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节
北域话的发音比较简单,祝珩试着拼凑了一下,燕暮寒说的应该是“你是骗子”,前面那几个字不是平日里常用的话,他暂时还分辨不出来是什么意思。
骗子?
祝珩觉得冤枉,细数下来,他只有一件事骗了燕暮寒,作画的时候捉弄燕暮寒,但燕暮寒当时并没有太在意。
更何况,早在睢阳城的时候,燕暮寒就对他说过这句话了。
脸上忽然一热,祝珩猛地回过神,这才发现燕暮寒早已停止控诉,正半跪在软榻上,攀着他的肩细细舔吻。
燕暮寒的手搭在他肩头上,掌心潮润润的,祝珩皱了下眉头,想推开他,在看到燕暮寒短了一节的尾指时,动作一顿。
疤痕已经完全愈合了,是陈年旧伤,燕暮寒断了指骨的时候应该年纪尚轻。
他无端的幻想,燕暮寒当时或许哭得很惨,小脸上满是泪痕,又或许……
像燕暮寒这种狠厉的狼崽子,会死咬着牙,一言不发。
有点可怜。
祝珩摇摇头,他大概也醉了,竟然会觉得心狠手辣的燕暮寒可怜。
在明隐寺的时候,祝珩无聊时总喜欢观察狸花猫,猫崽子喝水的时候一点都不矜持,粉白的小舌头一伸一缩。
即使醉了酒,狠厉的狼崽子也比不上狸花猫大胆,只敢探出一丁点舌尖。
比起亲吻,这更像是撒娇。
祝珩推了推燕暮寒,推不开,燕暮寒抱他抱得死紧,祝珩放弃了,索性任他动作。过了许久,久到祝珩觉得自己脸上已经糊满了燕暮寒的口水,这人才放开他,顺势向下倒去,软绵绵地靠在他肩上,呓语不断:“长安……”
房间里暖和,祝珩准备看完书就睡下,只穿了一件单薄的里衣,衣服松垮,在和燕暮寒的拉扯下滑落了大半。于是祝珩对燕暮寒的脸有了更加直接的感受,像是刚煮熟的破壳鸡蛋,温热柔软,贴着他的肩窝,绵长的鼻息里带着酒香,熏得他锁骨发痒。
燕暮寒的头发很软,发尾打着弯,勾得祝珩脖颈处的皮肤发痒,他低头一看,胸口浮起了浅浅的红疹,像是蹭到了燕暮寒的耳朵,染上了殷红的血。
祝珩胸腔里堵了许久的气吐了出去,他终于逃出了烘烧炉,混沌的思绪逐渐明晰,有如脱胎换骨重塑人身一般的畅快。
总算是安静下来了。
彻底醉倒的燕暮寒脸上带着甜笑,到此时才显出少年应有的天真,祝珩扶着肩膀将他推到软榻上,下了地。
酒醉吐真言,如果说今夜之前还只是怀疑,那燕暮寒的话和行为已经给出了答案。
祝珩站在软榻旁边,目光从燕暮寒的眉眼扫过,落在水津津的唇上,那点害羞的舌尖已经缩了回去,不见踪影。
他伸出手,修长的手指捏住燕暮寒的脸颊,意料之外的,捏到了一点软和的颊肉。
婴儿肥还没有褪干净,就敢醉酒耍流氓了。
“燕暮寒,你喜欢我吗?”
祝珩问出了这个问题。
醉酒的人无法回答,但他心里已经有了答案。
雪越下越大,瓦片上掉下一大堆雪,砸得窗边的竹子“咔嚓”一声弯了腰,竹叶从窗纸上划过,映出张牙舞爪的影子,像是人心中疯长的欲望。
夜深了,祝珩挤在燕暮寒身边躺下,软榻容不下两个大男人,他叹了口气,翻过身,将拱成一团的小狼崽子捞进怀里。
不知过了多久,烛灯燃尽,房间里陷入黑暗,祝珩的指尖掠过胸口,狠心扯开衣服,闭上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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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珩睡眠浅,第一次和别人同塌而眠,浑身不自在,直到五更天才睡过去。
期间有听到窸窸窣窣的声音,他眼皮太重抬不起来,抱怨似的咕哝了声,声音便停了,而后是一阵好眠,彻底醒过来的时候,雪已经停了,天光大亮。
软榻放在窗边,阳光透进来,祝珩遮住眼睛,拿开手时,昨夜的记忆全部回笼。
他本以为躺在燕暮寒身边会睡不着,但最后还是没抵挡住困意,就像他不想和恋慕他的燕暮寒扯上太多关系,但最终也没能拒绝诱惑,走上了这条对自己最有利的路。
枕边放着一柄弯刀,但醉酒的人已经不见了。
祝珩低下头,刻意拉开的衣襟已经被系好了,红疹也涂了药。
他伸了个懒腰,打开窗,仔细端详起弯刀,刀柄上刻着几个符号,应当是燕暮寒的名字,刀锋银亮,透着淡淡的血腥气。
今天的阳光真不错啊。
雪后初霁,天色明媚,祝珩收起弯刀,抿出一丝满意的笑。
吃完饭后,祝珩提出要出去逛逛。
燕暮寒一大早就出去了,离开前嘱咐过,缺什么少什么就去找,总之事事要顺着祝珩,裴聆不敢拦他。
府里的人都被燕暮寒敲打过,管家一看到祝珩,立马过来问好:“主子,你这衣服恐怕太招摇,要不要换一身?”
