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节

  春桃是过来人怎么能不明白小姊妹的心思,于文捕快那样不爱说话的性子,若真的承诺送罗巧妹东西,他一定不会食言。他们两个若是看对了眼,她和徐志用点力气,说不定真的可以成一桩美好姻缘。
  “巧妹,你听我说,你今年十七也不是小孩子了,你家人可有给你说亲?”春桃拉过罗巧妹的手问道。
  罗巧妹红着脸,咬着下唇摇了摇头:“年后说过一门亲,但后来吹了就没有下文,听爹娘的意思,预备再给我说亲的。”
  “那便是没有婚约了。”春桃把声音压低了一些:“你说的那个人是镇上的捕快,你瞅他这个人怎么样?我若做媒人给你们牵线搭桥,你愿不愿意?”话才说完,罗乔妹的脸更红了,红彤彤的活像一个大苹果。
  “春桃,你可别拿我打趣了,他是镇上的捕快,是官家人,怎么可能瞧得上我?”
  这倒是实话,做捕快的有前途,一般不会娶乡下姑娘做妻子,可文捕快没有家里人为他操心,若不是徐志这好兄弟操心他的姻缘,恐怕这木讷的家伙将要打一辈子光棍,能有一个乡下姑娘做妻子,已经是他交了好运。而且罗巧妹无论是长相、性格、人品,都与文补快相配,在春桃看来两个人只要性格合得来,就比什么都重要。
  “当然瞧得上,你别害羞,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多正常的事情,我是在认真的问你呢?那文捕快今年二十七岁,尚未婚配,你如果愿意我帮你搭线,这是一辈子的事情,你好好想想,不必着急答复我,我明日才回徐家村,你明天想好了再同我说。”春桃笑着温声说。
  罗巧妹没有言语,春桃所说的道理她很明白,咬唇点点头:“我记下了,明日我来寻你。”
  “这事儿要真成了,他可要请咱们好好的喝一顿酒。”徐志笑着说,
  春桃抿抿唇:“我瞅着这事八成能行,罗巧妹应该只是害羞想要矜持一下,明日一定会同意,女子若对男子没有好感,是不会对他念念不忘的。”很明显,这些天罗巧妹一直想着文捕快。
  说来也是凑巧,今日春桃回门,白凤霞竟然也回娘家。
  原来上次王翠云和白四去看了她以后,说要给她找些助孕的药吃,但那老中医说这药不能随便乱开,亲自诊脉以后才能抓药。因此白四两口子就让白凤霞找个机会回家一趟,白凤霞好说歹说,刘二汉才开了尊口允她回家一日。
  白凤霞回到家,预备下午去看中医,早上边在罗春桃家院门口转来转去,她和春桃关系不好,不便进屋,多走了几圈被罗家几个小姊妹瞅见了,白凤霞立刻哼哼两声赶紧溜走。她之所以在罗家院门前徘徊,全是为了一个人,那个人便是许秀才。
  那日春桃走后,白凤霞被一个人拽进了灌木丛,当时她吓得不轻还以为遇见了什么歹人,结果定睛一看,竟然是许秀才。原来许秀才对春桃惦记不忘,又听说春桃要和人家订亲,那几日一直在罗家村徘徊,想要找机会和春桃说话,但因为徐志一直在春桃家里,因此没有得到机会。他把白凤霞拽进去,一是听到原来白凤霞一直喜欢他,心里欢喜,二是想白凤霞和春桃同村人,小女孩间必定经常说话,他可以托白凤霞帮他传话给春桃。
  这徐秀才也是个榆木脑壳,不通人事,见白凤霞和春桃吵成那个样子,竟然还以为她们之间可以传话。不过白凤霞见到许秀才心就砰乱跳,当许秀才问她可不可以帮忙传话的时候她想也没想就答应了。只要许秀才能和她多说几句话,叫她做什么他都乐意。
  过了些日子许秀才还真托她传话给春桃,并给了一封信,许秀才的原话是让白凤霞把这信交给春桃,并告诉春桃,他会一直等她。至于怎么个等,这等究竟是个什么意思白凤霞搞不明白,但受人之托,总要有个结果,因此白凤霞这次回村,除了看中医外还要给春桃送信。
  “你来做什么呀?”
