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
文桂芬走在前面,说是赶回家给徐志做饭吃,也有给他们独处机会的意思。徐志见文桂芬走远,扭脸看向春桃认真的说:“我吃啥不要紧,喝稀汤都可以,但工钱不能打折扣。”
见他这么严肃,春桃也认真起来,问:“你想要多少钱一天?”
徐志让春桃靠过来一点,然后轻轻说了几个字,春桃眨眨眼睛嘴角微抿,又想笑又害羞,男人在她耳畔轻声说的是。
“我要一千金。”
……
“哎呦,你瞅瞅人家,眨眼功夫就收了二分地,你还有脸歇,快起来干活。”隔壁田白添贵他婆娘用下巴指指徐志,然后冲白添贵喊道。
收稻日说到就到,徐志提前两日自带镰刀登门,和罗家人一块起早贪黑的收稻子。在盛夏六月,白天日头毒辣,热风阵阵,只有早晚爽快些。因此,他们都是半夜起床,摸黑下地,从凌晨一直干到中午,等太阳把大地、空气烤得热乎乎烫手,他们就回家吃晌午,然后美美睡一觉,等太阳落山再一直干到月上中空。
罗友良家里地多,还有还些地形不好,七零八碎的小块土地,并且按照承诺,罗大郎去白添贵家帮了一日工,即便如此,罗友良家还是全村最先收完稻谷的,在其他人家稻子还没割完的时候,罗家已开始一心一意晒谷子,新收割的稻谷有一股新鲜的青草香味,任何一个庄户人闻见这味道都会感到高兴,这是丰收的味道。
今年是好年景,丰年,地里打的粮食比往年多的多。
“要是徐志没来,咱们起码得晚三五天。”罗友良说。
春桃听了在一旁赞同的点头,徐志大哥干起活儿来又麻利又爽快,他镰刀磨得很快,左手搂稻秸右手挥镰,伴随着‘唰唰唰’的收割声,稻子一片接一片倒下去。帮罗友良家收完后,罗大伯罗友贤家还有几亩地没搞定,徐志把镰刀磨快,又去罗大伯那边帮忙。
“没曾想徐志干农活是把好手,我以为他在军营里泡着,只会打仗哩。”这日晌午,罗友良一边抽旱烟一边说。
春桃在边上剁猪草,头没抬,手没停,话却接的利索:“他们在边疆也种地,八年时间哪可能日日打仗,休战时就种地,到收割的时候要抢收,敌军说不准啥时就来了,所以,徐志大哥收稻子比一般人快,这都是练出来的。”
嗬,边上文桂芬不由侧目看自家女儿一眼,她知道的还挺多。
罗友良深吸一口烟,慢腾腾吐出来:“徐志和你说的?”
“嗯,不然我上哪儿知道去。”春桃利索答了才抽空看她爹一眼,瞟见爹的眼神复杂,春桃心中一紧:“爹你咋了?”
“没啥,你快剁吧,猪等着吃。”罗友良起身走出堂屋往卧房去,边走边说。家里没人能理解做老父亲的心情,看见女儿和徐志好,无话不谈,他既失落又高兴。
凭徐志在收稻时的表现,四女女婿就是他啦,这样勤快麻利的女婿,可不比姓许的兔崽子好百倍千倍。
为了庆丰收,也为犒劳徐志,罗友良特意叫大儿子去弄了只鹅回来,来个爆炒大鹅肉开开荤。这天早上,徐志帮着把罗家的谷子摊在晒谷坪上晒,忙完之后找春桃一块去后山转转,上次捉的野兔在收谷过程中陆续吃完了,徐志说再去捉几只。
走到半路,徐志突然掏出一个荷包来,言简意赅道:“钱。”
作者有话说:
不好意思!计划赶不上变化,最近太忙了,请假至10.10更新!
第20章 春桃
◎娶个厉害媳妇◎
春桃和徐志上回说起过银子的事,已经好多天前了,春桃没当真,钱这东西人人都想要,要得越多越好,她和徐志的交情还没到那份上,因此春桃说完就将这事撂下,没期待什么。
可当徐志真的将钱袋举到眼前,她还是既惊喜又意外:“徐志大哥,你别是开玩笑的吧?”