祝珩穿的是南秦服饰,大大咧咧地走在北域的都城中,肯定会被巡逻的侍卫盯上。
“行,那劳烦您帮我找一身衣服了。”
裴聆将他的话转告给管家,欲言又止。
祝珩侧过头,声音冷淡:“有话直说。”
裴聆沮丧道:“主子聪颖,相信很快就能学会北域话了。”
方才他没有开口,祝珩就听懂了管家说的话,他的存在已经可有可无了。
那管家一直盯着他的衣服,面色为难,再结合这里是什么地方,稍一思索便能猜到管家说了什么。
祝珩无心解释,正好管家拿来了衣服,他道过谢就进屋了。
北域人喜欢在衣服上绣狼纹,将对延塔雪山的信仰穿在身上。
狼纹,弯刀,都是北域人重视的东西。
祝珩从书中知晓了北域的风俗人情,但书里没有教过他,如何穿北域的衣服。
祝珩费了好大工夫才研究明白,脱了穿穿了脱,重复了两三次才穿好衣服和裤子,看着剩下的一堆衣服配饰,陷入了更深的疑惑之中。
这几条毛绒带子是什么?
这毛绒绒的短袄要套在外面吗?
……
祝珩头都大了,扯了扯衣领,考虑要不要放弃出门。
正在这时,房门被敲响了,清朗的少年音色带着喘,燕暮寒像是刚刚跑回来,语气里有抑制不住的欣喜:“是我。”
“进。”
“听裴聆说,你想出去逛逛,想去哪里?”
一激动又说了北域话,燕暮寒清了清嗓子,走近:“咳,想出门,你去哪里?”
“还没想好,你有推荐吗?”祝珩将手里的毛绒带子递给他,“若是没有的话,可以趁帮我穿衣服的时候想一想。”
变了。
祝珩对他不客气了,也更亲昵了,可惜他昨晚喝了太多酒,记不清发生了什么,只是早上醒来发现祝珩紧紧抱着他,衣衫凌乱。
他们大抵是睡了。
燕暮寒忍着羞意,将毛绒带子放下,拿起短袄:“这个,先穿。”
一件件衣服配饰被套在身上,祝珩不太适应,总觉得自己这副打扮很奇怪,燕暮寒面对他时的反应也怪怪的,不像是酒醉后耍了流氓该有的镇定。
也不像是表白心意后会有的从容。
“你在,想什么?”
祝珩眸光微沉,抬起头,盯着他的眼睛,不咸不淡地笑了声:“我在想新婚夫妇,夫人帮夫君整理衣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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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世人笨得平等,但长安只会对小燕子解释~
第17章 断片
果然睡了!
男子与男子在一起违反阴阳调和,听说行房时处于下方的承受者会很疼,他没有疼,那痛的岂不是……
燕暮寒眼神复杂,愧疚中夹杂着一丝隐秘的喜悦,没有人能不为完全占有心上人而欣喜,无论是精神上的占有,亦或者是身体上的占有。
心脏鼓噪,他狠狠地掐了下掌心,逼自己冷静下来。
祝珩用穿衣之事委婉暗示他,定然是觉得面子上挂不住,身为男子却委身于他人,心里多少会留下疙瘩。
燕暮寒体贴地帮祝珩穿戴配饰,系好腰带,然后小心翼翼地拉起他的手,问道:“疼吗?”
他只问这一句,以免祝珩不自在。
燕暮寒定定地看着眼前人,他曾无数次在脑海中描摹祝珩的眉眼,也曾在月夜下细细端详,用尽了溢美之词去夸赞。
但事实上,人间言语都描述不出祝珩带给他的惊艳。
祝珩生了一双与常俗有出入的鸣凤眼,眼头圆润带钩,眼尾上挑起近乎锋利的弧度,致使整个眼型狭长,不笑时眉目冷厉,一勾唇便冻雪消融,上眼睑折出脉脉情意。
若是掐上一把折扇,便与九重天宫里走出来的仙人如出一辙,不染纤尘。
正是他的金枝玉叶。
书上说鸣凤眼是大富大贵的命,祝珩合该端坐明月高台之上,受万万人叩拜。
燕暮寒想。
祝珩:“?”
是在问他手背上的烫伤吗?
烛芯留有余温,烫到的时候火辣辣的,但过了一夜后已经没有感觉了,燕暮寒还记得这茬,可见昨夜醉的不够重。
那怎么还能如此坦然自若?
“不疼了。”祝珩不动声色地抽出手,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衣着,心中的古怪感越甚,他挽起一缕头发,“我用不用把头发整理一下?”
北域的男子豪放不羁,平日里不束发,喜欢披散着头发,或者是编成小辫子。
燕暮寒自告奋勇:“我来帮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