  “对呀,我记得某个人说过一辈子也不要和咱们姓罗的说话,怎么巴巴的跑到人家院子里来现眼。”几个罗家小姊妹嘴巴不饶人,白凤霞躲开一次又悄悄的回来,正想抽个空把春桃叫出去,这几个罗家的小姊妹就发现了她,还一阵阴阳怪气,
  “你以为我稀罕跟你们讲话,我只是凑巧路过而已。”白凤霞最是好面子,被奚落之后反唇相讥,转身就走,人是走了,可那封信还捏在袖子里,刚走几步迎面就碰上了她娘王翠云,姑娘一回家,没坐一会儿就不见了人影,当娘的有一肚子话要嘱咐她,自然要出来寻。
  远远的王翠云就喊:“凤霞,你干啥呢?快跟娘回家去。”
  “没干啥,没干啥,就是出来走走。”白凤霞略有几丝慌乱地说。
  王翠云脸上堆着笑:“是了是了,我家姑娘整日在刘家吃香的喝辣的,什么事都不用做,整天坐着也做乏了吧?好不容易回家一趟,当然想到处走走了,待会儿再走,娘有话要同你说呢,跟娘回家吧。”
  白凤霞应声好,那封信在袖子里捏得更紧了。一整个上午包括吃中饭的时候,她都心不在焉,一边回味着许秀才同她说的话,一边又记恨春桃,没想到她都嫁人了还不改狐狸精的本色,勾的许秀才对她念念不忘,还传什么信什么话,真是气死她了。
  许秀才为了哄白凤霞帮她,在白凤霞面前说了不少好听话,文桂芬骂的没有错,亏他是个读书人,真是读书读到狗肚子里去了,为了利用白凤霞,为了利用白凤霞对自己的心意,许秀才说的是男女之间不该讲的话,什么白凤霞长得美,若不是他心中早有所属,便会喜欢白凤霞云云,白凤霞婚后和刘去病根本就没有什么感情,被许秀才这一番话哄的更是头脑发热。
  “凤霞,凤霞,你在想什么?听见娘跟你说的话了吗?”王翠云拉着女儿的手说了一箩筐的话,只见女儿时不时的点点头,或者嗯一声,可那眼神飘忽不定,明显没往心里去。
  “娘的话你不要不放在心里,我是过来人,这男人呀,你要拿捏住他,就要得到他的心,得到他的心也简单,男人就喜欢温柔的、漂亮的、勾人一点的,你呀在你男人面前,千万要温声细语,不要和他对着来,有时候呢也要放得开些,新婚夫妻嘛,总是干柴烈火,这段时间你先忍着些,等孩子生下来就什么都好了,听见了吗?”
  白凤霞撇了撇嘴:“我看见他那个病秧秧的样子就烦,懒得靠近他。”
  王翠云眼睛一瞪:“你不靠近他,你要靠近谁?他现在是你的男人,你当然得近他的身。”
  白凤霞又不说话了,她的眼前浮现出许秀才斯斯文文的模样,惦记着许秀才,她把袖子里的那封信捏得更加紧,忽然脑中灵光一闪,想出了一个法子,反正春桃也不愿意跟许秀才说话,许秀才根本无法得知这封信是传了还是没传,白凤霞冷哼了一声,趁家里人不注意,悄悄把信撕碎了,往灶膛里塞烧了个一干二净,等下次见着许秀才,她就说春桃直接把信给撕了,并叫他再也不要去找她,如此,徐秀才总该对春桃那小贱人死心了吧?