徐志直视着春桃的眼睛:“没开玩笑。”
他目光坚毅语气笃定,认真说着。认识他这些天,眼前这个男人没说过虚话,一口唾沫一颗钉,做的事比嘴里说的漂亮,春桃抿抿唇,看看徐志的眼睛又看看那个蓝布钱袋,心想还是得把话说清楚,于是扯着徐志的袖子将他往路边拉,引他坐在树下的大青石上:“徐志大哥,千万别怪我说话不吉利,做买卖这事吧,有风险的,亏啊赚啊的都正常,这钱投进去一切顺利是个赚,要是走背运亏的一个大子儿不剩也是可能的,你千万想好喽,上了这条船不兴走回头路啊。”
徐志抹了把额上的汗:“我明白,咱俩合作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就和战场上的战友一个意思。”说罢,直接拉过春桃的手,将钱袋塞在她手中。
冷不丁的,春桃手往下一沉,这钱袋很有分量。徐志手指手掌带着茧,摩挲着春桃的手背时有些酥麻的感觉,酥酥麻麻的滋味儿像流水一样从手荡漾到后背,接着往头顶汇聚,春桃强忍着才没有露怯,不过脸一定红了,因为她觉得浑身发热,好在徐志的手飞快的收回了,为了掩饰紧张,春桃赶紧将钱袋子打开。
“这太多了。”春桃吓了一跳,原以为最多□□两十多两银,没想到徐志这样阔绰,里面足有三十两银子,白花花银灿灿的耀人眼,说实在的,春桃还是第一回 看到这么多银子。
徐志倒是淡定:“多么?我还怕不够,要是不够用,我那还有。”
春桃攥着钱袋,心里暖呼呼的,她看着徐志笑了:“原来你是个大财主。”光看徐志一身旧衣烂裳,实在想不出他是个随便能拿出三十两银子来的人,要是春桃去徐家村见过徐志家的破房,一定会更惊讶。
“春桃。”徐志支着腿,手搭在膝上面向春桃,音色因为语速放缓变得更加低沉:“我家穷,算不上什么财主,这些年的饷银都托人寄回家,估摸着都被我爹霍霍完了,没存下个啥。”
“不过,我回来的时候上头发了钱,长官也给了些赏赐,七零八碎的加起来有二百多两,回家后花销了一些,我现在手里还剩二百出头。”
春桃咽了口唾沫,低嗯一声。
徐志接着讲:“我爹是个大漏斗,有多少花多少,身上的钱过不了夜,这二百两我不交给他,我是这样打算的,我家那房破烂的不像样子,也不够宽敞,得叫人修缮一番再打新床新柜子新凳子,估摸得花二十两,然后是我家的田地,全是荒地位置也不好,我准备和人换成好地,估计也得花个几两银。”
春桃羞的将头低下,直直的看着鞋面,徐志和她说这些等于在交底,她已经明白他的意思,也猜到他接下来要说啥,饶是春桃有主意性子外向,面对着这些还是难免羞涩。
“找媒婆提亲,办酒席,置办新衣裳新首饰估计要三四十两。”徐志说。
春桃羞的脸都成了红纸,抬头轻瞪徐志一眼:“我还没答应嫁你呢,你倒样样都想好了。”
徐志目光灼热,牵住春桃的手腕:“嫁我吧,我一定对你好,让你过上好日子。”
这个男人好像不知道什么叫做委婉和矜持,说完以后还觉得不够,屁股往春桃那边挪了几分,男人身上热烘烘的像个火炉,把春桃也烤的热乎乎。
“成亲的时候我给你买全套的新衣裳,用上好的料子,咱做好几套,镯子、戒指、簪子、耳环找银匠给你打套分量足的,再打一个金戒指,等有钱了,全给换成金的。”这话若换个人讲,春桃一定不信只当那人在吹牛,可这话从徐志嘴里说出来,可信度便是百分百。
见春桃没做声,徐志以为是刚才的话没打动她,继续表忠心:“等你嫁过来,家里让你当家,啥事你说了算,钱都归你管,要不,我明儿就把钱全交给你?”
噗呲一声,春桃笑出了声,其他事情上看徐志很精明,这事上咋有些憨傻愣,春桃望着徐志:“全给我?你就不怕我来个不认账,把你的钱全吞了?”
