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节
两人都有法力在身,一百多里地对普通人来说很远,对他们来说,也就是一个时辰的事。
这还是山路曲折,蜿蜒崎岖。
一个时辰后。
李道玄和陈紫玉进入了江郎山。
只见群山苍莽,林木叠翠,窟隐龙潭,泉流虎跑,好一派风光旖旎。
江郎山是后世的风景名胜,但现在却是人迹罕至的险地,首当其冲的是三个高耸入云的巨石,据说是古时三个姓江的兄弟登山所变,故又称江郎山。
因为刚下过雨的缘故,江郎山茂盛的林木中飘荡着朦胧的云雾,当真是烟岚迷乱,霞光陆离,凝天、山于一色,融云、峰于一体,好似仙境一般。
无怪诗人白居易赞曰:“安得此身生羽翼,与君来往醉烟霞”。
风景很美,但爬起来就不那么容易了,山道又窄又险,而为了做戏做足,进入江郎山后,李道玄便没有再用缩地神行之术。
陈紫玉倒是不累,她魂体轻盈,不管是多险峻的山路,总能轻轻越过。
李道玄就要狼狈一些,需要手脚并用。
二人走了好一会儿,总算进了群山深处,地面也开始平整起来,还发现了有人走过的痕迹。
李道玄知道,他们已经靠近了那个药王村。
“玉……娘子,我去喝口水。”
陈紫玉没有说话,而是静静看向西北方,在云雾深处,隐约可见一个小小的村庄。
她身为红衣,对阴气十分敏锐,开始察觉到了一丝异样。
李道玄来到一处溪边,捧起山泉水,就开始喝起来。
爬了这么久,他也有些口干舌燥。
但喝着喝着,他突然发现眼前飘过了一个东西,那是一个头巾,李道玄脸都黑了,连忙把口中的水吐出来。
紧接着,顺着溪水又飘来了几根红色的毛发。
李道玄运转法眼,能看到那几根红毛上缭绕着浓郁的阴煞之气。
他将红毛捞出,皱眉道:“奇怪,这是什么野兽的毛发?”
突然,他目光一凝,只见远处一道身影顺江飘来,是一个不知生死的男子,他身穿黑色劲袍,紧握戟枪,身长九尺,肩宽三庭,方面大耳,鼻直口方,任谁见了都要称一声,好一个威武男儿!
只是此刻他紧闭双目,脸色苍白,宛如浮尸一般。
李道玄此刻运转着法眼,看到此人时,不禁暗暗称奇。
他受了极重的伤,但即便如此也没有死,而且此人命格如同龙虎,气象不凡,身处绝境,竟还有威武之气,寻常鬼怪不得近身。
恐怕就算遇不到他李道玄,此人也一定会被人救下,不会轻易死去。
当然,能遇到自己,也是他的气运的体现。
李道玄没有多想,伸手将他捞了上来。
“好家伙,看起来不胖,可真够沉的!”
以李道玄的臂力,都觉得有些沉重,可见此人之不凡。
当看到此人的伤口时,李道玄目光一凝,只见他的左臂被咬掉了一大块肉,腰下也有深入骨头的爪痕,身上沾染了许多红色毛发。
但即便伤得如此之重,他还是紧紧握着手中的戟枪。
李道玄伸手一探,还有一丝鼻息。
“遇到我,也算是你命不该绝。”
一边说着,他掏出了一张长生符。
第117章 初唐名将,红毛怪物
“却病延年,按行五岳,八海知闻,魔王束首。侍卫我轩,凶消秽散,道气长存,急急如律令!”
掐诀念咒后,长生符化作一道金光,遁入那昏死男子的体内。
李道玄能看到,他体内的阴煞之气迅速消散,脸色也慢慢变得红润。
对于普通人而言,长生符已经算是灵药了。
两个时辰后。
这男人已经快苏醒了,他面色红润,呼吸平稳,伤口竟已经开始结痂。
李道玄暗暗惊讶。
这固然有长生符的效果,但恢复的如此之快,也是因为这人体魄强大,有着一身横练的筋骨。
他已经检查过了,这人并非修士,应该是武夫,虽然武艺高强,但并没有太大威胁。
否则以李道玄的性子,在他苏醒前,肯定要里三层外三层的绑几圈。
谁知道他是好是坏?
李道玄向他走去,就在快到他身边时,这个男人突然睁开双目,如虎豹般从地上跃起,手中戟枪一抖,宛如龙吟,枪尖刺在李道玄的喉咙前,只差分毫。
“好戟法!”