  在家歇了一晚上,第二天早晨徐志和春桃没有先回徐家村,而是往镇上去。家里缺不少过日子的东西,春桃想去采买一些,另外一个也去找一找文捕快,罗巧妹早上来家一趟给了回应。想了一夜,罗巧妹褪去了羞涩,多了几分镇定,大意就是说文捕快人很好,若他也有那个意思可以,可以多接触接触,如果脾气合得来,她乐意跟文捕快一起过日子。
  人家姑娘都先表了态,春桃和徐志当然要把这个好消息带过去,让文捕快好好的把握住千载难逢的机会。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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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6章 036
  ◎接手豆腐坊◎
  深秋时节, 林间小道上的树叶早已枯黄,一阵秋风掠过,叶子纷纷坠地, 在地上铺成金黄的一层, 不知名的鸟雀在林子深处啾啾叫个不停, 趁路上没人, 徐志的胆子大了几分,伸手将春桃揽在怀中,低声问她冷不冷。
  “刚出门时有些凉,现在走了走身上发热便不冷了。”
  徐志温柔的瞧着媳妇儿, 怎么瞧都瞧不够, 只觉得她样样都好,令他忍不住想将人揽在怀中。小夫妻两个腻歪的走在一起,走了一会儿很快到了岔路口,岔路口附近村子多, 路上的行人也多了起来,春桃赶紧将徐志推开, 脸颊红红的:“好啦,各走各的吧。”
  他们走了两刻钟,太阳终于升起, 薄薄的日光照在人身上, 终于不冷了。
  逢五遍是镇上赶集的日子, 今天恰好是十月十五, 镇上热闹极了, 早上出来时他们在家里简单的吃过早饭, 走了一阵子早上喝的稀粥消化的差不多, 春桃摸了摸肚子, 夫妻两个默契的对视一眼,不约而同的想到了一处去:“走,去吃面。”
  面条要热滚滚的刚出锅的最好吃,面汤无需多的佐料,只要加大骨头浓浓的熬出白汤,撒上一些葱丝姜末和蒜末调味,再配上筋道的白面条就是一碗好面。
  “客官请慢用。”店小二用托盘端着两碗肉丝面上桌,一缕缕的热气从面碗里升腾,既有大棒骨熬出来的香,也有葱花姜末的清新,桌上有可以自己添加的调料,徐志往春桃的面碗里加了半勺油辣子,少量的醋,然后取了筷子放在她手中,温声说道:“快吃吧,凉了滋味就不美了。”
  春桃笑着点点头,刚吃上两口就见徐志将自己碗里的肉丝选出来,夹在她碗中。春桃抬眼瞧着他,徐志动了动嘴皮:“我不爱吃肉。”
  “别哄我,你爱不爱吃肉我还不知道吗。”春桃皱了皱鼻子,夹了一筷子肉丝喂到徐志口中:“快吃。”
  徐志看看春桃的脸,舔了舔嘴唇张口将肉吃掉。
  “卖冰糖葫芦喽,又甜又脆的冰糖葫芦喽。”远处传来小贩们的吆喝声。
  今天是赶集日,镇上比往日要热闹的多,卖冰糖葫芦的、卖烧饼的、卖薄脆的、卖瓜子花生的小贩也比往日多。面馆门口就有一个小贩,举着一个稻草做的墩子,上面插满了红彤彤的冰糖葫芦。那小贩一边吆喝,一边揣着手,嘹亮的声音传了很远很远,春桃不禁多瞧了他几眼。
  “你想吃?”徐志问。
  “那是小孩吃的东西,我不想吃。”春桃回答道。不过她这回答徐志并没有听见,因为他说完之后就起身向小贩走去,不一会儿再回来,手上已经捏了两串冰糖葫芦。春桃说不爱吃自然是假,山楂酸甜,糖衣香脆,混合在一块儿又清爽又开胃,她向来很喜欢。
  “又花钱了,最近咱们的开销太大了,得省一点。”春桃吃着冰糖葫芦说道。