徐志挠挠头:“你不会。”他看上的姑娘,没有那副毒肚肠。
关于徐志家里的事情,春桃没有特意打听过,但是经过这些日子的接触,不特意打听也知道了不少,尤其知道他爹徐瘸子是个又懒又好享乐的人,还很无赖,徐志刚才说的新衣裳、全套银首饰、金戒指春桃虽然高兴,但明白那都是面上的事,不能当饭吃,如果真嫁给徐志,过日子还得来点实际的,譬如谁管钱谁当家。
“我管家?我年纪这么小,服不了众咋办?”春桃说。
徐志挺了挺胸:“我给你撑腰,没有谁不服。”徐家现在靠徐志支撑门户,有他这句话,有他做靠山便够了。
春桃抿嘴直笑,把钱袋收好:“回去后我俩研究一下做买卖要多少本钱,咱先去捉兔子吧。”说完站起身拍拍衣裳上的灰尘往前走去。
“好。”徐志高兴的一抬眉,快步跟上。许是人逢喜事万事顺,许是想在春桃前面多表现,也可能是搞定了准媳妇以后想讨好岳父母和大伯,这次捉兔子徐志比上次还要卖力,运气也不错,最后收获了八只大肥兔子,提在手里沉甸甸,收获满满的下山去。
路上遇见村人,人人都纳罕:“后山上的兔子狡猾的不是成了精了吗?变得这么好抓了,你们瞧罗老二家做客的那小子,手上都提满啦。”
徐志难得冲他们露个笑脸:“好抓。”
于是收稻结束后,好些个后生都奔后山去抓野兔,可他们连兔子毛都没摸到,只猎到了麻雀山雀,拔毛洗涮后架在火上烤,根本没有几口肉。村人想着徐志手里的大肥兔子啃着光秃秃的麻雀腿,心想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徐志咋就这么会抓嘞。
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当天下午徐志和春桃提着八只兔子满载而归,徐志和春桃提溜了两只给大伯家送去,接着罗有良找人要的鹅也到了,足有八九斤。
文桂芬热灶烧开水,招呼着男人们将大白鹅和一只肥兔子收拾出来,刚收拾好,罗大伯、罗大嫂带着家里的孩子媳妇到了,刚才徐志和春桃送兔子的时候就说了,今晚上一起吃夜饭,罗大伯没空手来,抓了两尾大鲤鱼来做添菜,还有一截过年时做的腊肉肠。
“你们都闪开,让我来弄。”罗家大嫂一进院门,就找围裙,围好以后撸起袖子就进灶房忙和,罗家大嫂厨艺不错,人也随和,直接把蹲在灶房角落剥蒜的罗小弟轰了出去,接着扯正往灶口添柴的春桃的胳膊:“你今儿也累着了,在山上奔了一天,也歇会吧。”
灶房里有她们妯娌二人加二儿媳吴秋华足够,人多了倒碍事。
“大嫂,你是客,你也歇着去吧。”文桂芬用围裙抹着手上的水,说着推着大嫂的胳膊要往堂屋去,说给她倒水喝。罗家大嫂胳膊肘一抬,闪到边上直接拿起菜刀切起姜来。
“跟我你还客气?上我家吃饭你不也下厨?瞎客气!”罗家大嫂一边说边用下巴指向门外:“说正经的,他俩现在咋样?”