李道玄赞叹道,同时示意玉姐不要出手杀人。
刚刚要不是他悄悄挥手阻止,眼前这个威武汉子,恐怕就已经被青玉遁天簪给刺破脑袋了。
而当看到眼前是一个白衣书生,而非那吃人的红毛野怪时,男人立刻收起了戟枪,对着李道玄躬身道歉。
“实在抱歉,我还以为阁下是那吃人的野兽。”
李道玄目光一动,笑道:“无妨,我见大侠顺流飘下,便出手相救,其实也谈不上是救,主要是大侠自己体魄好,恢复的快。”
听到是李道玄将自己救上来的,男人眼中露出浓浓的感激之色,他不顾隐隐作痛的伤口,再次深深行礼,道:“在下薛礼,多谢先生救命之恩!”
“不必客气——”
李道玄突然愣住了,然后上下打量着他,问道:“薛礼,你字什么?”
薛礼愣了一下,道:“薛礼,字仁贵,先生听说过我的名字?”
李道玄精神一振,何止是听说过,简直就是如雷贯耳,久仰大名!
薛仁贵,初唐名将,贞观十八年从军,在东征高丽的战场上大放异彩,单枪匹马,斩将夺旗,李世民曾感叹道,朕不喜得辽东,喜得卿也。
后来薛仁贵南征北战,留下了许多传唱千年的佳话,如三箭定天山、良策息干戈、爱民象州城等。
只可惜后来因为猪队友,无奈兵败大非川,被贬为平民去种地,直到七十岁时,因突厥大军来犯,他才被临危受命。
当时突厥大军听说唐军将领是薛仁贵,还不敢相信,直到沙场之上,薛仁贵脱下将盔,露出苍颜白发,竟将突厥将领吓得闻风而逃。
而薛仁贵以七十之龄,斩首万级,生擒三万,大败敌军!
但可惜的是,那一战之后,薛仁贵便油尽灯枯,很快因病而死,只留下一个脱帽退万敌的传奇典故。
李道玄读唐史时,就经常惋惜,一代将星,却白白虚度了太多岁月。
“先生认得在下?”
薛仁贵有些诧异,他看着李道玄,只觉得此人虽然看着文弱,但气度不凡,若是自己见过,不应该会忘。
李道玄回过神来,笑道:“只是和我一位故人的名字相仿,对了,你究竟遇到了什么野兽,凭你的武艺,也无法自保吗?”
薛仁贵听到这话,眼中犹有些惊惧,道:“薛某从小习武,自负有些武艺,常入深山之中搏杀虎豹,一来可以磨炼武艺,二来也能赚些钱物。”
他突然叹气道:“但我还是第一次遇到如此可怕的野兽,它全身长着红色毛发,形似猿猴,吼声如雷,动作快如闪电,力大无穷,而且刀枪不入,连我的弓箭都无法射穿!”
李道玄暗自思忖,这是什么怪物,难道是山精野怪?
“对了,我看二位的打扮,莫非是来游山玩水的?”
薛仁贵问道,他也看到了一旁的陈紫玉,只觉得惊为天人,没想到天下竟然还有这般美丽的女子。
她静静站着,目光从未离开过李道玄。
薛仁贵不禁暗自感叹,恩公真是好福气。
李道玄笑着拉过陈紫玉的手,道:“在下李道玄,这是我家娘子,我二人倒不是来游玩的,而是要去那药王村拜访一位亲戚。”
听到药王村三个字,薛仁贵瞳孔一震,脱口而出道:“万万不可!”
李道玄有些诧异,道:“薛大侠为何这样说?”
“大侠谈不上,恩公若不嫌弃,叫我一声薛兄弟便好。”
顿了顿,薛仁贵一脸凝重道:“先生,那药王村,非常古怪,我之前便是在那里遇到了红毛怪物!”
“哦?可否具体讲讲?”
对于救命恩人,薛仁贵自然知无不言。
“不瞒恩公,我之前便是借宿在那药王村中,那里的气氛非常古怪,有一种说不出的压抑感,另外,我总有种被人暗中窥视的感觉。”
“昨日深夜,我正在研读兵法,突然闯进了一只红毛野兽,我提戟与之交战,从村子中一直打到了山林荒野。”
“那怪物也不知是什么东西,竟越战越勇,最后重伤了我,危急之下,我跳河逃生,才侥幸活了下来!”
李道玄听他说完,心中隐隐有种预感,那村子中的古怪,恐怕就和这红毛怪物有关。
摇摇头,他道:“这次我们夫妻是有要事,必须要去拜访那位亲戚,就算有古怪,也不得不去。”
说罢他笑道:“李某不才,倒也会些剑术,应该足以护身。”
薛仁贵听到这话,心中一叹,这位先生怕是没有把他的话当回事。
不过他也能理解,读书人嘛,子不语怪力乱神,没有亲眼所见,自然不会轻易相信。
至于那所谓的剑术……
薛仁贵早就仔细观察过对方,有些练武的痕迹,但并不多,手上也没有老茧,就算真会剑术,怕也只是初学。
花拳绣腿罢了。
李道玄对他抱拳笑道:“天下无不散之宴席,薛兄弟,趁太阳未落,你快快下山吧,我相信,若是有缘,自会有再见之日。”
说罢,他便准备拉着陈紫玉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