  “该省则省,再怎么省也不能省你嘴里那口吃的。”徐志说完顿了顿,他还有一半话没有讲,今天到镇上来,他预备给春桃买一些女儿家喜欢的小玩意儿,比如说香粉、头油、手帕之类的,徐志不大懂女人喜欢什么,只在军营的时候听同僚们说过几句,懵懂知晓女人大抵都喜欢打扮,香粉头油都是装饰之物,春桃应该会喜欢,不过他又怕春桃心疼钱,待会儿不肯买,便打住不说,准备等逛街的时候瞧着合适的直接买了来送她。
  “面吃完了,咱们走吧。”
  二人从面馆中出来,太阳已经升得很高,温度也比早前高了不少,加快脚步在街巷内走了一会儿,竟然出了薄薄的一层汗。他们俩先去了衙门,向看门人打听文捕快的下落。
  那个看门老头倒是好说话,从前见过许志和春桃两回,知晓他们是文捕快的熟人,还挺热心。
  “今日衙门里有事忙,文捕快正与县丞大人他们论事,恐怕得过上一会儿才有空闲,你们进屋坐坐吧。”说着门房喊春桃和徐志到屋里来喝水歇脚。
  “好意我们心领了,今天是镇上的集日,我们恰好有些东西要采买,劳烦老伯待会儿见着文捕快的时候同他说一声,就说我们来找过他,下午的时候会再来寻他。”
  “好,我一定转达。”那门房老头乐呵呵地应了。
  春桃好久没有逛过大集,前阵子摆摊倒是经常到镇上来,可那是为了忙生意,并无闲心逛一逛,走一走。今日秋高气爽,天高云淡,正是逛集的好日子。
  “徐志哥,咱们去布坊看看,我瞅老二老三的衣裳都破了,如今天已转凉,该给他们添新衣裳了。”春桃说。
  到底还是女子更心细一些,扯布做衣裳是徐志没有想过的,只要两个弟弟没有衣不蔽体,恐怕他永远想不到要给他俩做新衣,徐志点点头:“好,给你也扯一块。”有好事徐志总是忘不了自家媳妇。
  布坊的内掌柜很是热情,徐志和春桃给徐家老二老三各扯了一身衣料,春桃想到不能厚此薄彼,便给自家小弟又要了一身,,春桃又想到徐志的衣裳也没甚新的,便给他添一套秋衣,加上自己的一套,一共要了五套衣料子,足足花了两吊钱,春桃有些心疼,徐志倒是畅快:“钱花了再挣就是。”
  买完了衣料子,春桃又要了一些针头线脑。两人在集市上走走停停,陆续采买些过日子的小东西,如火钳子、打火石等等。
  “徐志大哥,我瞧这些豆腐不错,咱买些回去做毛豆腐吃吧。”春桃一眼就看中了豆腐摊上的白豆腐,方方正正,又白又嫩,瞧上去很新鲜水灵。
  “哟,姑娘你还会做毛豆腐呢,毛豆腐好吃,就是考验手艺,你可真不简单。”边上一位正买豆腐的大婶搭话道。
  “以前做过。”春桃笑着回。
  那位大婶子买的不少,一边将挑好的豆腐递给摊主边冲春桃说:“我买这豆腐也是拿回去做毛豆腐吃的,你今天一定要多买些,这家豆腐坊的豆腐滋味可好啦,只是可惜呀,过了今天他们就歇业了,以后想吃也吃不着喽。”说完付了摊主铜板,满脸遗憾的离去。
  听了那大婶的话,春桃和徐志仰头看了看招牌,上面写的是黄氏豆腐,这黄氏豆腐春桃略有耳闻,以前就听说滋味好,但从来没有买过,没想到第一次关顾人家经就要歇业了。
  “你们家的豆腐买卖做的好,为什么歇业呢?”春桃问那卖豆腐的摊主,那人是一个四十多岁的妇人,头上包着头巾,她勉强的挤出一个笑容。
  “我只是个打工的,豆腐坊开业与否我不能决定,是东家做主。”
  “那总归有一个原因嘛。”春桃觉得有些奇怪,忍不住追问一句。
  那中年妇人不再说话,一副讳莫如深的模样。春桃知她有话难言,也就不再追问,要了一篮子豆腐付给她钱。
  闲逛了一个上午,很快到了晌午饭时间,春桃和徐志又往衙门去了一趟,心想若文捕快有时间可一起吃顿午饭,若他还忙于公务,今日就算他没有口福。
  说来也是凑巧,他们刚走到衙门口,就见文捕快匆匆自大门走出,原来他听了门房大爷的口信,正准备到镇上去找他们两个。