他俩,指的自然是春桃和徐志。
边上吴秀华正摘葱花,本来留下她在灶房帮忙心里还老不情愿,脸都垮着,一听罗大嫂的话立刻竖起耳朵仔细听起来,这等八卦消息她可不能错过,瞬间也忘了多做事儿的委屈。
“我瞅着不错,待一块的时候总是说说笑笑……”
……
这个家里关注徐志和春桃的还不止文桂芬、罗家大嫂、吴秋华等女眷,罗大郎的眼睛也偷偷注视着。春桃被罗家大嫂从灶房里喊出去,直接推门进了罗小弟的房间。罗小弟和春桃只差几岁,从小到大就数他俩关系亲密,春桃去罗小弟那屋不算个啥,问题是小弟刚才提着酒葫芦沽酒去了,他那屋现在待着徐志,一个大男人在里头,四妹咋能往里头钻。
“哼!”罗大郎心里头堵得慌,做事难免手重,媳妇儿叫他拿块干净尿布,他一个不留神把地上的矮凳给绊倒了,差点把娃吓哭。罗家大媳妇叫江木兰,刚生完娃几乎不出屋,不过家里的事儿都看在眼里,她结果罗大郎递来的尿布嗔怪了一句:“你仔细点儿,娃儿吓哭了难哄。”
罗大郎摸了摸儿子的脸蛋,接过媳妇手里尿气腾腾的脏尿布扔在木盆中,眉间的川字始终解不开。
“得啦,你烦啥呢。”江木兰用脚勾勾丈夫。
罗大郎在床上寻了块宽敞地方斜躺下:“和你说不清楚。”
“我咋不清楚,你烦春桃和徐志的事儿,你瞧不出来呀,爹娘态度变了,看上徐志做女婿喽。”江木兰低声说道。
罗大郎心里一咯噔:“不能吧。”他可是亲耳听见爹娘嘀咕说徐志家里不好,春桃嫁过去要受委屈的。
“咋不能,没瞧上爹能整只鹅来给他吃?就是瞧上了才准备好菜嘛,要不然青菜炖萝卜就给招待了。”江木兰心思比罗大郎细多了,她又透过窗户缝指向灶房:“刚才春桃在里面帮忙,是被硬推出来的,这是长辈想让她和徐志兄弟多说话嘞,不然老早把俩人喊开啦,你还不懂?”
罗大郎双手捧着头,唉声叹气:“爹娘糊涂。”
“孩大了不由娘,姑娘有自己的心思,留来留去以后怪家里人,还不如随她的心愿,况且,徐志兄弟我瞅是个有主见的男人,春桃嫁过去不一定吃苦,说不准是享福,你呀,就别操那么多心了,有时间在这儿叹气,还不如出去找徐志兄弟多聊聊,给你妹子把把关。”江木兰慢慢道。
这话说的恰到好处,讲到了罗大朗的心坎里,他一骨碌爬起来,掀开门帘子出去了。
……
天色渐暗,太阳落山了,屋子里的光线随之变得晦暗不明。罗小弟住的屋子是罗家最小的一间卧房,里面只有一张床,连凳子都没有,除了作为小儿子的睡房外还是堆放家里的杂物的屋,东西很多,唯一能落脚的地方就是睡觉的床,因此春桃和徐志一个坐床尾一个坐床头,正在商量做什么买卖。
“叫我看,做吃食最好,销的快资金周转快,成本低也不压货,风险比较较小。”春桃说。
徐志略一想,点头说对:“先做起来,做着做着咱就入行了。”
“炸麻花、摊煎饼、包子馒头我都会做,不会的也可以学。”对自己的手艺春桃还是很满意的,不过光会做不行,在哪里卖也是个问题,俩人商量一阵,决定寻个时间出去看看,找个做买卖的地方。
正聊的高兴,门外突然响起脚步声,罗大郎举着一盏煤油灯进来了,鹅黄的烛光照在他脸上,脸色瞅起来不大好,两边嘴角往下撇。
“大哥。”春桃道。
“天都黑了,咋不点灯。”罗大郎心口压着一块石头一样堵,黑灯瞎火的谁知道徐志会做什么,不过看见两人一个床尾一个床头,规规矩矩隔了一尺多的距离,他心里又舒坦多了。
说着罗大郎将油灯塞到春桃手中,说完出屋去了,等他一走,春桃噗一声又将灯给吹灭了,外面天还没彻底黑,他们在屋里又不做针线活又不找东西,为了节约煤油,屋里根本不用点灯。罗大郎在担心啥,春桃心里门清,正因为知道,脸皮又发热了,她碰碰徐志的衣袖:“走,咱出去。”
徐志凑身过来:“我还想坐会儿。”他喜欢和春桃单独待在一块,怎么待都不够。不过话才说完,春桃就起身往门外去了。
“那你坐吧。”徐志身上太热了,春桃一靠近他脸上就烧得慌。
作者有话说:
专栏完结文古言种田文:
《锦鲤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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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春桃
◎修缮房子好说亲◎
稻谷收完了,徐志隔天就回家里去,找了徐家村的族人来修缮自家房屋。徐志家是到他爹这一代才穷的,徐家爷爷那一辈家里日子过的不赖,徐爷爷一辈子就得了徐瘸子一根独苗,对独子百依百顺,要啥给啥,徐志觉得他老爹一辈子都没长大,到胡子头发白了都和个孩子似的没责任心没担当,只晓得吃喝玩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