但实际点菜还算大方,除了主食,前菜、汤和甜品都点得很齐全。
  服务生问她要不要酒,都来吃西餐了,好像不点才有点奇怪,而且饭都请了,没必要抠一杯酒。
  冬宁先问盛誉有没有开车,盛誉说没有,她就要了两杯伯恩丘的新酒。
  服务生说她选得很好,这个酒偏草木风味,可惜冬宁不怎么会喝,只觉得涩。
  涩,但没那么苦,真要喝的话,肯定比白酒好入口。
  冬宁又抿了两口,想从中品出服务生说的草木味,坐在她对面的盛誉道:“你就算打算喝醉来推导游的工作,也该等回巴黎以后。”
  冬宁忙说:“只有一杯,不会醉的。”
  “经常喝?”
  “偶尔。”冬宁认真道,“今天为了请你才买伯恩丘,毕竟都说伯恩丘没差酒,我自己一般都去超市买最多两欧一瓶那种。”
  她晃了晃手里的杯子:“这个一杯估计能买最少五瓶。”
  盛誉没接她的话,冬宁才后知后觉有些后悔。
  她是准备请客的人,或许不应该跟被请客的人讨论酒水的价格。
  她结束掉这个话题,殷勤道:“还要什么吗?我叫服务生来加。”
  “不用了。”
  盛誉看上去意兴阑珊,盘子里的牛排还剩下大半,但他放下了刀叉,看样子是不准备吃了。
  冬宁已经想不起来自己上一次吃牛肉是什么时候,她只舍得买鸡肉,牛肉对她来说属于“可以吃一点但没必要”的食物。
  但她总不可能对盛誉说“你不吃的话剩下的我来吃吧”,一则她也吃饱了,二则盛誉会觉得她有哭穷卖惨的嫌疑。
  也不能强迫人家光盘,虽然爱惜食物的确是良好品德。
  他们俩之间的氛围已经足够奇怪,多说多错。
  刚才说酒的话题,她就后悔了,她的本意只是终于找到了能多说两句话的话题,用来打破持续几个小时的无言以对,但看盛誉的反应,他并没那样认为。
  她也不想让他觉得她连一顿饭都不舍得请他,虽然她确实没有足够的实力,但克服一下,也是能捱过去的。
  在京市分了手以后,读大四那一整年,两个人在同一所学校,都没见过面,现在在异国他乡竟然还能遇到,谁能说这不是天大的缘分呢。
  暂时就不用去计较这种缘分是好是坏了。
  走出餐厅,老天又跟冬宁开了个不大不小的玩笑。
  大风刮得像刀子,毫不夸张地讲,迎着风口是真会窒息。
  时间才刚十一月,照冬宁的经验来看,巴黎不至于冷得这么早。
  可这会儿天一变,不仅刮着大风,温度也陡然间降下来。
  她低头看手机上的天气预报,显示体感温度还是8摄氏度,空气质量良,建议穿大衣,宜洗车,跟她今早出门前看的一样。
  真让人怀疑整个气象局的人也都跟着罢工去了。
  小组作业的群里有人发了句“il fait très froid”,大家纷纷附和,说是要被冻死了,这种天气,不管大街上有什么活动,都根本不想出门。
  冬宁确实要被冻死了。
  她感觉,在这阵妖风面前,身上这件薄棉衣比一件衬衣好不了多少。
  她带着盛誉挨着城墙走,走到一处拐角处,勉强能躲躲,但风实在太大,冬宁对盛誉说话还是用喊的:“你等的人什么时候来?”
  “你们约在什么地方?”
  盛誉的眼睛看着她,冬宁并没有注意到,她只感觉自己整个人都乱糟糟的,一边抵抗着大风,一边用手捂住因为她没扎起来此刻要在风中飞舞的头发,没等到回答,又大声问了一遍:“你们约在哪里?我送你过去。”
  “取消了,改天再见。”
  冬宁有些没反应过来:“啊?”
  “约的一点钟,那时候,你在鲤鱼池看人划船。”
  冬宁愣住了。
  盛誉不是来观光的,他只是带了张地图,有一个找不到的地方。但他并不是游客。
  他说让冬宁带他转转,应该就是指枫丹白露的大街上,消耗他一点钟之前的时间。
  他怎么不早说?
  他要是说了,她就不用花三十四欧买那两张票了。
  她还给他租了中文讲解器。他根本没兴趣,肯定也没怎么听吧。
  反而是她,一路上蹭别人的导游,都听得津津有味,好险跟着人家去了下一站。
  大风像是疯了似的刮,那声音快要顶得上京市的雷暴了。
  想到雷暴,冬宁心里咯噔一声,抬起头没观察两秒钟,豆子大的雨点就下来了。
  两个人站的地方没有任何一块凸出的遮挡物,因为盛誉把自己的大衣脱下来撑在两个人的头顶,冬宁的棉衣才没吸饱水。
  吸了个半饱。
  开始下雨以后,她就被盛誉揽着肩膀几乎是半拖半抱着往前走。
  在街边上了车好几分钟,冬宁还是懵的,因为这场突如其来的风雨。
  半晌,她才逐渐意识到,这是一辆加长的房车,除了司机,副驾还坐了个年轻男人。
  不过紧接着,前座与后座之间的挡板的升了起来,期间谁都没说话。
  盛誉坐在她的斜对面,两个人的膝盖都离了两拳的距离,十分得泾渭分明。
  冬宁看不到自己被雨浇得脸色苍白,但知道她好不到哪去,因为她的牙齿就没停止过哆嗦,水珠一颗颗从发梢滚下来,舌头僵着说不出话。
  实在是太冷了。
  她紧紧裹着盛誉的大衣,手指依然冰凉,无法回温。
  冬宁慢慢回忆起来,刚才在街上,那件大衣基本都挡在她的头上,盛誉的衣服只会比她湿得更厉害,但因为他的衬衣和裤子本身就是深色,所以并不明显。
  她拿起盛誉扔过来的毛巾,一下下擦着淌水的头发,因为被冻得发僵,所以动作缓慢。
  好一会儿,冬宁努力克制着自己的牙关别再打架,把身上的大衣拿下来,递给盛誉:“你穿吧,我还有外套,没那么冷,你别感冒了。”
  盛誉却依然把她当成空气,脸色也并不好看,不动也不说话。
  等了会儿,冬宁自己收回了手。
  其实冬宁自己也觉得尴尬和后悔。
  要不是她自作主张把他带进景点,就不会误了他本来要办的事,更不会害他淋这场雨——人家有车接,不知道冬宁之前怎么想的,才会认为盛誉会被困在枫丹白露。
  宅男聚集的论坛里,因为楼主一句“盛总是不是不打算在a股上市啊,最近老出国”,底下能吵两个多月。
  他的身家网上到处都有人传,小时候误会他捡垃圾误会了那么久就算了,冬宁不知道刚才的自己为什么会脑子短路到这种地步。
  盛誉刚刚飞黄腾达那年,冬宁刚度过在巴黎读研的第一年,整天窝在图书馆蹭暖气,回家睡觉的频率跟流浪汉差不多。
  林佳乐为冬宁后悔得咬牙切齿,比自己帮别人买彩票中了一个亿还难受,简直是五脏六腑都绞着痛。
  不过,她看冬宁“自己的选择是好是坏都认了”的态度,慢慢也跟着想开了。
  不想开也不行。
  就算是无原则站朋友的林佳乐,也没脸产生再鼓励冬宁回头找盛誉的念头。
  毕竟冬宁甩他的时候够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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