  “你们等我一下。”春桃说将刚买的一包炒花生送去门房给那老头,笑着说给他下酒吃。老头子笑得嘴都合不拢,连声说感谢。春桃送完东西出来,文捕快和徐志已经说上了话,徐志拍了拍文捕快的肩膀:“我今日有一个大好的消息带给你,你要请我吃饭,不然这话我不说,”
  “有什么大好的消息?你先说来听听,我掂量掂量值不值。”文捕快淡笑说。
  “好哇,那咱们先去饭馆坐着,待会儿说给你听了你自然知道值不值得。”春桃插话说。
  文捕快的脸上有一些疲倦,大概是近日太忙,眼里有红血丝,眼圈下也有几分乌青,这几天衙门中事情太多,他已经很久没有歇息了,今日能和老友吃饭聊天,对他来说是难得的放松:“我知道东街有一家饭馆,极安静,滋味也好,我带你们去。”
  文捕快走在前,徐志和春桃稍稍在后,不一会儿就走到了东街,东街相对偏僻,是一条河街,街道上零星的开着一些商铺,文捕快在一家名叫王记酒家的店铺门口停下,往里指了指,:“就是这一家。”
  “几位客官快到店里来坐。”店家是一对不惑之年的老夫妻,还有一个十二三岁的男孩子做伙计,店里只有两三桌的客人,三人走入店中,店家为他们寻了一处靠窗临河的僻静位置坐下。
  方才有关谁请客的谈论只是玩笑,文捕快吃了好兄弟几餐饭食,心里早已过意不去,一座下来就对店家说:“捡几个你们店的招牌菜端上来。”
  “好了,有什么消息快同我说吧,可别吊我的胃口了,我这几日忙得脚不沾地,头昏眼花,实在没心思和你纠缠。”文捕快微微叹了口气,把桌上的茶壶端起来倒了一碗温茶水喝。
  春桃笑着,用手支着下巴冲徐志眨眨眼睛,徐志轻咳两声清了清嗓,头一回做媒他竟然有些紧张。
  “你可还记得欠一姑娘家东西?”徐志问。
  文捕快把茶喝干净,放下杯盏用手指敲了几下:“什么东西?”
  “你问我,我怎么知道,你对人家的承诺原来忘记的一干二净了?”徐志看他一眼,故意满脸的凝重。
  幸亏文捕快是个洁身自好之人,若是那一种万花丛中过的花花公子,只怕此刻人都要吓傻,还以为自己流连花丛的时候犯下了什么大错。文不快喉咙滑动几下,不知是紧张还是实在太渴,又倒了一杯温茶喝下肚:“可是……我上次……上次在喜宴上与一姑娘打赌,欠了她的东西。”
  原来不止妾有意,郎也有情,这事便好办了。
  春桃笑意愈深,在桌下悄悄扯徐志的衣袖,示意他要趁热打铁,赶紧将此事点明,免得阴差阳错夜长梦多。
  “那姑娘叫罗巧妹,今年十七岁。”徐志说完看着兄弟的脸色:“你觉得她如何?”
  文捕快说话都有些不利索,“自然是顶顶好的姑娘。”
  “人家姑娘也是这么说你的。”徐志觉得自己此刻已经是一个合格的媒汉了:“你们互相有意,兄弟,这件事情你可得抓紧,说不准罗乔妹以后就是我的嫂子了。”
  “可我比她大十岁。”文捕快犹豫半晌,小声地说。
  “人家姑娘都不介意,你介意这个?”徐志问。
  文捕快摇了摇头,其实那日喜宴上他并没有完全喝醉,说喝不下将来补送罗巧妹一件礼物只是他的借口,想要借机和人家姑娘多说几句话罢了。但是文补快回来以后左思右想,却没有勇气再去找罗巧妹,他在意自己年龄比罗巧妹大许多,却不知人家完全不在意。要不是春桃操心,给他送来这个好消息,恐怕文捕快一辈子都没有勇气去找罗巧妹,这一桩姻缘也就生生错过。
  “消息我已经给你带到,剩下的你就自己看着办吧!我等着喝你的喜酒。”徐志说完又问:“这顿饭该不该你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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